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中毒指酚對皮膚和黏膜的強裂腐蝕,經皮膚黏膜吸收後分佈到各組織,透入細胞引起的全身中毒癥狀。中毒初期表現為皮膚蒼白、起皺、軟化、疼痛;後轉為紅色、棕黑色,嚴重時壞死。皮膚接觸面積較大時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現頭痛、眩暈、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
苯酚中毒
苯酚又稱酚及
石炭酸,為有特殊芳香味的無色結晶,常溫時在水中的溶解度不大。急性苯酚中毒系全身中毒性危重急症,臨床較少見。
急診科
1、中毒史。苯酚口服致死量為8.5g,最小致死量為1.3g。
2、注意有無噁心、嘔吐(嘔吐物為棕或黑色)、腹痛、腹瀉、頭痛、眩暈、視力模糊、顯著
肌無力、神志不清、抽搐、
呼吸衰竭等。
3、體檢注意皮膚、粘膜有無灼傷、糜爛、變色等;呼氣有無酚味。
嘔吐物及尿液毒物分析。呈棕黑色有助診斷。
1、小心放入軟胃管,用植物油反覆
洗胃,直至洗出液無酚味為止,並留置植物油60ml於胃中。即使服毒時間已久,仍不可放棄洗胃。
3、皮膚及口腔粘膜沾
酚類物質處,用溫水充分沖洗,再用肥皂水、乙醇或油類清洗。
4、昏迷者可予吸氧,注射抗生素預防感染,靜滴5%葡萄糖溶液及生理鹽水,防止循環衰竭,並減輕
腎臟損害,促進毒物排泄。有
酸中毒者,可用
碳酸氫鈉。血壓降低時,輸血並適當用升壓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