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西瓜
昌樂西瓜
昌樂西瓜,山東濰坊市昌樂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2008年8月2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昌樂西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昌樂西瓜果實發育正常、完整,無任何外傷,新鮮潔凈;具有該品種應有的果形、色澤和條紋;無霉變、腐爛、異味、病蟲害。
昌樂西瓜
昌樂縣屬低山丘陵區,中西部多低山,東南部多丘陵,南北兩端各有一平原地帶。微地貌為低山丘嶺、荒坡地、沿河階地、坡麓梯田、近山階地、河谷梯田等。出露地表的岩石,北部多石灰岩、中西部多玄武岩、東南部多花崗片麻岩。土壤分為褐土、棕壤、潮土3個土類。土壤耕層pH值平均為7.2,變幅在6.2-8之間;平均有機質為1.19%,鹼解氨86.5ppm,速效磷27.9ppm,速效鉀127.1ppm。
昌樂縣5公里以上的河流35條,但多數為季節性河流,總流域面積1568平方公里,水資源總量30515萬方,其中地下水14735萬方,地表水29738萬方。地下水礦化度範圍一般在216-400毫克/升,pH值在6.5-8之間。礦化類型為HCO→Ca→Cl→Na型水。影響因素主要是面源污染,無潛在大型工業污染。
昌樂西瓜
昌樂西瓜
建國前,昌樂縣西瓜種植主要分佈在昌樂南部鄌郚金山一帶和北部朱劉都昌一帶,即著名的“南鄌北都”。
20世紀70年代初,昌樂縣無籽西瓜的生產填補了山東省空白。
1982年,昌樂縣開始引進推廣西瓜雙膜覆蓋栽培技術。
1986年,昌樂縣開始試驗推廣西瓜嫁接栽培技術,現已發展為陽畦嫁接育苗,以高溫棚、大拱棚為主的雙膜或多膜栽培。
2008年,昌樂縣年平均播種西瓜面積15萬畝,總產量60萬噸,已形成一個專業鎮、47個專業村,註冊了10多個商標。
截至2009年底,昌樂縣西瓜保護區總生產面積5800公頃,年產量174000噸,年收入39200萬元。
昌樂西瓜
1969年,昌樂西瓜被列為山東省名特產瓜果之一。
1972年,昌樂西瓜被列為國家特需瓜生產基地。
1997年,昌樂西瓜通過綠色食品認證。
昌樂西瓜
昌樂西瓜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昌樂縣所轄行政區域,包括鄌郚、紅河、營丘、喬官四鎮和寶城、城關、城南、五圖、朱劉五個街道,地理坐標為東經118°43′-119°10′,北緯36°19′-36°46′。
• 生產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與特殊內容規定:西瓜栽培宜選擇地勢較高、排灌方便、土層深厚、土質疏鬆肥沃的砂壤土或壤土地塊,忌用花生、豆類作為前茬。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西瓜保護地栽培,宜選擇抗病蟲、易坐果、外觀和內在品質好、耐低溫弱光、嫁接易成活的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包括農業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規定:一般採用在大拱棚內設置小拱棚,小拱棚內覆蓋地膜的多膜保護栽培模式。以葫蘆或雜交南瓜作砧木,進行嫁接育苗。當氣溫穩定在10℃以上,棚內10厘米地溫穩定在13℃以上時進行移栽。移栽時澆足底水。採用三蔓法整枝,只留主蔓和兩條子蔓,並用樹枝固定,引導瓜蔓定向生長。選留主蔓上第二、第三朵雌花座瓜,進行人工授粉。嚴格配方施肥,基肥以腐熟的優質圈肥和豆粕為主,追肥以速效磷鉀肥為主。伸蔓期追施硫酸鉀複合肥20公斤,澆水一次;膨瓜期追施硫酸鉀複合肥30公斤,澆水2-3次。收穫前5-7天停止澆水。綜合防治病蟲害,提倡採用農業、物理、生物等措施,化學防治嚴禁使用高毒劇毒農藥,輪換使用高效低毒的規定農藥品種,並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制度。
(4)產品收穫、屠宰、捕撈及產後處理的規定:當西瓜出現該品種固有特徵時適時採摘。一般有籽西瓜於授粉后35-40天、無籽西瓜於授粉后42-45天採摘。採摘前對葯肥殘留及糖度進行抽樣檢驗。採摘時進行分級包裝,需暫存時宜選擇陰涼、乾燥、通風的地方。
(5)生產記錄要求:如實記錄生產投入品,特別是化肥、農藥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收穫日期;質量檢測情況;銷售情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兩年。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入市西瓜必須達到農業部“無公害食品西甜瓜類”(NY5109-2005)的衛生指標(詳見下表)。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的不得上市銷售。
無公害食品西瓜的衛生指標
序號 | 有害物質名稱 | 指標/(毫克/千克) |
1 | 樂果 | ≤1.0 |
2 | 辛硫磷 | ≤0.05 |
3 | 抗蚜威 | ≤1.0 |
4 | 氰戊菊酯 | ≤0.2 |
5 | 溴氰菊酯 | ≤0.2 |
6 | 百菊清 | ≤1.0 |
7 | 多菌靈 | ≤0.5 |
8 | 砷(以As計) | ≤0.5 |
9 | 氟(以F計) | ≤0.5 |
10 | 亞硝酸鹽和硝酸鹽 | ≤4.0 |
注1:出口產品按進口國的要求檢測。 注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劇毒和高毒農藥不得在西瓜生產中使用,不得檢出。 注3:西瓜生產者在其西瓜被檢測時,應向有關的檢測部門自報農藥使用種類。拒報、瞞報、謊報,其產品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
• 包裝標識等相關規定
同一品種、果形周正、大小一致的西瓜為合格品。果形小、畸形或有機械損傷、病蟲傷的不合格另行處理。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西瓜,必須包裝銷售。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包裝前每個西瓜套袋,然後裝入包裝袋或包裝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