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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運動
生態運動
生態運動是以保護生態為宗旨的運動。全球生態運動(Ecology movement)的基礎是環境保護,是1960年代末期興起的新社會運動之一。生態運動為一個由價值所驅動的社會運動,應與原有的生態學有所區別。
在工業化過程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日趨嚴重,為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1968年美國加里福尼亞大學的學生髮起生態運動。目前是通過變革生產、消費、生活方式調整生態系統,即在保護生態系統平衡的前提下謀求社會發展。這種思想又稱生態意識或生態主義(ecologism)。生態運動作為一種思潮迅速向歐美各國擴展,結合六七十年代世界風行的反戰、反核運動,遂使許多國家出現綠色和平組織或綠黨等民間組織或政黨或學術團體,使生態運動在世界蓬勃發展。形勢亦日趨多種多樣,如1988年法國、英國、比利時、瑞士等西歐保護生態青年組織聯合組成西歐保護生態青年,民主德國的青年組成自由德國青年。奧地利出現生態醫生,義大利生產生態汽車。在我國,生態鄉以至生態縣、市,可以認為這是全球性生態運動在我國的一種表現。
世人對地球生態危機的廣泛承認,促進了生態運動的發展。同時,生態活動也喚起了民眾意識。從20世紀初興起的保育運動(Conservation movement),到60年代對化學殺蟲劑的關注,孵育了生態運動與瑞秋·卡森的著作《寂靜的春天》。60年代和70年代對核武和核動力的關注,之後80年代的酸雨問題,還有90年代臭氧層破洞和森林開伐,以及現在的氣候變化和全球暖化等議題,是許多人所關注的焦點。除了上述這些與物種滅絕等更大的全球議題,生態運動同時還包含了保護環境的所有團體。
生態運動發展並衍生出各種變化,像是政治領域中的綠黨。綠色和平等組織更為激進,對於環境破壞採取直接的行動。生態運動對於人、行為、事件的觀點圍繞在蘊含生態學與自然的政治思想和生活形式。
最晚從1992年裡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開始,永續發展和可持續性等議題逐漸浮上檯面,部份取代了舊有以生態為導向的思想。這些議題與1990年代末期興起的反全球化可視為生態運動的後續行動(參見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此外,有許多個人與團體逐漸採取政治遊說和科學手段,而放棄直接行動。
雖然綠黨根源自生態運動,但他們並不相同。相對於生態議題與事件,綠色政治更重視社會正義。今日的“生態運動”更為強調道德、更具對抗性,更為嚴厲的立場(如綠色和平組織)。部份非政府組織則更為激進,如地球優先!、地球行動(Earth Action)、海洋守護者協會等,他們支持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和生物安全(Biosafety)、生物防護(Biosecurity)和生物多樣性等強力的預防措施。這些團體通常具有直接行動的思想。
生態運動的激進派反對並非法破壞或摧毀一些他們認為是“地球強暴犯”(Earth rapist)的活動的基礎建設資產。像是無政府高爾夫協會(Anarchist Golfing Association)和地球解放陣線有時被指控為恐怖主義。即使沒有人或動物受到直接傷害,但他們已讓許多國家蒙受龐大的經濟損失。他們的行動包括對賓州伊利的美國林業局(Forest Service)設備投擲燃燒彈。只有極少數生態運動人士能接受以非法手段造成身體傷害,以達到他們的目標 - 他們沒有組織,並且幾乎被所有生態運動成員所排斥。一些人將財產損害和身體傷害在道德面上視為相同,不去區分之間的差異,例如,美國聯邦調查局將地球解放陣線視為“恐怖組織”(而美國國防部則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