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綰
黃綰
黃綰(1477—1551),字宗賢、叔賢,號久庵、石龍。浙江省黃岩縣洞黃(今溫嶺市嶴環鎮照谷村)人。黃孔昭之孫。祖籍福建莆田黃巷,唐朝桂州刺史開國公黃岸公之裔。父黃俌卒后,受母命承祖蔭,少時求教於謝鐸,刻苦治學,卓有所得。后承祖蔭官后軍都督府都事。
明正德五年(1510)經友人引薦,結識王守仁,訂終生共學之盟。任后軍都督府都事。
明正德五年(1510)經友人引見,結識王守仁,稱門人。次年,與閩南十才子、戶部主事鄭善夫結為知友。
黃綰造像
嘉靖元年(1522),任南京都察院經歷。
嘉靖六年六月,帝念“議禮”之功,授黃為光祿寺少卿,升少詹事兼侍講學士,參與編修肯定“議禮”的《明倫大典》。次年,升詹事錦衣僉事,南京禮部右侍郎。時王守仁率軍平息廣西田州八寨少數民族起義,歿於歸途,遭桂萼誣陷。黃綰2次上疏辨冤,表示“今萼毀師,臣不敢阿友以背師。”將女嫁王之子王正億,攜至南京。
明嘉靖十二年(1533),郎中鄒守益敢於直諫,得罪權臣,稱病歸去,吏部尚書汪熔彈劾黃綰與鄒結黨,調京降級。次年,山西大同兵變,黃綰力主安撫,受命急赴大同,逮首惡數十人,樹木柵,設保甲,創社學,民心安定,還京增俸一級。
嘉靖十八年,任南京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安南(越南)內亂,帝命黃綰為正使安撫,黃恐懼此行不測,稱病不赴。次年,因奏請為父母謚贈,受帝怒責,降為禮部侍郎。
嘉靖二十年,以年老辭官歸家,在石龍書院研究中國哲學,傳播陽明心學,著書立說。
嘉靖三十三年(1554)九月卒,終年75歲。
黃綰著有《明道編》12卷、《石龍集》30卷、《久庵文選》16卷、《廟制考義》2卷,以及《中庸古今注》、《思古堂筆記》、《石龍奏議》、《雲中疏稿》,還有易經、詩經等著作。《明道編》為中國哲學名著。
黃綰是王守仁的好友和最早的入室弟子之一,一生篤信和踐行王學。陽明歿后,黃綰上疏表陽明四大功無人能及,王學三大要旨皆本先民之言,出自孔孟之論。綰還收留陽明先生遺孤正億並撫養成人,且嫁女於正億。可見綰對陽明先生之尊敬和對王學之推崇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