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人

差人

chāi 口頭用語,多用於古代和民國時期。差,意味差遣,派遣。作動賓合成詞講,差人,意為“找人”,差人做某事,就是派遣(邀請)人去做某件事的意思。作名詞講,就是當差的人,多指當官差的人。另種讀音:chà rén,在現代指人品素質低差,受人歧視,不被人重視。港澳地區較多人叫“差人”或者叫做吖SIR,都是警察的意思。chà 形容詞,形容品德、行為有所欠缺的人。技術不好的人。

同義詞有警察、警員。

含義


1、警察:粵語,又作“差佬(此稱謂含貶義)”英語,又作“a SIR”。
2、衙役
3、派人,找人
《東周列國志》第四回:“公子呂預先差人伏於要路,獲住齎書之人,登時殺了,將書密送庄公。”
差人
差人
蔡東藩 《清史演義》第二回:“這古埒城地方狹小,哪裡當得住大軍,連忙差人到覺羅部求救。”
4、等待差遣的人
5、方言,齪人的意思
6.古時候的一個小官,維持大官儀仗隊不被人偷襲,驅趕閑雜人等,將可以危險分子帶到大官面前審問。

詞語

差婆:香港泛指女警察

差餉

差餉「差」與「差使」者同音。與之相關的是「差人」,粵語解作警察。差餉 (Rates) 是一種源於英國的稅款, 主要是按徵稅地的房產價值或租值抽取一個比例的款項作為地稅。在香港,差餉早期稱警捐,是香港政府向香港境內房地產業主徵收的一種間接稅。除差餉外,部分香港物業須另外向政府繳納地租。

當差

古時,當差一詞解作當任官吏人士,可參見於《京本通俗小說》.西山一窟鬼:“也曾有內諸司當差的來說他……只是高來不成,低來不就。”。另外,當差又解作擔任僕役工作,如《紅樓夢》‧第二十四回:“這小紅年方十四,進府當差,把他派在怡紅院中,倒也清幽雅靜。”。現時,當差一詞在粵語中解釋為當任警察之職。“當”在粵語的動詞中解作擔當,當差就是指當任差役之職。當差一詞,可多見於古文。

出處


差人一詞之用,可見於明末《醒世恆言》第二十九卷‧盧太學詩酒傲公侯,“知縣見了,轉覺沒趣,無處出氣,遷怒到 差人身上”等的用法。明‧凌濛初的《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一:“睡到次日天明,來到店中看看,打發 差人李彪出去探訪,仍留王惠在店。”和卷三十五:“方媽媽終是個女流,被入門先打五十大板中刁難,要長要短的,詐得不耐煩,才與他差得個 差人出來。差人又一時不肯起身,藤纏著要錢,羈絆住身子。”以及清‧吳敬梓的《儒林外史》‧第五回:“入門先打弼大板里的 差人,因妹丈有碗飯吃,他們做事,只揀有頭髮的抓,若說不管他,就更要的人緊了。”
“富仔記”少東鄭錦富到警局報案,說妻子已失蹤數天。有“街坊差人”之稱的劉探員要向同僚及女友證明自己的辦事能力,便決定調查此案。劉發現經營“富仔記”的是一名有哮喘病的羅姓女子,事有蹊蹺,他便搬到該店附近居住,繼續調查。一天,突然有一女子自稱鄭妻,到警局銷案,但劉始終覺得鄭、羅關係暖昧,他繼續追查,終於揭發了真相。原來羅妹Lina因殺人入獄,要將女兒Mikly交託羅撫養,羅經營美容院,因不育引致離...

演變


古時,中國管理地方的治安機構是衙門,執行差事者名衙門差役
1906年於中區警署舉行的檢閱儀式。
1906年於中區警署舉行的檢閱儀式。
也稱作衙差、衙役。香港自1842年開埠后,高層警務工作多由外籍人士(白人)充任,而由於當時中國人大多不懂英語之故,一般警員(即所謂"大頭綠衣")多由一些印度人擔任。中國人叫印度人做“亞差”或“嚤啰差”",久而久之,印度人警察就被叫做"差人"。流傳下來,"差人"成了警察的代名詞。現時有部分警察都會自稱“差人”(較少自稱“差佬”),可能因為較順口。不過,這個只是在珠三角一帶以及香港地區比較流行而已,在內陸的大部分都是叫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