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審計局
興寧市審計局
財政金融審計股 行政事業審計股 經貿審計股
根據中共興寧市委、興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興寧市(縣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興發[2001]36號),核定興寧市審計局機關行政編製12名,後勤服務人員2名,事業編製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股長(主任)10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我市審計監督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四)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五)向市長提交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七)指導與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對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九)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六個股室:
人事秘書股
財政金融審計股
行政事業審計股
經貿審計股
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