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乘數
稅收變動量之間的倍數關係
稅收乘數是指國民收入變動量與引起這種變動的稅收變動量之間的倍數關係,或者說國民收入變化量與促成這種量變的稅收變動量之間的比例。是指政府稅收與轉移支付具有適應經濟波動而自動增減,並進而影響社會總需求的特點,一般稱這樣的財政政策及其效應為財政制度的自動穩定器。
稅收乘數用來反映稅收變動與其引起的國民收入變動的倍數的關係。
稅收乘數
稅收乘數指政府增加或減少稅收所引起的國民收入變動的程度,體現為稅收作用的力度。
由於稅收是對個人、企業收入的扣除,稅收高低會影響企業、個人收入水平及投資,進而影響國民收入。稅收變動與國民收入呈反方向變化。即稅收增加,國民收入減少,稅收減少,則國民收入增加。因此,稅收乘數為負值。若以Kt表示稅收乘數,△Y表示國民收入變動量,△T表示稅收變動額,則:
Kt=△Y/△T
根據邊際消費傾向和投資乘數理論,稅收乘數與邊際消費傾向大小有關,若以b表示邊際消費傾向,則:
Kt=-b/(1-b)
稅收乘數的公式為:
Kf=ΔY/ΔT
其中Kf表示稅收乘數,ΔY表示收入數量,ΔT表示稅收變動額。
稅收乘數
ΔT=ΔC/(-b),
因此,Kf=ΔY/ΔT=[ΔC/(1-b)]/[ΔC/(-b)]=-b/(1-b)
稅收乘數要比投資乘數小,而且是負數。這是由於稅收的最初影響可支配收入,而投資乘數的最初影響是國民收入,因此,稅收乘數的可這樣表示:
Kf=-(K-1)=1-K
其中K表示投資乘數。
收入乘數效應在西方經濟學中通常用以說明稅收對經濟的制約作用。
假設是三部門,政府按比例稅徵收,那麼稅收乘數應該是:
式中b表示邊際消費傾向,t表示邊際稅率。
兩者不同原因在於後者假設消費邊際傾向隨著稅率水平變動而發生了改變,為b(1-t)。而按照凱恩斯本人觀點,消費中邊際消費傾向是不變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照後者計算,平衡預算乘數恆為一;如果按照前者計算,定量稅為1,比例所得稅下不為1。
稅收乘數效應是指稅收的增加或減少對國民收入減少或增加的程度。由於增加了稅收,消費和投資需求就會下降。一個部門收入的下降又會引起另一個部門收入的下降,如此循環下去,國民收入就會以稅收增加的倍數下降,這時稅收乘數為負值。相反,由於減少了稅收,使私人消費和投資增加,從而通過乘數影響國民收入增加更多,這時稅收乘數為正值。一般來說,稅收乘數小於投資乘數和政府公共支出乘數。
稅收乘數
對於稅收乘數的作用機制,應該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稅收乘數是一個負數,這表明稅收與國民收入之間是一種反向運動關係。當政府增加稅收時,國民收入則成倍減少;當政府減少稅收時,國民收入則成倍增加。
稅收乘數的大小由邊際消費傾向β決定。從稅收乘數公式看,邊際消費傾向越大,則稅收乘數的絕對值越大,對國民收入的倍數影響也越大。可以舉例說明稅收與國民收入的乘數關係。假設政府增稅100億元,若邊際消費傾向為0.8,則稅收乘數為Kt=-0.8*(1/1-0.8)=-4,意味著國民收入將減少400億元(4×100億);若邊際消費傾向為0.6,則稅收乘數為Kt=-0.6*(1/1-0.6)=-1.5,意味著國民收入將減少150億元(1.5×100億)。假如政府變增稅為減稅而其他條件不變,則國民收入將會增加,增長量與減稅時國民收入減少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