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樓
花樓
1. 華美的樓。
唐鄭愔 《奉和幸大薦福寺》:“蘭圖奉葉偈,芝蓋拂花樓。”唐 陳標 《長安秋思》詩:“金刀玉指裁縫促,水殿花樓弦管長。”宋賀鑄 《小重山》詞:“花樓連苑起,壓漪漣。”
2. 指提花織機上用人力按花紋樣稿控制經線起落的部分。
明 宋應星 《天工開物·機式》:“凡花機通身度長一丈六尺,隆起花樓,中托衢盤,下垂衢腳。”
3.舊時織錦機上張懸花本的地方,也是拽花工操作的地方。因其隆起象樓,故名花樓。
摩梭人的“花樓”主要供母系氏族大家庭中的年輕女子居住,以便她們單獨結交“阿祖”。
花樓
摩梭人的花樓,一般為母屋旁另一幢二層樓房,樓上是為青壯年婦女與她們阿夏的居室。這裡是感情真摯的凈土,這裡是無拘無束的方舟。這裡沒有任何意義的交易,這裡沒有生離死別的哀痛。
舉行過“成丁禮”的摩梭男女,方可進行社交活動。摩梭女子參加篝火晚會,在夜色中尋找自己意中人。男子遇見了心儀的女子,將邀其共舞。如有情用手指摳女子手心,以此“暗送秋波“。女子倘若有意,將告訴男子自己花樓之地點。夜晚12點以後,男子前來走婚,他將要過三關,一是翻過院牆,並不困難;二是想辦法讓狗不叫不咬。只要帶些狗愛吃的東西就可過關;三是女子所住花樓木屋的門閂又長粗,男子需用隨身戴的長刀砍斷那門閂方可進門。所以,摩梭男子在成丁儀式后,都會隨身佩刀。
“三關”實際上僅具有某中象徵意義,並非真正之難關。事實上,摩梭男女走婚,純以雙方感情為基礎,有感情就有婚姻,沒有感情就不能同眠“花樓”。由情生愛,可以多上幾個花樓;情愛不亂,絕不能同時有兩個“阿夏”。
福建省閩侯縣建築花樓
位於福建省閩侯縣南嶼鎮南嶼街26號,為清代建築,乃張維桂祖業。張維桂,生於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祖上為富商,在南嶼街開錢莊、米行、酒店等,家道富有,建有精美豪華的書齋供作子弟讀書之所,稱“花樓”。樓坐西朝東,為木構雙層樓閣式建築。面闊四間,進深三間,穿斗式木架構,懸山頂,外圍風火高牆,建築面積約300平方米。上下兩層全部用插屏門間隔。每扇插屏門上、中、下段嵌以山水、人物、花鳥、果樹、亭台、樓閣、船舶及三國人物、蘇東坡故事等木雕。前後廊台置花格木倚欄,造有轉斗樓梯加花格木欄桿,設花格窗戶。懸鐘鏤雕、立雕各種各式花籃花卉,斗拱造型精美雕刻清秀。風火牆牆帽泥灰塑有山水、人物、亭台、樓閣等。泥塑、欄桿、懸鐘部分已破損。主體結構保存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