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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詩

江總詩作

本詩是江總所作的宮體詩。主要藉由女子的口吻表達被休棄的怨憤,也表達了作者懷才不遇的感情。

作品全文


其一

採桑歸路河流深,憶昔相期柏樹林。
奈許新縑傷妾意,無由故劍動君心(1)。

其二

新梅嫩柳未障羞,情去恩移那可留。
團扇篋中言不分,纖腰掌上詎勝愁(2)。

註釋


(1)憶昔:回憶昔日。相期:相期會。相約。奈許:奈何應許。奈何允許。新縑:新絹。喻納娶的新人。縑,雙絲的細絹。妾意:賤妾的情意。無由:沒有理由。沒有緣由。沒有門徑;沒有辦法。故劍:漢宣帝即位前,曾娶許廣漢之女君平,及即位,封為倢伃。時公卿議立霍光之女為皇后,宣帝乃“詔求微時故劍”。群臣知其意,乃議立許氏為皇后。后因以“故劍”指元配之妻。
(2)障羞:遮羞。情去:恩情離去。思移:思念遷移。那可:哪可。團扇:圓形有柄的扇子。古代宮內多用之,又稱宮扇。篋qiè:篋笥。小箱子,藏物之具。大曰箱,小曰篋。篋扇,棄置在篋笥中的扇子。比喻失寵的婦人。言:說。纖腰:纖細的腰肢。掌上:手掌之上。極言愛撫。詎勝愁:怎能勝任哀愁。詎jù,豈,怎。

作品賞析


其一是一首棄婦詩。她採桑歸去,經過深深的河,青青的樹林,想起當年與他便是在這柏林中相約幽會。事過境遷,他已棄舊迎新,她卻忘不了舊情。新縑,代指丈夫的新歡。古樂府《上山采蘼蕪》也是一首棄婦詩,有“新人工織縑”之句。故劍,用《漢書·外戚傳》故事:漢宣帝未登位前,曾生活於民間,娶了出身微賤的許家女兒平君為妻。及至登位之後,公卿大臣議立皇后,都想著該會立大將軍霍光的女兒。宣帝乃下詔,“求微時故劍”,說要尋找當年佩戴的舊劍。大臣們心領神會,乃請立許氏為後。因此“故劍”乃是不忘故的意思。后兩句用了兩個典故,真朴之趣稍遜,不過在當日文人眼中,這兩個典故是不難懂的。全詩神韻,在於前兩句。它們情景交融,激起讀者許多想象和莫名的惆悵。
其二也是寫女子被棄的愁怨。不過第一首中的棄婦,像是出自平民家庭,所以提筐採桑。這一首則似詠宮庭女子。團扇篋中,用班倢伃《怨歌行》的典故,以團扇被棄置篋中,喻女子被冷落,有不忿、不服氣、不平之意。纖腰掌上,傳說趙飛燕體輕纖瘦,能作掌上舞。班倢伃當初頗受成帝寵愛,后因趙飛燕得寵而被冷落。可是到了後來,成帝對趙飛燕的寵愛也衰減了。江總這裡既是詠此二人事,也是泛言男子用情不專。“新梅”句是說被遺棄的女子雖面對新梅嫩柳,但大好春光並不能減輕其心中的痛苦,女子以色事人,被棄后既怨恨又羞慚,或許是羞慚自己成了情場上的失敗者。這種可憐的心境,今天的讀者怕是不易體會的了

作者簡介


江總(519年~594年)著名南朝陳大臣、文學家。字總持,祖籍濟陽郡考城縣(今河南商丘民權縣)。十八歲時,江總初任宣惠武陵王府法曹參軍。又授職為何敬容府主簿,不久調任尚書殿中郎。平定侯景之亂后,詔命江總任明威將軍、始興內史。恰逢江陵陷落,江總遂不成行,從此寄居嶺南多年。天嘉四年(563年),因任中書侍郎回朝廷,管轄侍中省。陳後主陳叔寶時,江總任宰相,他不理政務,只是每天和後主在後宮飲酒作樂,因此國家日益衰敗,君臣昏庸腐敗,以至於陳朝滅亡。開皇十四年(594年)死於江都,時年七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