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融資
無形資產融資
無形資產是指無實質存在、無具體外形、可歸屬於某一人所擁有、可享有確定之效益。
無形資產融資
Reilly&Schweihs定義,無形資產須具有下列條件:
1、能被明辨,或可被清楚的陳述。
2、可受法律保護。
3、可為私人所有許可權制,且一所有權可為轉讓。
4、具備某種可被證明無形資產權利存在之有形憑證。
5、可在某一可辨認之時點或交易中出現。
6、可在某一可辨認之時點或交易中損毀或消滅。
評價目的:企業
無形資產融資
3、重整、投資、策略規劃
4、法院訴訟、破產、拍賣
6、死亡、離婚
7、小型企業貸款
1、商業貸款申請書
2、評量申貸者是否符合正常承貸信用原則
無形資產融資
5、提出意願提供給銀行的履約保證數額
6、融資
2、可降低資金供給者在接受以無形資產作為融資擔保時,發生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解決資金供給者債權求償之流動性問題
4、國內銀行相對國外銀行保守,我國必須有完善的監價及履約保證機制,才能提高銀行對無形資產融資之意願。
中美無形資產融資現況
中國
2、1991年11月國務院頒布【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3、1994年【深圳經濟特區無形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5、1999年年底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技術產權交易所。
美國
1、2001年6月美國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FASB)發布兩項報告書,大幅度的改變美國企業在商業活動中所獲得無形資產與智慧財產權,列入會計賬冊之作法:SFAS141&SFAS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