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縣教育局
竹溪縣教育局
竹溪縣教育局 是竹溪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竹溪縣教育局 是竹溪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檢查學校執行情況;研究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普通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劃。
2.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幼兒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段及其以下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制定教師資格考核辦法,組織、管理學校在職教師的培訓、進修和考核。
3.負責制定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成人學校和幼兒園的校舍、場地、圖書、教學儀器和實驗設置的基本標準;根據授權,審批轄區內初中段及其以下學校的設置、更名和撤併。
4.管理全縣高中段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組織對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發展高中段教育工作的評估;組織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編寫必要的補充教材,進行教學質量評估。
5.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聘任工作;擬定教師管理的有關政策,參與制定教職工編製,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教職工人員調配和師範類院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派遣工作。
6.負責指導全縣學校領導幹部的培訓;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區屬學校幹部選拔、考察、任免及管理。
7.負責和指導區屬學校(單位)的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負責抓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8.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管理區直屬學校(單位)的基建、財務、固定資產。
9.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協助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10.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一切為人民服務
地址:人民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