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盜竊罪

網路盜竊罪

中國已邁進網際網路時代,眾多的網民以網路為平台,構成了一個網際網路社會,在這個社會裡,網民們以虛擬身份出現,通過網路代碼方式進行各項活動,這種以代碼為基礎的交流方式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出現了網路盜竊等新型違法犯罪活動。

關於網路盜竊


網路盜竊的基本方式

1、利用職務之便獲得網路用戶的個人信息。
2、利用網路上常見的盜取他人電腦內資料的病毒。比如木馬病毒蠕蟲病毒等,通過郵件、不明網頁鏈接等方式,置入他人電腦,讀取他人電腦內存儲的個人資料后實施盜竊。
3、作案者通過種種方法。如郵件、QQ下載免費軟體和圖片等,誘使你點擊某鏈接,從而將鍵盤記錄程序置入你的電腦中,記取在線銀行的登錄名稱和密碼,拿到電腦中記取的這些信息后實施盜竊。
4、還有一些網路盜竊公司在網路上發布招募廣告,這些機構希望能將惡意代碼鏈接到一些熱門點擊上,惡意代碼每被下載一定的次數,粘貼惡意代碼的人就可獲得一筆費用。

網路盜竊的特點

1、網上盜竊行為已非常專業化和集團化。盜竊者通過在網站上設置病毒等方式,由專職人員盜竊各種有實際價值的網路虛擬物品,然後轉手出售給專業化的銷售集團,由專業銷售人員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銷售,以獲取非法收益。
2、網上盜竊行為具有強大的技術支撐。由專業人員製造用於盜竊的病毒軟體的作案工具,這些軟體在盜竊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得盜竊者能在一天內盜竊龐大數量的網路賬號,並轉移賬號中的虛擬物品或虛擬點幣。這些軟體的提供者有時儘管自身並不參與盜竊號碼,但是與盜竊者保持密切的關係。
3、網上盜竊行為具有專業銷售平台。在盜號行為中,銷售團伙將他們所盜竊的虛擬財產打包銷售,轉移給買家獲利。由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為盜竊者提供良好的交易場所,為銷贓提供溫床。
4、現實物品與虛擬物品相互轉化。盜竊者為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由原來的盜竊虛擬物品,轉變為利用編造的專用軟體直接盜取用戶的銀行賬號和密碼,通過網上支付系統購買虛擬物品,然後將虛擬物品以低廉價格出售,從而獲得利益。

如何防範網路盜竊


1、倡導以德治網。網上交往的虛擬性,淡化了人們的道德觀念,削弱了人們的道德意識,導致人格的虛偽。要大力加強網路倫理道德教育,提倡網路文明,培養人們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確的道德觀。
2、充分運用防火牆技術。該軟體利用一組用戶定義的規則來判斷數據包的合法性,從而決定接受、丟棄或拒絕,可以通過報告、監控、報警和登錄到網路邏輯鏈路等方式,把對網路和主機的衝突減少到最低限度。
3、使用正版軟體、下載正版程序。在機器安裝正版程序,不使用盜版軟體,在網路中下載使用正版合法的軟體和程序,有效防止病毒和木馬入侵。
4、增強防範意識。勿因好奇心點擊、登錄來路不明的網址,當收到廣告信、電子郵件、插件等陌生信息時,不要被其文字吸引,而點選信中所提供的網址和文件。

網路盜竊的法律依據


虛擬財產存在於電腦網路,佔有一定的空間,是客觀存在的資源。從物理屬性來看,虛擬財產能為人控制和佔有,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具有稀缺性),並能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從經濟屬性來看,虛擬財產的產生是科技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通過編程等方式得來的,花費了大量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它是用戶花費了一定時間、金錢而取得的,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網路虛擬財產雖然具有虛擬性、期限性等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財產的一些特徵,但這並不影響網路遊戲中虛擬財產同樣應受國家法律保護,成為盜竊罪犯罪客體
因此,應按照中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定盜竊罪)和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之規定定為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