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借款

金融名詞之一

同業借款是指商業銀行之間開展的4個月至3年(含3年)的銀行間人民幣借貸,是外資金融機構籌集人民幣資金的一項常用金融工具。同業借款的主要形式是同業拆借,除此之外,還有轉抵押借款和轉貼現借款。它包括同業拆借、轉貼現和轉抵押貸款三種具體形式。

同業借款的用途


同業借款的用途主要有兩方面:一是為了填補法定存款準備金的不足,這一類借款大都屬於日拆借行為;二是為了滿足銀行季節性資金的需求,一般需要通過同業拆借市場來進行。同業借款在方式上比向中央銀行借款靈活,手續也比較簡便。

同業借款的類型


(1)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是銀行間的短期放款,主要用於臨時性調劑頭寸,用於日常資金周轉。這種借款一般為期一天,故有“今日貨幣”之稱。同業拆借利率低,融資對象、數額和時間均較靈活。在美國,銀行同業拆借通過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存款賬戶進行。由於聯儲體系成員銀行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賬戶上的餘額被稱作聯邦資金,美國商業銀行的同業拆借也稱借入或貸出聯邦資金。擁有超額儲備金、貸出聯邦資金的多為中小銀行和一些非銀行存款機構及證券經紀人。借入聯邦資金的是為數150多家的大銀行,他們借入資金多以百萬美元為單位成交,聯邦資金多在電話或電傳中交易,其供求反應十分敏感,故其高靈敏度的利率被視為貨幣市場利率的標誌,也成了美國金融當局實行貨幣政策的參考指標。
我國的同業拆借市場始於1984年的信貸資金管理體制改革。1986年部分城市中地方性銀行間市場和調劑中心的建立,當時只是試點,取得成功后,推廣全國。我國統一的銀行間同業拆借交易系統於1996年1月3日開始試運行,同年6月正式開通。該系統分為一級和二級兩個交易網路。進入一級網的交易主體為經人民銀行批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總行,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的融資中心,其中各類商業銀行20家,融資中心35家。它利用中國計算機網路進行交易。二級網路為人民銀行各省市分行組建的35家融資中心牽頭,交易主體為各商業銀行總行授權的分支機構,在各地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只能拆出,不得拆入)等,通過融資中心不斷接到省內金融機構拆出拆入的報價,不斷就地平衡。在本地市場無法平衡的情況下,將差額報到一級網平衡,並將成交銀行、數量、期限、利率等交易信息全部反映到一級網上。同時將一級網的報價傳送到省內機構,以保持一級網、二級網拆借利率大體一致。
我國銀行同業拆借分為7天(含7天)以內的同業頭寸拆借和7天以上至4個月(含4個月)以內的同業短期拆借
在這個市場上,中國人民銀行自1996年6月起放棄了對其利率的管制,市場上的所有同業資金拆借,都由交易雙方自由討論價格(拆借利率),因而生成了中國金融市場上第一個市場利率(英文為China Interbank Offering Rate,簡稱CHIBOR)。儘管這一市場利率還只在小範圍的銀行間生成與應用,但是,它對我國多年來的利率管制是一個意義深遠的突破。

(2)轉抵押借款

轉抵押借款是商業銀行在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之際,向銀行同業申請抵押貸款。由於抵押物多為銀行工商客戶向其舉借抵押貸款提交的抵押品,故此種借款有“轉抵押”之名。

(3)轉貼現借款

類似於前者,只不過以銀行對客戶辦理貼現業務而收到的未到期票據轉售給銀行同業來代替交納抵押品。
鑒於金融當局對后兩類借款的較嚴管制和銀行的股東、客戶以及其他社會公眾容易由這兩類的借款的堆積聯想到銀行的經營和自信惡化,銀行較少運用這兩種借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