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灣西瓜
麻灣西瓜
麻灣西瓜,山東省省東營市東營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東營區屬暖溫帶季風型大陸性氣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年平均氣溫12.4℃,大於或等於0℃積溫4732℃,大於或等於10℃積溫4310℃。年平均日照時數2779.7小時,年均降雨554毫米,適宜種植西瓜。麻灣西瓜產品品質要求瓜形勻稱周正,皮色花紋光亮美觀,果實成熟度高,中果型;平均單果重3.5公斤,皮薄,可食率高,果瓤脆嫩,肉色鮮紅均勻,蜜甜多汁,風味好,含有豐富的礦物鹽和多種維生素。剖面無色筋、斑塊。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麻灣西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麻灣西瓜,瓜形勻稱周正,皮色花紋光亮美觀,果實成熟度高,中果型;平均單果重3.5公斤,皮薄,可食率高,果瓤脆嫩,肉色鮮紅均勻,蜜甜多汁,風味好,含有豐富的礦物鹽和多種維生素。剖面無色筋、斑塊。
麻灣西瓜
西瓜皮在醫籍上還有“西瓜翠”、“西瓜青”、“西瓜翠衣”的稱謂。它入葯的部分是西瓜的最外表皮,氣微味淡,是清熱、解暑、止渴、利尿的佳品,常用於對暑熱煩渴、小便短少、口舌生瘡的治療。《丹溪心法》中有用西瓜皮燒灰“治口瘡甚者”的記載;《本草匯言》中有用它燒灰塞填牙縫、治牙痛的驗案。
麻灣西瓜
東營區土壤成土母質為黃河沖積物,海拔7-11米,地勢平坦高燥,砂土或砂質壤土,沙土層深厚,晝夜溫差大。有機質含量≥10克/千克,土壤全氮≥0.75克/千克,有效磷≥15毫克/千克,速效鉀≥75毫克/千克。種植地塊水利設施配套完善,排灌渠道通暢,旱能澆,澇能排,以黃河客水為主要灌溉水源。
麻灣西瓜
嘉峪關市新城鎮野麻灣村有30多年種植西瓜的歷史,在西瓜種植方面積累了先進的技術和豐富的經驗,主栽品種為京欣和超甜京欣。
1980年,嘉峪關市實施農業優種工程,推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發展了包括野麻灣村西瓜在內的一批專業村和專業鎮。
麻灣西瓜
麻灣西瓜
2012年08月03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麻灣西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麻灣西瓜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東營市東營區境內東至辛河公路,西至黃河大堤,南至支脈河,北至龍居鎮打漁張村,轄龍居鎮全部、史口鎮和牛庄鎮各一部分共36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8°15′00″-118°28′00″,北緯37°16′00″-37°27′00″。
• 特定生產方式
產地環境條件
麻灣西瓜生產區內及附近要求無工業污染源,區內及周圍無污水、固體廢棄物等污染,環境條件符合“NY5110-2002無公害食品西瓜產地環境條件”要求,具體指標為:二氧化硫(日平均、標準狀態)≤0.15毫克/米,氟化物(日平均、標準狀態)≤7微克/米;灌溉水pH5.5-8.5,總汞≤0.001毫克/升,總鎘≤0.005毫克/升,總砷≤0.1毫克/升,總鉛≤0.1毫克/升,鉻(六價)≤0.1毫克/升,石油類≤10毫克/升,揮發酚≤1.0毫克/升;產地土壤中總鎘≤0.60毫克/千克,總汞≤1.0毫克/千克,總砷≤25毫克/千克,總鉛≤350毫克/千克,總鉻≤250毫克/千克。
品種選擇
選取適合該地區的、經過國家或省種子管理部門審定的、產量高、品質好、抗逆性強的中早熟品種,種子質量符合GB16715.1-1996二級以上標準。如京欣系列、金星、蜜童等。
生產控制
生產區內實行“統一農資供應,統一技術規範,統一技術指導,統一生產檔案,統一質量檢測,統一對外銷售”五統一服務,以全面保證產品質量。強化關鍵環節管理,一是加強農藥、化肥經營管理,從源頭控制葯殘。生產區內種子、化肥、農藥等對西瓜質量有重要影響的生產資料實行統一供應,將高毒、高殘留農藥及不合格肥料拒之生產區之外;二是加強基地環境質量監測。定期對生產區環境質量進行檢測,及時發現、控制環境污染,保障生產環境條件安全;三是生產技術標準化。把各項技術規程及要求印成明白紙,分發到每個種植戶,通過監督檢測確保其嚴格依照技術規程的規定操作,杜絕生產隨意性。生產過程嚴格按照“麻灣西瓜無公害生產技術規程”進行控制。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山陽大梨執行NY/844-2004標準。
麻灣西瓜生產地環境條件符合“NY5110-2002無公害食品西瓜產地環境條件”要求,產品質量符合“NY/T5109-2005無公害食品西甜瓜”的要求。
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麻灣西瓜”農產品地理標誌及其圖案,須向麻灣西瓜登記證書持有人東營區麻灣西瓜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出申請,由麻灣西瓜登記證書持有人同意,並接受麻灣西瓜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生產管理要求,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麻灣西瓜地理標誌農產品地域範圍內的西瓜生產經營者,向麻灣西瓜登記證書持有人免費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二)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三)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符合條件的麻灣西瓜生產經營者使用麻灣西瓜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東營區麻灣西瓜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二)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同時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二)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三)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必須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監督,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