浣溪沙

浣溪沙

作者簡介


張綱(1083—1166)宋代詞人。字彥正,號華陽老人。潤州丹陽(今金壇薛埠)人。徽宗年間,以舉首貢升入太學,試內舍上舍,均得第一。政和四年(1114)御賜狀元及第,授學官太學正,翌年改授國子監,六年遷太學博士,後任秘書省校書郎。入朝即論“君子小人混雜,風俗侈靡,宜以祖宗為法”。因與蔡京不合,出任主管玉局觀,后返故宮兼修會典,校正御前文字。建炎元年(1127)進官起居舍人,改遷中書舍人。諫言依祖宗法命大臣兼領史事。后授給事中,遷徽猷閣待制。時值高宗頻諭寬恤民力,便奏利民八十事,求請頒布施行。因忤秦檜受黜,隱居茅山華陽洞20年。紹興二十五年(1155)被召為吏部侍郎兼侍讀,規諫皇帝從郡縣中選拔清廉望官擔任監司之職。同年升吏部尚書,翌年為參知政事。二十七年以資政殿學士知婺州,二十八年辭官。為官四十年,“以直行己,以正立朝,以靜退高”為座右銘,天下人稱其不負所言,被民眾頌為“清官”典範。。著有《華陽集》40卷、《六經確論》10卷、《告猷集》3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