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興寧市委 興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興發〔2014〕10號),設立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取消和調整的職責。
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划轉的職責。
1.將與市政府辦公室合署的市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調整為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2.將掛靠市政府辦公室的市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調整為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3.根據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要求需要划轉的其他職能。
(三)增加的職責。
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下放的審批事項和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審核把關、輔助決策、跟蹤調研和督促落實的職責。
(一)處理各部門、鎮(街道)報送的文電,草擬、審核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四)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負責處理群眾、單位來信、來訪,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
(六)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七)收集報送梅州市政府、興寧市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網路信息中心管理工作。
(九)負責與市政府有關的行政事務;協助做好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大院的安全保護和秩序工作。
(十)協調市政府各單位、省和梅屬駐興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綜合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金融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金融系統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工作。
(十四)負責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十五)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立11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文電收發、分送、校對、印製、立卷、歸檔、印鑒、保密和文件傳閱、辦理、保管、清退工作;負責印發市政府工作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紀要;承擔《興寧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理論學習、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綜治、計育、勞動工資、人員編製、職工檔案、年度考核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政府系統以及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市政府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要點的起草;負責有關會議的記錄、紀要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負責部門單位的材料收集、修改、審核和綜合處理;負責起草簡報、通報等;協助做好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省和梅屬駐興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辦理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市政府督辦室。
負責督辦落實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要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出調研的會議紀要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承辦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件的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督辦的批示件的工作。
(四)市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文件材料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收集報送梅州市政府、興寧市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收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數字情況,並進行綜合分析、提出相關意見;負責市政府向上彙報重大情況的文字材料綜合和對外宣傳重要材料的起草、審核;做好上級領導指導講話的整理、上報等事宜;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五)會務股。
承擔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大型會議活動及全市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省和梅州市政府政府領導及兄弟市政府領導來興調研考察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省和梅州市政府來興檢查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內調研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市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會議的會議保障工作;負責電視電話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負責辦理市領導參加上級會議的有關事宜;做好聯絡接待工作;落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政務公開股。
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指導管理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網路信息中心;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電;負責編製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定期公開和更新市政府信息、依時公布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日常工作。
(七)建議提案股。
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省、梅州和興寧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指導各部門、鎮(街道)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常委會相關例會的服務工作。
(八)行政股。
負責辦公室行政事務和財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辦公用房的調配和辦公室物資、設備、設施的管理,以及基建工程、環境美化凈化綠化等工作;負責管理辦公室車輛、承擔市政府領導及辦公室公務活動交通保障工作;落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政府辦公室及指導大院各單位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及消防工作;管理市政府機關大院保衛室,維護大院車輛秩序;指導保安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大院安全保衛工作。
(九)金融服務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梅州市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金融形勢、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系統工作;指導全市金融機構改革工作;監督管理小額貸款機構及風險處置工作;協調推動本市企業改制上市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梅州市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組織、協調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工作;處理群眾有關反走私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有關部門查處舉報的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的突發事件;調研、收集有關走私、反走私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販私活動的特點、規律,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副科級)。
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辦理市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鎮(街道)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值班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外、省內外、梅州市內外、本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及時向省政府、梅州市政府和本市政府報送相關緊急重要信息;承辦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53名。其中:市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法制局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長11名,副股長17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10名。
核定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編製2名,機關事業編製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黨組織和群團組織按其章程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