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寓礎
何寓礎
何徠寓礎(1905~1968)又名何琪、於藻,別號雲嵯,筆名語粗、石林。
陝西長安人。早年讀書時因家貧無力交學費,由於他連年考試都得第一名而獲免。192 0年入陝西省立第三中學師範組,1923年畢業後任小學教員。次年得友人方仲如、馮一航資助赴京考入國立北京師範大學。1925年加入旅京陝西學生進步社團共進社,任該社總執行委員兼宣傳股主任委員,是共進社後期領導人之一,曾在《共進》半月刊上發表文章多篇,對帝國主義、北洋軍閥政府及國民黨右派、國家主義派進行揭露和抨擊。
1926年“三一八”慘案后,他撰寫文章,以親眼所見李大釗等群眾領袖在槍林彈雨中堅持鬥爭的事實,駁斥了反動勢力捏造的“民眾領袖存心險惡,鼓勵青年入於死途,自己逍遙事外”的讕言。同年夏,何在北京師範大學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0月1日,奉系軍閥張作霖以“赤化”罪名封閉共進社總部,數十名社員被捕,何亦在其中。經中共和共青團組織多方營救,由曾任陝西督軍的陳樹藩出面保釋,才於年底出獄。1927年初轉為中共黨員,奉派赴陝西綏德省立第四師範,以教員身份作掩護從事地下工作,任中共綏德地方執行委員會委員兼組織部部長;后又赴渭南縣立中學教書,任中共渭南縣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1928年參加了渭華起義。親身經歷渭華起義這場革命風暴,何感觸良多:由於“領導上的錯誤”加上“經驗缺乏”,使起義沒有真正發動群眾,沒有真正建立群眾自己的政權,也沒有分土地給農民群眾。他在縣委擴大會上說:“如果繼續這樣脫離群眾的行動下去,很可能走到連群眾也要反對我們的一天。”他的意見未被採納,最後背了個“退出縣常委會”的處分;他到西安向省委領導人陳述,非但未得到支持,還被“開除”了黨籍。
離開中共組織以後,何一直恪守“做黨的忠實群眾”的諾言,在西安、寶雞、大荔、蒲城等地教育界供職期間,支持青年學生的進步活動,掩護中共黨員的秘密工作,曾兩次被國民黨當局以“共黨嫌疑”逮捕入獄。1933年,好友王泰吉擬率十七路軍騎兵團在耀縣起義,托他尋找中共陝西省委聯絡。
不久,他偕省委派員余海豐到耀縣,進行了大量起義前的準備工作。1936年秋,何在蒲城重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擔任堯山中學教師。他為自己八年後再回黨的懷抱而無比歡欣。
西安事變期間,何參加了中共代表周恩來與西安各救國團體代表的座談,聆聽了中共中央對國內外形勢的分析,了解了中共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正確決策。不日,西北教育界抗日救國大同盟成立,何為籌備人和大綱起草者之一,當選為教盟第一、二屆執行委員,在楊明軒領導下與車向忱、劉尚達、余達夫等人共同起草了《陝西國難教育方案暨其實施辦法》。七七事變后,何任中共西安中等學校教職員支部書記,負責教盟和西安中等學校教職員聯合會的工作,配合各團體開展抗戰初期的民眾運動。
193 7年下半年,他當選為西安中等學校教職員聯合會執行委員,負責總務部工作。同年11月,由何任社長、李敷仁任主編的《老百姓》報創刊。該報內容進步,文字通俗,深受群眾歡迎,在陝西甚有影響。1938年何第四次被國民黨頑固派逮捕,經西安二中學生罷課營救而獲釋。同年秋,國民黨頑固派又以“左傾分子”的名義,將何“驅逐”出教育界。年末,他結束了十餘年的教書生涯,奉中共組織派遣,先後任孔從洲部秘書、趙壽山部司令部上校秘書,在國民黨軍隊中從事中共地下工作,對團結進步力量、促使部隊起義起了積極作用。
1947年夏,何越過封鎖線進入陝甘寧邊區,歷任延安大學新聞班主任、第一副校長、中共延安大學總支部組織委員等職。
徠1949年初南下韓城,負責延大分校工作。5月20日西安解放,同月擔任中國民主同盟西北臨時工作委員會組織委員。6月初何即擔任西安市人民政府秘書長、中共黨組成員。當時百廢待興,市府機構尚不健全。他主持建立了必要的規章制度,並在全市秘書工作會議上講授業務知識,使一批新的秘書幹部迅速成長起來;他重視做好統戰工作,1952年兼任西安市人民政府機關統戰委員會主任,定期召開局長、辦公室主任會議,檢查統戰工作,並召集非中共人士會議徵求意見;他對文物古迹的保護也花費了不少心血,曾多次提出古城牆的保護問題;西周車馬坑、半坡遺址等古迹發現后,他力促各方採取措施,妥善保護。他律己甚嚴,生活儉樸,從不要求特殊照顧,曾五次讓出較好的辦公室,最後遷到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內工作。1960年,物資供應緊張,他首先將照顧給自己的牛奶、雞蛋裁掉。
1965年12月,在政協西安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被選為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開始后,何身患重病仍被遊街、批鬥,直到1967年秋確診患胰腺癌卧床不起,方住院治療。在外調人員向他索取有關材料時,他不管對方如何訓斥、糾纏,從不違心提供與事實不符的證明材料,保持了共產黨員應有的氣節和品質。1968年3月8日在西安病逝。
生前著述有《中國共產黨奮鬥簡史》 《社會學講授大綱》 《國家與政治》及講義多種,並寫有《西北教育界抗日救國大同盟的一些情況》等回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