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2條詞條名為高平郡的結果 展開

高平郡

南北朝時期設置的行政區劃名

高平郡,西晉高平國,治昌邑(今山東巨野),東晉末國除,劉宋時期為高平郡。

高平郡,約置於南北朝劉宋永初元年(公元420年),廢於隋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共存在約170餘年。治高平北齊遷任城(今屬山東濟寧)。

基本簡介


歷史由來
高平國,晉置。據《晉書·武帝》載: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封車騎將軍陳騫為高平公,都昌邑城。《晉 書·地理志》載:“兗州,高平國,統七縣:昌邑、巨野方輿金鄉、湖陸、高平、南平陽。”
《晉書·陳騫傳》又載:“(劉)宋受禪,國除。”時在永初元年(公元420年)。高平國實存155年。
高平郡,晉為高平國,東晉末國除,劉宋為郡。據《晉書·陳騫傳》載:“(劉)宋受禪,(高平)國除。”據《宋書·州郡志》載:兗州刺史,高平太守,領縣六:高平、方輿、金鄉、巨野、平陽亢父。治高平(今鄒縣西南)。
據《續山東考古錄濟寧州條下載:北齊,兗州高平郡,……。開皇十六年(公元596年)廢高平郡,縣屬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