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銀行業務法
美國銀行業務法
銀行的抵銷權第十五章 銀行的破產第三十一章 銀行的信託部第三十三章
緒論 美國的商業銀行與管制銀行的政府行政機關
第一編 商業票據
第一章 各種商業票據
第二章 讓與
第三章 發行
第四章 流通轉移
第五章 代理
第六章 當事人的責任
第七章 通融人
第八章 提示 拒絕通知、拒絕證書
第九章 保證
第十章 正常程序執票人
第十一章 解除責任
第十二章 訴訟法
第二編 銀行的存款與收款
第十三章 付款銀行與客戶之間的關係
第十四章 銀行收款程序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被盜竊的票據與偽造簽名
第三節 過失,冒名人與虛構的受款人
第四節 最終付款規則
第三編 銀行的抵銷權
第十五章 銀行的抵銷權
第四編 資金轉移
第十六章 資金轉移
第十七章 銀行信用的使用方式
第十八章 商業信用證與備用信用證
第十九章 信用證的法律性質與適用法
第二十章 信用證交易的當事人與分類
第二十一章 開出第5章項下有效的不可撤回信用證
第二十二章 開證行的不當拒付
第二十三章 以詐欺為理由的法院禁令和開證行的拒絕支付
第二十四章 不當付款,客戶要求開證行拒付,但開證行仍然向受益人付款
第二十五章 信用證的讓與與轉移
第二十六章 再論備用信用證
第二十七章 信託收據
第二十八章 追索權
第二十九章 破產與信用證
第三十章 銀行承兌
第六編 銀行的破產
第三十一章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倒閉銀行
第三十二章 銀行的破產
第七編 銀行的信託部
第三十三章 銀行的信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