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歷史沿革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6月15日上午,在莊嚴的升國旗、唱國歌儀式后,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掛牌儀式在廣州舉行,標誌著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加強黨對稅收工作的全面領導,是更好服務納稅人,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按照改革方案,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將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承繼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權利義務。省級稅務新機構成立后,廣東省內各市、縣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分級掛牌。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吳紫驪:黨委書記、局長
楊緒春:黨委副書記、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忠明: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文濤: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伍關興:黨委委員、副局長
蔣余良:黨委委員、副局長
肖映波: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敬忠: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國家稅務總局佛山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