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語言哲學

日常語言哲學

分析哲學的主要支派之一。又名語言分析哲學。它著重研究如何通過分析日常語言解決哲學問題。20世紀30年代中葉出現於英國,並盛行於50年代。主要受G.E.摩爾和L.維特根斯坦後期哲學思想的影響,其中尤以後者為甚,有人甚至把維特根斯坦看作日常語言哲學的主要創始人或首要代表。

哲學與邏輯經驗主義的分歧


日常語言哲學與邏輯經驗主義是分析哲學的兩個並列的支派,它們觀點上的主要分歧是:
①邏輯經驗主義者認為日常語言不精確,容易引起哲學混亂,有必要構造精確的人工語言以消除混亂;日常語言學派認為日常語言本身是完善的,哲學混亂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哲學家們背離了日常語言的正確用法,通過研究日常語言的用法,就能“醫治”這一哲學的痼疾,因此沒有必要構造人工語言。
②邏輯經驗主義者認為,形而上學命題是沒有意義的,哲學家應通過對語言的邏輯分析消除它;日常語言學派認為,形而上學命題雖然荒謬,但卻帶有啟發性,哲學家應通過對它的研究了解概念系統的結構。
③邏輯經驗主義者研究語言,主要是為了消除形而上學的語言混亂;日常語言學派要求進一步研究語言本身的細節,研究那些與認識有關的辭彙的日常用法。

劍橋學派和牛津學派


日常語言學派又分為劍橋學派和牛津學派。劍橋學派形成於20世紀30年代中葉,它以劍橋大學為中心基地,主要代表人物是J.T.D.威斯頓。牛津學派形成於20世紀40年代,發展的高潮時期是50年代,它以牛津大學為中心基地,以G.賴爾、J.奧斯汀、P.F.斯特勞森、F.韋斯曼等人為主要代表。相比而言,牛津學派比劍橋學派的影響大得多,它是日常語言哲學的主要派別,有些哲學家甚至把二者當成同義詞使用。牛津學派全部接受了維特根斯坦關於反對構造人工語言、關於哲學的任務主要是研究自然語言中詞和語句的日常用法等觀點,部分地接受了他關於哲學問題僅僅產生於哲學家違背語言的日常用法、關於哲學問題的解決只是對語言的日常用法的恢復等觀點,牛津學派比維特根斯坦更加強調研究日常語言本身的細緻區別。

兩個學派的基本觀點


劍橋學派和牛津學派之間雖有一些分歧,但基本觀點是一致的。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第一點

①重視語言分析。這兩個學派尤其是牛津學派把語言分析看作是哲學的首要的、甚至唯一的任務,強調自然語言中概念的豐富性以及概念之間的細微區別,認為概念能夠完成多種多樣的功能,可以充分滿足使用者的不同需要。這兩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幾乎都把主要精力用於對日常語言進行十分細緻的分析,希望通過弄清楚詞或概念之間的細微區別,闡明語言的多種功能,以揭示日常語言的豐富內容。他們往往在一篇文章中僅僅分析二、三個語詞的區別;人們一般認為這些詞是同義的,他們卻力圖證明其間存在著很大差別,強調它們不能交換使用。為了確定這些詞所能起的不同作用,他們仔細研究這些詞在不同語境中的用法。在這個方面,奧斯汀的研究最為突出。他在《他人的心》一文中,仔細分析了“知道”這個詞的各種用法;在其《請求原諒》一文中,仔細分析了“錯誤”、“意外事故”、“疏忽”等相關的詞,並闡釋這些詞在構成責任判斷中所起的不同作用。
由於語言分析哲學家們十分強調研究日常語言本身,其他流派的哲學家們指責他們不是研究哲學,而是研究語言。對這些指責,他們反駁說,只要這種研究是有用的,就不在乎人們究竟稱之為哲學研究,還是稱之為語言研究。他們表示自己並不懷有維特根斯坦那樣的抱負,並不認為自己的分析方法是真正的哲學方法,它能幫助解決傳統的哲學問題。不過,他們強調說,日常語言的研究對於解決哲學問題具有重大意義,因為要進行有成效的哲學研究,就不能不首先了解我們使用的語言手段。通過這種研究,會發現許多哲學問題產生於對語詞的誤解。因此奧斯汀宣稱,對日常語言的這種研究即使不是哲學研究的總目標,至少也是哲學研究的出發點。
日常語言哲學家們儘管如此強調語言分析,但就他們自己來說,特別是奧斯汀和斯特勞森,卻傾向於用“闡釋”一詞取代“分析”一詞,認為前者比後者更能說明哲學的任務。他們指出,哲學的任務在於闡釋某些語詞的邏輯語法,收集有關這些語詞作用的提示,描述這些語詞所能完成的不同功能及其完成這些功能的條件。

第二點

② 肯定形而上學的積極方面。這兩派的代表人物都對形而上學持肯定態度。威斯頓強調,形而上學命題一方面是錯誤的,另一方面又有啟發性,因為人們可以從形而上學的矛盾中發現許多隱藏的真理。在這些語言分析哲學家們看來,形而上學命題的錯誤,主要是往往把一些類似的詞使用於不同的事例,或者把不同的詞使用於類似的事例;形而上學命題之所以具有啟發性,在於它能提醒人們注意日常語言所掩蓋的那些相同之處或不同之處。因此他們呼籲不要全盤否定形而上學,而要加以“治療”,排除形而上學中的混亂,從其中找出有價值的成分。斯特勞森到50年代明確把“描述的形而上學”作為其研究的主要課題。他強調描述的形而上學要致力於發現概念結構的最一般的特徵,認為這種研究對於人類知識的發展將有重大貢獻。他指出,描述的形而上學之所以不同於過去的“校正的形而上學”,是因為它的任務僅僅在於描述我們關於世界的思想結構,而不在於構造一個更好的結構;它也不同於通常的概念分析,因為它的研究範圍比後者大得多,具有較大的普遍性。

第三點

③ 強調詞的意義在於詞的用法。這兩派哲學家在意義理論方面持大致相同的觀點,都反對邏輯經驗主義關於命題的意義在於命題的證實方法的觀點。威斯頓批駁邏輯經驗主義的可證實性原則,認為這個原則既不是重言式的命題,也不是經驗陳述,而是一種形而上學理論,因而不能以它為根據來反對形而上學。賴爾和奧斯汀都把詞的意義看作這個詞所完成的功能或所起的作用,反對把意義看作某種抽象實體。賴爾還認為意義的體現者是詞或短語,而不是語句。斯特勞森強調詞和語詞使用的區別以及語句和語句使用的區別,認為意義是語詞或語句的功能,指稱是語詞的使用的功能,真值是語句的使用的功能。他還指出,談論詞或語句的意義,不是談論它們在特定場合下的使用,而是談論在一切場合下正確地把詞運用於指稱某事物,或者把語句用做斷定某事物時所應當遵循的慣例。

日常語言哲學的衰落


60年代以後,日常語言哲學逐漸衰落,一方面是因為它的主要代表韋斯曼和奧斯汀相繼去世,賴爾和威斯頓年邁退休;另一方面是因為其後期的代表斯特勞森、S.漢普舍爾(1914~2004)等人的研究方向發生了變化。他們不滿足於前期的賴爾,特別是奧斯汀等人的研究,轉而強調研究的系統性,強調對問題作全面考察,試圖揭示概念結構的最一般特徵。儘管如此,這個學派的某些傳統觀點,如語言分析、意義理論、語言行為理論等等,對此後的一些分析哲學家,如美國的W.S.塞拉斯、R.M.齊索姆、J.R.塞爾等人仍有一定影響。

淺釋


日常語言哲學[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萌發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是哲學主要流派之一。本文略略介紹此流派,並評論陶傑一文。
二十世紀之初,羅素、弗雷格、早期的維特根斯坦、蒯因等人,以及維也納學派,針對形而上學和知識論等嘮嘮叨叨絮絮不休的哲學問題,以嚴密的邏輯分析語言,釐清模糊的語言。他們主張構造一種精確而無歧義的理想語言。
然而,語言是隨著人們使用而演變的社會歷史現象。文法、詞義、句義、語音等等,都會演變。這些演變取決於人們如何使用。謨爾[George Edward Moore]、奧斯丁[J. L. Austin]、斯特勞森[P.F. Strawson]、塞爾[John R. Searle]、晚期的維根斯坦等人提倡,哲學分析的任務不在於構造人工語言。反之,語言在人類社會有多種功能,字詞的意義歸於日常用法。
先看看謨爾的概念分析。謨爾強調他的研究並不是啟發自外在世界,是以分析其它哲學家為主軸。以倫理學為例,哲學家沒有對「道德」、「美德」、「正當」、「應該」、「善」、「惡」對等概念加以分析,所以才有無止境的爭論。謨爾論分析,有三點:分析是理解概念的意義,此一;把概念分成幾種組成概念,此 二;聯繫已知概念和其它概念,此三。舉例言之,試想「快樂」這概念。「快樂」是甚麼?此時你想到甚麼?你如何向別人解釋這概念?有甚麼是與「快樂」相似 的?若哲學分析違背日常語言,則是錯誤的。
奧斯丁認為,哲學界諸多爭論無果,由於學界所用的術語並不真實。那些爭論,不外是胡亂運用術語的把戲。奧斯丁主張,有些句子並無真假可言,說話就是做 事。以前,一般認為語句只有描述功能。奧斯丁則以為語句還有些非描述功能。人說話,除了表意,還有非表意。以言行事的行為有五:判定,如「宣判」、「確 認」;實施,如「任命」、「撤銷」;約束,如「許諾」、「祈求」;舉止,如「感謝」、「道歉」;闡釋,如「記述」、「回答」。
塞爾師承奧斯丁。塞爾並不完全接受奧斯丁的理論,然兩者之間的差異甚煩瑣,不便在此細談。且看看另一個較有趣的理論:間接言語行為。試看「你說話的聲 音可否降低點?」這句,表面是詢問,實際是請求。換言之,這是一句間接履行句。我們首先分析的是字面意義,繼而還要探查說者和聽者的共有背景,以及聽者的 理解和推理能力。例如請求別人關門,可以以下詢問、建議、提醒、描述、埋怨等等的形式表達:
* 你可否把門關上?
* 我能否請你關門?
* 你最好在進來時把門關上。
* 你進來時好象忘記了一件事啊。
* 噯!好冷噢,原來門沒有關上。
再看一段對話:
男:今晚一起出外吃飯好嗎?
女:我要在家溫習。
男生以詢問表達請求,女生以陳述回答,言外之意[塞爾用的術語是「語力」]是「今晚不可一起出外吃飯」。
以遊戲喻語言,晚期維特根斯坦認為語法規則是任意的,無所謂對與錯,只有應用得宜與否。語言有規則,但規則不是恆常不變的。不同的規則有時引致混淆。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問「時間是甚麼」時感到困惑,就是因為沒有釐清「量度」這詞的用法。我們可以用歐幾里德幾何,也可用非歐幾何。那取決於使用目的。但 我們一般不能在歐幾里德幾何運用非歐幾何的定理。
陶傑〈細節年代〉一文批評「不拘小節」這話。他認為,「小節,是要注意經營的,愈小節,愈見大問題。英文的一個 Detail」……「不拘小節」所講的「小節」,按慣常用法,是指「細微瑣碎而不重要的東西」。陶傑所講的「細節」,實指「細微、細膩、不顯眼處」。
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如是解:「小節 [xiao3jie2], n., minor points of conduct.」、「小節 trifles, trivialities: 不拘小節 unconventional, unconstrained by formalities」。
陶傑所講的「detail」,不是慣常用法的「小節」。他的立論,是扭曲詞句的慣常用法,從而標新取異。無謂爭論,無甚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