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江分洪區

位於湖北省公安縣境內

荊江分洪區是1952年春末夏初之交開始建造,位於荊江南岸的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境內。荊江分洪工程是長江中游防洪工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確保荊江大堤、江漢平原和武漢市的防洪安全起到重要作用。該工程總蓄洪面積1358平方公里,有效容積71.6億立方米,現有人口87.01萬人。

建設歷程


荊江分洪工程位於湖北省公安縣境內,始建於1952年春末夏初之交。參加工程建設的30萬軍民,以75天的驚人速度建成荊江分洪第一期主體工程,包括右岸沙市對面上游15km處的虎渡河太平口進洪閘、黃山頭東麓節制閘和分洪區南線大堤等主體工程。荊江河道安全泄洪能力由此得到顯著提高,緩解了與上游巨大而頻繁的洪水來量不相適應的矛盾。
1950年冬,毛澤東主席親自審閱並批准了長江水利委員會向中央報送的《荊江分洪工程計劃》(以下簡稱《計劃》)。
《計劃》本著“蓄泄兼籌,以泄為主”,“江湖兩利”的原則,以1931年8月5日至25日宜昌-枝江洪峰水位、流量為標準,配合荊江北岸加固荊江大堤,在荊江南岸藕池口安鄉河以北,太平口虎渡河以東地區,開闢921.34km2的分洪區,以分、蓄荊江上游洪水的超量洪峰流量,減輕洪水對荊江北岸大堤的威脅。
1952年3月4日中南軍政委員會召集湖南、湖北兩省和中南水利部、農林部、交通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審議《計劃》的實施方案。3月15日中南軍政委員會第74次行政會議通過《計劃》的實施辦法,並作出《關於荊江分洪工程的決定》,同時成立了以李先念為首的荊江分洪委員會及其所屬機構。分洪工程包括:荊江大堤加固;太平口進洪閘;黃山頭虎渡河節制閘及攔河壩;分洪區圍堤培修;南線大堤等。工程實施分為兩期,1952年4月5日全面動工興建,至6月20日以75天時間建成荊江分洪第一期主體工程。

地理位置


荊江分洪區,東濱荊江,西臨虎渡河,南抵黃山頭。東西寬13.55公里,南北長68公里,面積921.34平方公里,地面高程32.8一41.5米,蓄洪水位42.00米時,設計蓄洪容積54億立方米。工程建於1952年,是新中國成立后興建的第一個大型水利工程。主體工程包括進洪閘(北閘),節制閘(南閘)和208.38公里圍堤。工程的主要作用是:當長江出現特大洪水,為緩解長江上游洪水來量與荊江河槽安全泄量不相適應的矛盾,開啟北閘分蓄洪水,確保荊江大堤,保證江漢平原和武漢市的安全。同時利用南閘(節制閘)控制由虎渡河入洞庭湖流量不超過3800秒立方米,以減輕洪水對洞庭湖的壓力。
荊江分洪工程於1954年首次運用,先後三次開閘分洪,最大進洪流量7760秒立方米,最大降低沙市水位0.96米,分洪總量122.6(125.9)億立方米,對確保江漢平原和武漢市的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荊江分洪區建有安全區21個,面積19.58平方公里,安全區圍堤長54(52.78)公里(涵閘23座)。分洪區圍堤全長208.38公里(其中:南線大堤22公里,荊右干堤95.80公里,虎東干堤80.58公里)。南線大堤屬於分洪區南端,從藕池至南閘,全長22公里。南線大堤閘站3處;荊右干堤從藕池至黃水套至白家灣至陳家台至太平口,涵閘4處;虎東干堤從太平口至黃山頭,涵閘6處。
荊江分洪區
荊江分洪區

閘門組成


北閘

荊江分洪區示意圖
荊江分洪區示意圖
北閘位於虎渡河進口太平口處的左側(1952年3月31日決定上馬,同年4 月初日開工,經過兩期建 設,於次年4月25日全部建成,施工期84天),系鋼筋砼底板,空心垛牆,箱式岸墩輕型開敞式結構,長1054米,共54孔。每孔寬19.5米,凈寬18米,總凈寬972米。閘底高程41.50米。安裝有54塊鋼質弧形閘門,門頂高程45.43米。閘頂高程47.20米。按沙市設計水位45.00米,相應北閘閘前水位45.13米,分洪量為7700一8000秒立方米(設計進洪流量8000秒立方米)。(1954年8月7日9時最大分洪量7769秒立方米)。為防止閘前泥沙淤積影響進流,於1961年建有攔淤堤,長3400米,並已預埋葯室119個,當需要分洪時,可迅速裝葯爆破(擬炸開口門2200米)。

南閘

荊江分洪工程——北閘(進洪閘)
荊江分洪工程——北閘(進洪閘)
南閘位於虎渡河上,全長336.8米,32 孔。每孔凈寬9米,總凈寬288米;閘底高程35.00米,1964年進行加固;閘頂高程由43.50米加高到45.00米。有16孔增建胸牆並將底板加厚1.2米(高程36.20米),1至15號單號孔和18一32號雙號孔為加固孔;17號為半加固孔,底板厚只加0.5米。該閘設計流量不超過3800秒立方米。南閘水道距太平口95公里,距湖南省安鄉縣約30公里。

安全建設


荊江分洪區在分洪區運用程序上首先運用,預見期短,淹水深7~10m,歷時長(1954年淹水長約3個月),其他三個區相對預見期較長,淹水淺,轉移時間較充裕。所以,荊江分洪工程安全建設投資基本上以荊江分洪區為主,從1963年至今,國家和地方累計投資約2.6億元,主要有移民安置工程、轉移工程和通信工程。
居民安置措施主要有:外遷移民、本地移居、分洪外轉和臨時避洪。
荊江分洪工程修建時,其設計年限為20~40年。隨著區內人口增長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防洪要求越來越高,分洪安全建設逐步由臨時應急性措施發展到全面規劃、分期實施。由於安全建設以臨時應急工程為主,建設標準較低,隨著時間的推移,工程的使用功效逐步減少以致無法正常使用。主要問題有:安全區安全問題,撤離人口安置難及安全區安置容量小的問題,居民撤離轉移問題,財產保護,分洪補償及災后重建問題,分洪口門控制等問題。
(1)分洪口門控制。荊江分洪區除進洪閘和節制閘共有11處27.8km長的扒口進泄洪水,分洪區運用后其208km圍堤除22km長南線大堤外均內外受水,人員器材運輸將十分艱難,扒口能否及時達到設計深度寬度並滿足設計流量,尚無法有效控制,因此分洪口門修建控制工程迫在眉睫。鑒於運用概率小,可採用裹頭控制寬度和護砌底板控制深度方式,在工程先後上,應以吳量庵泄洪口和臘林洲扒口優先,其他緩之。
(2)轉移道路和橋樑。按現行分洪預案預見期是48h,綜合考慮到運用時的各種不利因素,實際上只有約24h。目前區內道路及橋樑建設現狀無法滿足快速轉移撤離的需要。
(3)人口安置與安全區台。荊江分洪區現有人口54萬餘人,其中,安全區、台定居20.6萬餘人。分洪時外轉12.8萬人,安全區台安置20.7萬餘人,安全區台人口密度將達1.94萬人/km2,而且有60餘處安全台低於設計洪水位不能居住。對於安全區而言,圍堤尚未達到設計抗洪標準,內外平台、堤內淵塘、砂基處理、堤身護坡尚未完成,區內現有可搭棚空地僅為5.3km2,區內有近30%面積不能利用,近133萬m2的淵塘未處理。除斗湖堤外大多數安全區排水不暢,積水嚴重,道路不通,基礎設施薄弱。區內80%近20萬m2的安置房為危房不能居住,部分安全區台已不能發揮安置居民的作用。
據2000年調查統計,荊江分洪區內居住人口30.5萬人,居民財產27億元。如不採取相應措施,實施分洪后,將給區內群眾財產造成很大損失,也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壓力。

技術應用


荊江分洪區的運用與否,與上游洪水來量和荊江大堤安全現狀緊密相聯。對於荊江河段,其洪水來量以長江幹流為主,約佔96.1%?其次為清江,約佔2.6%;區間來水佔1.3%。當荊江出現較大洪水時,清江隔河岩水庫和長江幹流葛洲壩以避免或推遲荊江分洪區分洪為目標,充分發揮削峰、錯峰作用。荊江洪峰來量由長江幹流控制,需要防禦的洪水是每次洪峰在河道的安全水位以上的總洪量。在洪水調度時應將洪峰波形、洪峰總水量、流量、洪峰水位及上下游水位綜合考慮。荊江河段最不利的防洪形勢是上下游均達到或接近控制水位而同期長江幹流來水量大。
1998年洪水后,荊江大堤經培修加固基本上達到沙市45.00m、城陵磯34.40m洪水設計標準,其堤高按設計洪水線超高2m,其防滲處理、堤后壓浸平台及淵塘填築基本達到設計標準,並逐步延續到堤后500m範圍內隱患的處理。
鑒於荊江大堤防洪能力極大提高的現狀,為減少防洪時的隨機性,減小決策風險和在複雜的水雨情下的決策難度,避免千軍萬馬上堤搶險嚴防死守的被動局面,按已確定的洪水調度方案科學地調度洪水,在全局上把損失減到最小,為荊江分洪區的運用確定一個更嚴謹、科學的定量尺度,對荊江分洪區的啟用建議調整為:沙市水位45.00m並繼續上漲,根據上游洪峰峰波及流量分析,結合堤防的抗洪能力,如超額量大、時間長,則應運用荊江分洪區,相應地也減小堤防風險和防汛費用。如量較小,持續時間不長,則應加強堤防的防汛搶險力度,不運用分洪區。

管理維護


根據荊江分洪區的現狀,考慮到荊江分洪區的運用是有計劃的分蓄洪水,其安全建設應以國家投資為主體,其客觀的歷史成因和發展使其有別於國內外按洪災風險圖所劃定的洪泛區。除擔負分洪任務外,還承擔國家稅收、地方統籌收費等責任,這種雙重責任嚴重製約著社會經濟發展和建設投資積累。
為改變這種被動局面,首先,要根據分洪區應有別於非分洪區的政策和法規,採取國家扶持和引導,調整區內產業結構和控制人口增長。區內居民以傳統農業為主,種養殖業、高效農業應是優先項目,投資小見效快的加工業次之,長期投資項目就應慎重考慮。
要調整分洪建設的投資比例,按現行的1∶1投資比例,地方配套無力到位,致使大量的規劃項目無法完成。應返還部分國家稅收和統籌規費(如交通規費、工商收費)用於分洪設施建設的配套和區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其次,在安全建設方面應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社會力量,提高標準,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制定建築條例,減少分洪時房屋毀損。在分洪區內的建築應按國家頒布的《蓄滯洪區建築工程技術規範》和有關法規制定相應的建築條例和標準,使建築物具有抗風浪耐淹沒和超過洪水位的使用層。對於集體公共建築應採用強制標準,對於個人居民應採取引導扶持鼓勵政策,如貸款建房逐年償還,補貼減免收費等,提供技術支持,引導居民將平房改成框架式或有一定構造結構的樓房,並通過植樹綠化建成小區以增大抗風浪能力。
(2)加強安全區台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儘可能多地定居人員,減少轉移總量。安全區內有近30%的農業用地(水田、旱地、林木、果園)和5.3km2可用空地。從投資效益來講,這是對安全建設資源的浪費,如果充分利用起來,可以相對提高安全區容量,比起重新擴建安全區在投資上是經濟的。安全區現有主要問題是排水設施不全、地勢低洼和道路交通不暢。這些設施必須通過國家投資和地方配套才能完成。
(3)加快交通網路建設,強化工程管理。發達的交通網路是撤離轉移的決定因素,現階段國家投資以建為主,且標準低,主幹線以泥結碎石為主,維修管理經費無來源,其所建路橋完工後,即投入正常使用。因其責權關係不明,地方存在著只用不管的依賴思想,工程損壞嚴重。為改變這種狀況,必須改變觀點,強化工程管理,通過提高路面等級,納入交通部門或地方政府的公路修養計劃,保證平時發揮效益,分洪時發揮作用。
在道路建設規劃時,應全盤考慮橋路配套,並應結合本地的水利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橋樑建設應根據所在道路等級標準和重要性,在滿足安全使用條件下,採取多種形式降低成本,使投資效益最大化。
(4)改革安置工程的建管體制,開創開發經營的新格局。應採用靈活多樣的政策,在分洪管理部門統一規劃管理的基礎上,結合社會、個人的力量,對現有的20萬餘m2安置磚瓦房及分洪預留地採取合作開發,出讓土地使用權,出租或置換土地等形式,允許社會、個人參與其開發改造,引導群眾到安全區台定居,並利用籌措到的資金進行新的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與維護,對部分閑置的躲水樓特別是1997年建的部分純框架樓和無圍護結構樓,應鼓勵和允許群眾居住,並承擔平時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保證分洪時能避洪。
(5)切實控制分洪區人口增長。首先把安全區台建設和安置工程開發同移民建鎮、工程拆遷結合起來,把遷移人員儘可能地安置在安全地;其次控制人口遷入,鼓勵支持外出務工經營,賺錢回鄉後為其在安全地定居創造條件。

周年紀念


六十年崢嶸歲月,六十年風雨兼程。60年來,荊江分洪區作為長江流域的重要防洪工程,為長江防洪作出了巨大貢獻。荊江分洪區人民舍小家、保大家,長期背負著分洪轉移的壓力,為確保江漢平原和大武漢的安全作出了重大犧牲。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荊江分洪區人民是非戰爭年代的人民英雄。黨和國家一直在關注分洪區,關愛著這一英雄的群體。1958年3月,毛澤東主席順江而下,在船上和水利專家們一起商討治理長江的方略。長江中下游地區的防洪問題,也牽動了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的心,1980年7月,年逾古稀的他從重慶乘船,對長江進行了考察,就三峽工程建設發出指示:“看準了就下決心,不要動搖”。1989年7月,江澤民就任總書記后的第26天,就冒雨來到了荊江大堤考察,並視察了荊江分洪區進洪閘。他指出,在考慮“八五”計劃時,要認真研究一下水的問題。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應該未雨綢繆。李鵬在擔任總理期間,三次到荊江分洪區視察,三次為新任的湖北省省長送行時叮囑的都是一個意思,善治鄂者先治水。朱鎔基在1998年親臨北閘指導抗洪。溫家寶三次到荊江分洪區檢查指導抗洪工作,並十分關注荊南四河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