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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汝華

明萬曆朝大臣

李汝華,字茂夫,睢州(今河南睢縣)人。明朝萬曆八年進士。授兗州推官征授工科給事中,嘗劾戎政尚書鄭洛不職。及出閱甘肅邊務,洛方經略西事,主和戎。汝華疏洛畏敵貽患,且劾諸將吏侵軍資,復請盡墾甘肅閑田。還朝,歷吏科都給事中,多所糾擿。

天啟元年(1621年)得病請求辭官歸鄉獲准,加太子太保。不久病逝,謚恭敏

明史》記載:“練達勤敏,立朝無黨阿”、“獨加賦之議不能力持,馴致萬方虛耗,內外交訌。”

目錄

正文


人物經歷
李汝華萬曆八年考中進士。授任兗州推官。調任工科給事中,曾經彈劾兵部尚書鄭洛不稱職。到李汝華出京檢查甘肅的邊防事務,鄭洛正在經營西部的事情,主張軍事上議和。李汝華上奏疏說鄭洛怕敵人,留下禍患,並且彈劾各將吏侵吞軍用物資,又請求盡數開墾甘肅閑置的田地。回到朝廷,歷任吏科都給事中糾舉揭發了很多事。任江西巡撫。皇帝下詔各地稅務全部由有關官員統領,把其中的一半交給稅監,進入內府,一半交給戶部。只有江西潘相命令有關官員全部由自己交送。李汝華極力論述潘相違背皇帝命令。
尋遷太常少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稅使四齣,議括關津諸稅輸內府。汝華以稅本餉軍,力爭止之。既而詔四方稅務盡領於有司,以其半輸稅監,進內府,半輸戶部。獨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輸。汝華極論相違詔,帝竟如相議,且推行之四方。
他在江西十四年,威惠甚著,進秩兵部右侍郎,召拜戶部左侍郎。尚書趙世卿去位,遂掌部事。福王莊田四萬頃,詔旨屢趣,不能及額。汝華數偕廷臣執爭,僅減四之一。及王既之國,詔許自遣使督租,所在驛騷。內使閻時詣汝州,杖二人死。汝華請遵祖制隸有司,盡撤還使者,不納。畿輔、山東大飢,因汝華言,出倉米平,且發銀以振。汝華復奏行救荒數事,兩地賴之。先是,山東飢,蠲歲賦七十萬。是年盡蠲又百七十餘萬。汝華以邊餉不繼,請天下稅課未入內藏者,暫留一年補其缺,輔臣亦助為言。疏三上,不報。已,進尚書。
四十六年,鄭繼之去,兼攝吏部事。畿輔、陝西大飢,汝華請振,皆不報。遼東兵事興,驟增餉三百萬。汝華累請發內帑不得,則借支南京部帑,括天下庫藏余積,征宿逋,裁工食,開事例。而遼東巡撫周永春請益兵加賦,汝華議:天下田賦,自貴州外,畝增銀三厘五毫,得餉二百萬。明年,複議益兵增賦如前。又明年四月,兵部募兵市馬,工部以制器,再議增賦。於是畝增二厘,為銀百二十萬。先後三增賦,凡五百二十萬有奇,遂為歲額。當是時,內帑山積,廷臣請發,率不應。計臣無如何,遂為一切苟且之計,苛斂百姓。而樞臣徵兵,乃遠及蠻方,致奢崇明安邦彥相繼反,用師連年。又割四川、雲南、廣西、湖廣、廣東所加之賦以餉之,而遼餉仍不充,天下已不可支矣。
汝華練達勤敏,立朝無黨阿。官戶部久,於國計贏縮,邊儲虛實,與鹽漕屯牧諸大政,皆殫心裁劑。歲比不登,意常主寬恤,獨加賦之議不能力持,馴致萬方虛耗,內外交訌。天啟元年得疾乞休,加太子太保致仕。卒,謚恭敏。從子夢辰,自有傳。
李汝華與兵部尚書袁可立同為河南睢州人,二人私交甚好。“以至通邑差徭驛遞之繁累,賦役預征之新規,皆與大司農李恭敏公斟酌損益,上之両□ ,著為絜令,士民賴之。”(董其昌《節寰袁公行狀》)袁可立早年因建言觸怒萬曆皇帝被貶官為民二十六年,所以二人同朝為官的時間很短,亦明代睢州一歷史趣事。汝華子夢辰、夢庚與可立子袁樞亦延世交好,袁可立長孫袁賦誠娶李汝華孫女為妻,至此亦三代世交矣。
李汝華通曉事理,勤勉機敏,在朝中不結黨不勾結偏袒。在戶部做官很久,對於國家財政的盈虧,邊防儲備的虛實,以及鹽業、漕運、屯田、牧業各方面大政方針,都竭盡心力裁度調劑。年成連年歉收,常常主張寬緩憐憫,唯獨增加賦稅的意見不能儘力堅持,使各方白白耗費,造成內外交相騷擾作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