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文化局
楊浦區文化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局,為主管本區文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該機構已改革,2019年,將區文化局的文化管理職責,區旅遊局的職責等整合,組建區文化和旅遊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和旅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區域實際,擬訂相關政策、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協調推進產業項目落地。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產業園區建設和區域性特色產業集群建設。
(三)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工作。培育發展文化和旅遊市場,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協調相關部門處置行業突發應急事件。
(四)負責文化和旅遊公共事業發展。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組織開展相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制度化、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和組織開展各類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以及群眾性文化活動。負責公共圖書館、公共文化館的管理。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五)負責文化、旅遊和文物資源開發及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文物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組織楊浦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市場推廣和開發戰略,指導重要文化和旅遊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工作。
(六)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對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和博物館實施日常監管和業務指導。開展文博單位安全巡查、核定和定期評估文物建築、落實文博單位消防安全長效機制等。指導協調博物館開展業務和學術交流活動以及博物館間的交流、協作與資源共享。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史志、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重大事項督辦等工作。指導重點設施基礎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協助黨組落實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行業人才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行業統計、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產業服務科(市場管理科)。研究編製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導向和政策並具體組織實施,做好產業專項扶持資金的評審和管理。協調推進重大文化和旅遊產業項目落地,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集聚區的融合發展。依法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履行有關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活動的審批職責,組織和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承擔行業信用體系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安全的規劃、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落實文化和旅遊安全責任及管理制度。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三)公共服務科。負責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承擔各類公共文化場館的業務指導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組織各街道開展各類群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辦重大文化和旅遊節慶、會議展覽、論壇等活動。負責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和利用等管理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俗民間文化的傳承和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