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鹿自行車
成立於青島的自行車品牌
金鹿自行車是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的響噹噹的名牌產品,產品分兩種:一種是載重型金鹿自行車,俗稱“大金鹿”;另一種是輕便型金鹿自行車,俗稱“小金鹿”。金鹿自行車的主要特點是:後輪採用倒輪閘,向後輕倒即可剎車;前輪採用槓桿觸閘,剎車力強;另一主要特點是“三大一弔”(大飛輪、大牙盤、大扣鏈子、吊簧鞍座)。因金鹿自行車堅固耐用,深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
1952年8月,泰東鐵工廠等14個(后發展到23個)、震環鐵工廠等19個(后發展到33個)經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分別組成青島自行車製造業第一、第二聯營社,停工12年之久的同泰鐵工廠也復工投產。此時,青島自行車行業的總資產金額已達144.58萬元,有各種設備279台,生產“青島”牌和當年投產的“國防”牌腳閘自行車990輛,翌年,總產量達到8482輛,仍不能滿足市場需求。
1945年,同泰橡皮工廠改名為“同泰橡膠廠”,除生產自行車輪胎外還生產小推車輪胎。青島解放后 同泰橡膠廠併入青島自行車廠,遷至遼寧路72號。
為了擴大自行車生產能力,滿足市場需求,1954年1月5日,經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國營青島自行車廠,廠址在鐵山路83號,佔地面積3218平方米建築面積4043平方米,投資42萬元,職工74人。其生產經營,以向兩個聯營社加工定貨為主,並組織整車組裝。新成立的國營青島自行車廠除抓緊自身的生產建設外,還協助青島市人民政府對私營自行車生產企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此時,青島的自行車行業與瀋陽、天津、上海的自行車業並列為中國四大自行車行業。6月,青島市政府批准泰東鐵工廠在私營自行車行業中率先實行公私合營。9月,同泰、普華、順昌、振華四家分別實行公私合營,均隸屬國營青島自行車廠管轄。當年,青島自行車產量突破萬輛大關,達到10789輛。1955年6月,華昌等13個私營企業實現公私合營。國營青島自行車廠的成立和私營自行車企業的公私合營,為青島市自行車行業的大聯合奠定了基礎。
此時,青島自行車行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由國家計劃供應,其產品也有國家包銷。1955年,青島自行車行業共生產自行車10943輛,零部件產值達486.12萬元。1954~1955年,單車成本由合營前的136.11元,降至107.44元,生產效率平均提高了30%。1956年,國營青島自行車廠與18個公私合營廠合併成立公私合營青島自行車廠,隸屬青島市重工業局領導,廠址設在曹縣路29號,佔地35202平方米,建築面積29272平方米,固定資產224.4萬元,流動資金129.8萬元,各種設備444台,設計生產能力年產自行車7萬輛和裝配3萬輛自行車的零部件。
大金鹿
並且批量生產過三用母嬰自行車、機動三輪車、機動腳踏兩用車和無級變速腳踏機動兩用車。1960年,在全國自行車質量鑒定評比中,青島生產的“紅旗”牌自行車獲得最高分。 1961年,公私合營青島自行車廠更名為山東青島自行車廠,隸屬山東省輕工業廳領導。1964年,山東青島自行車廠在“國防”牌自行車生產的基礎上,開始研製生產載重型和輕便型各種型號的腳閘“金鹿”牌自行車,並逐步形成系列產品。其產品分為ZA41、ZA42和ZA43型,主要特點是“三大一弔”、(大飛輪、大牙盤、大扣鏈子、吊簧鞍座)。另外,載重型車的前後輪中心距較長,前叉坡度大,並配有保安叉,大貨架。車圈直徑710毫米。普通型分腳閘、漲閘和普通閘自行車,車圈直徑660~711毫米,為國家標準型自行車。輕便型分為:QZ、QF(女式)兩種型號,亦分腳閘、漲閘、普通閘三種,車圈直徑660毫米。其次,還有508毫米(20?)和406.4毫米(16?)小型系列自行車產品。尤其是QF26型坤車,因結構合理,造型美觀,在市場上暢銷不衰。1966年,化工部對“鳳凰”、“永久”、“飛鴿”、“國防”四種牌號的自行車進行烤漆件驗測,確認“國防”牌自行車零部件烤漆質量超過英國產“蘭陵”牌自行車烤漆質量,名列第一。“金鹿”牌PA41型自行車當年出口50萬輛。 1967年,山東青島自行車廠由公私合營改為國營,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響,生產遭到破壞,出口業務被迫中斷。
1970年7月1日,山東青島自行車廠由山東省輕工業廳下放給青島市輕工業局領導。70年代初,青島自行車行業為了擴大生產能力,零部件生產進行了大規模的擴散,主要生產廠只保留了主要零部件的生產,一般零部件大部由區辦企業生產。1975~1980年,為了擴大生產能力,青島自行車行業參加了“三大件”會戰,更新改造設備,專業生產廠的設備達到1162台(套),動力機械總能力達到28268千瓦,鍋爐蒸氣蒸發量達30.55噸/小時。其中,有80%的設備是工人自力更生、革新改造製成的。1979年,青島自行車行業重新組織出口,QE78型和XM76型自行車1700輛銷往東南亞地區。
廠址說明
金鹿自行車
金鹿自行車圖片資料:
主要指標
青島產大國防牌28型腳閘鍍鉻圈加重自行車,1953年每輛出廠價152.10元,批、零同價157.42元。為穩定市場物價,並有利於商業經營,1957年在調低價格的同時,執行批零分價,即:每輛出廠價118.50元,批發價129.77元,零售價147.17元。1958年出廠價未動,對批發、零售價尾數作了處理,批發價調為129.80元,零售價147元。1959年停產“大國防”,改產“小國防”。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變化,1964年停產“小國防”,恢復生產“大國防”。
為有利於回籠貨幣,穩定市場,從1962年4月中旬開始,對自行車實行高價供應。“大國防”牌每輛零售價560元;6月15日起下調為440元。1962年8月1日高價自行車零售價每輛降為320元;同年11月1日,又降為280元。1963年5月1日,又降為235元;同年8月5日,再次降為193元。1962年,平價“大國防”眚自行車暫定每出廠價126元,批發價138元,零售價156元。1963年1月1日,出廠價正式定為120元,批發、零售價不動。
1964年4月,青島開始生產PA-41型金鹿牌自行車,每輛試銷價:高價160元;平價出廠 價112元,批發價132元,零售價150元。1964年12月28日,自行車全部取消高價,恢復平價供應。同時,為搞好銜接,將平價國防牌自行車每輛批發價調為147.80元,零售價為168元。1965年4月21日,又下調為批發價130.70元,零售價149元。1966年2月15日,國防牌車批發、零售價未動,出廠價每輛由120元下調為115元。同時,國防牌車由金鹿牌車代替,並執行國防牌車的價格。
1985年4月,根據放寬搞活,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要求,自行車價格放開,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行定價。5月,市物價局通知規定,為了保證當年價格改革方案的順利進行,自行車價格放開后,也可按照放開前的價格管理許可權辦事,不經批准,不準漲價。1986年9月3日,根據自行車供銷情況,山東省物價局確定正式放開自行車價格,並規定青島生產的金鹿牌自行車商業進銷差率為:大金鹿12%、小金鹿10%,批零差率一律為14%。因原材料漲價,生產企業隨之提高自行車價格,大金鹿出廠價每輛由115元調為132元,批發價由130.70元調為150元,零售價由149元調為1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