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沆
嚴沆
嚴沆(1617—1678),字子餐,號顥亭,浙江餘杭(今杭州)人,一作浙江餘杭人。明太常嚴大紀孫。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官戶部侍郎,總督倉場。善書、畫,山水近米氏,又在倪、黃之間。布墨雅潔,邱壑閑靜。詩文為“西泠十子”之一,著嚴少司農集、古秋堂集。卒年六十二。
善書畫,山水近米氏,作有《留山堂圖》,後人評價較高。詩文為“西冷十子”之一。虛心好學,遇有譏諷評論其詩文者,及時修改。富藏書,築別墅“皋園”,有藏書樓名“清校樓”,藏書萬餘卷,編有《清校樓書目》已佚。后因諸子分居於省城,書樓在康熙中付之丙丁,圖書化為灰燼。
在“武臣以命報國,文臣以言報國”的中國封建社會中,加上嚴沆所擔任監察職務的特殊性,這就決定了嚴沆政治活動,主要是以向清政府提供建議為主,其對後世影響較大的有兩次上書。
嚴沆在擔任兵科給事中之初,就應詔上書,針對廷議時大臣互相推諉、辦事效率低下之陋習,提出要改進辦事程序。所謂“事在某部,滿漢堂官先盡心酌量”,然後再在廷議時討論其處理方法是否可行;對於涉及地方事務的,嚴沆也要求大臣不得將其推諉於地方的總督、巡撫。順治帝對此讚賞,要求大臣照嚴沆的建議辦理。嚴沆的這套廷議程序,影響深遠,直到清末還在沿用。
清政府在地方軍事設置上,有直屬於朝廷的駐防八旗和屬於總督、巡撫分別管轄的地方軍隊,即督標與撫標。由於駐防八旗戰鬥力較強,地方上的督撫遇到需要用兵之時,動輒請用駐防八旗。嚴沆認為,這種專用駐防八旗的作法不僅勞師縻餉,而且容易使督標與撫標流於形式,戰鬥力日益削弱,無法起到與駐防八旗互為補充的作用。由此,他提出清政府應加強督撫與撫標的建設,精選士兵,充足編製。此後,督標與撫標在維護地方治安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嚴沆關心百姓疾苦。清初,南、北水驛借口運送官物,隨意抓丁充役,途中又強佔民居,百姓對此怨聲載道。為此,嚴沆特地上書要求清政府嚴厲禁止這種擾民行為。
嚴沆擅長詩文,著有《北行日錄》、《皋園詩文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