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心理學會

湛江市心理學會

湛江市心理學會 (Zhanjiang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簡寫ZPA)是全市心理學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學術性的地方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2014年1月經湛江市民政局註冊登記,秘書處在廣東海洋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中心(湖光校區科技樓120室)。本會宗旨是:崇尚科學,服務大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倡導快樂幸福生活。本會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宣傳科學理論,堅持科學態度,發揚學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心理學工作者,開展學術活動,促進心理學人才的成長和提高,為社會提供心理服務,幫助解決心理學問題,提高民眾心理健康水平。

業務範圍


(一)開展心理學學術交流活動,舉辦學術會議。
(二)組織和開展心理學課題的研究工作,促進科研合作,編著出版心理學書刊。
(三)普及心理學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提高社會的心理學知識水平和心理健康意識。
(四)面向社會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的服務,關注大眾心理健康,優化大眾心理素質。
(五)配合或協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心理學的課題,發揮心理學諮詢作用,提出合理化建議,共同促進本地心理學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六)舉辦心理學培訓班、講習班,推廣先進技術,促進心理學人才的成長與提高,為會員提供繼續教育平台,不斷補充更新知識。
(七)維護本地心理學應用(心理諮詢、心理治療)行業秩序,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經常向有關部門反映心理學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
(八)加強與上級心理學會和其他心理學學術機構間的友好往來與合作。
(九)接受委託,配合上級學會承擔心理學項目的論證評估、科技成果、心理學儀器及其他心理學產品的鑒定;承擔心理學領域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心理學文獻和標準的編審。
(十)組織心理學優秀學術成果(學術論文、著作等出版物)評選。

會員制度


入會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會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從事相關工作或學習;
(四)個人會員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具備或有意獲得國家心理諮詢師相關證書者;2、心理學、醫學、教育學、社會學及相關專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在校學生);3、各行各業的心理學工作者或愛好者;4、從事心理學方面的管理者和領導者。
(五)單位會員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各區、縣、市心理學會;2、各級各類學校、醫院;3、駐湛部隊;4、其他具有一定數量心理學工作者的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學術團體或民間組織。

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會員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本會業務活動的參與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取得本會編輯出版的有關學術資料。

會員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補充更新知識。
(七)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八)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因觸犯刑律,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