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家族

香港商人霍英東的家族成員

霍英東家族,是香港商人霍英東的家族成員,祖籍廣東番禺。因為霍英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所以有政治影響力。

簡介


香港霍英東家族,作為華人家族的一個傳奇,霍家是出了名的行事低調,只除了兩件事:體育和婚禮。2008年北京奧運會上霍英東長子霍震霆親自給郭晶晶頒獎的場面,就惹來熱議無數。2012年11月8日,霍氏家族這兩個易燃點終於重合到了一起:“跳水皇后”郭晶晶嫁於霍震霆長子霍啟剛的豪門盛宴在香港舉行。
霍氏家族能從兩手空空擁有現在的地位和資產,全賴霍眼光獨到,用心經營。在香港的億萬富豪中,能與李嘉誠家族比肩而立的,無出其右。

發展


賺第一桶金

霍英東一家合影
霍英東一家合影
霍英東的第一桶金是在朝鮮戰爭期間賺來的。霍英東1923年5月10日出生於香港一個水上人家,自小家裡就特別窮,直到6歲他還沒穿過鞋子。7歲時父親病故后,母親一個人拉扯3個孩子,住的是貧民窟,睡的是硬床板。但無論過得多苦,她都咬著牙把霍英東的學費省出來,送他去讀書。霍英東也很爭氣,小學畢業時以優異的成績考進香港著名學府皇仁書院。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時,霍英東已經有了一家小型修船廠。當時,歐美國家聯手對中國進行物資封鎖,聲言“凡是一個士兵可以利用的東西都不許運往中國”。物資短缺造成物價飛漲,不少海外商人險中求財,將“違禁物資”偷偷運往中國內地。儘管冒險又辛苦,霍英東前後加起來賺了一百萬,都是辛苦錢。

成房地產大鱷

霍英東的第一筆房地產生意,是以280萬購買了香港大商家利銘澤位於銅鑼灣的使館大廈,然後對外招租。成交那天,霍英東帶來滿滿一大袋子鈔票,利銘澤才知道,買得起大廈的人還不會在銀行開戶,現金都是藏在屋子角落裡的。

培養接班人

霍震霆一家合影
霍震霆一家合影
霍震霆一家合影霍英東很早就著手培養接班人。1968年霍英東帶領旗下的有榮工程公司遠征汶萊修建港口和貨櫃碼頭時,就把統籌、管理開港工程的重擔交給了剛從美國南加大回國的霍震霆。性格外向的霍震霆除了跟在國外讀書時認識的汶萊留學生拉關係外,還與政府官員建立起融洽的合作關係,令工程建設得到當局支持。

二三代發展

在霍氏集團里,長公子霍震霆不但繼承了父親的產業經營,還是他的體育事業接班人。他主要幫父親打理番禺南沙及造船等投資。霍震霆還接替年事已高的父親出任香港足球總會會長。他是獲選為國際奧委會委員的香港第一人。北京申奧成功,霍震霆順理成章被國際奧委會任命為北京奧運會協調委員會委員。香港人稱譽繼往開來的霍震霆為體壇外交部長。
霍英東一家3代人在香港媒體上出現的頻率以第三代的霍啟剛、霍啟山為最高。第二代雖有婚變等等傳聞,但給人的主要印象還是在經營實業,熱心社會公益,以比較務實的姿態示人。
霍英東家族 - 重要人物 霍英東,霍英東家族 - 遺產爭奪案 爭產風波自2011年由長房三子霍震宇掀起
霍英東家族 - 慈善基金霍英東基金會、澳門霍英東基金會、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霍英東體育基金會
霍英東家族 - 主要物業 薄扶林沙宣道「石頭莊園」(1970年購入,長房住宅)
山頂普樂道2號(1960年購入,三房住宅)
淺水灣海灘道53號(1954年購入,收租物業)
淺水灣香島道41號(1985年購入,收租物業)
中環畢打街畢打行(1970年購入,收租物業)
銅鑼灣蟾宮大廈頂樓(1967年興建,收租物業)
尖沙咀彌敦道文遜大廈(1955年興建,收租物業)
佐敦彌敦道立信大廈鋪位(1954年興建,收租物業)
觀塘裕民坊大廈(1961年購入,收租物業)
灣仔庄士敦大廈(1961年購入,收租物業)
上水古洞農地(1960年購入)

重要人物


霍英東,全國政協副主席,男,漢族,廣東番禺人。1922年5月生,2006年10月28日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4歲。中國改革開放以後,霍英東率先積極地開始了在中國內地的事業,從廣州白天鵝賓館到中國溫泉賓館,從公路到橋樑,從體育基金殘疾人福利基金,從暨南大學英東遊泳館等。1993年3月任全國政協副主席。2003年3月在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五屆、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第八屆、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
霍震霆,霍英東長子,1978年與港姐冠軍朱玲玲結婚。朱玲玲婚後全面脫離娛樂圈,並育有三子(霍啟剛、霍啟山、霍啟人)。2000年,朱玲玲突然搬離霍家大宅,有傳夫婦關係亮紅燈。但自1999年起,多次傳出兩人婚變消息,朱玲玲更是搬離霍家大宅及脫離夫姓。朱玲玲透過好友承認跟霍震霆兩年前已正式離婚,結束維持了26年的童話式婚姻。
霍震寰,霍英東二子,1981年與演員陳琪琪結婚,陳琪琪同樣於婚後即時息影,並育二子一女。

遺產爭奪案


爭產風波自2011年由長房三子霍震宇掀起,他控告同是遺產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員,指霍震寰吞家族財產,要求撤換遺產執行人。
2011年12月,霍震宇控告到香港高等法院,指霍英東逝世后,霍震寰涉嫌私吞家產,包括與父親聯名的7.3億元(港元,下同)銀行存款、3間資產總值7億元的海外公司股份、有近60年歷史的家族企業“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350股普通股。另外,他還控告霍震寰控制價值9000萬元的珠寶,自行決定如何分配給三房各個成員。
其後,霍震寰力圖與其他家族成員達成家庭協議。2012年7月底,各方一度達成和解協議,但很快又告破裂。2013年10月,長房三子霍震宇不滿二哥霍震寰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中價值35億元的產權,認為二哥不值得信任,因此向法庭申請撤銷和解協議並重審案件。

慈善基金


霍英東基金會
澳門霍英東基金會
霍英東教育基金會
霍英東體育基金會霍英東家族 - 主要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