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簡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四川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授予其2019年度四川省抗擊重大自然災害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地方性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措施並貫徹實施。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各區(市)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基礎平台建設應用;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負責銜接協調相關規劃,推動實施“多規合一”和“一張藍圖”;負責編製或銜接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負責編製市級國土空間規劃和中心城區國土空間規劃,指導編製縣級國土空間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負責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或指導控制性詳細規劃鄉村規劃、城市設計和相關專項規劃的編製;負責制訂相關規劃編製與管理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編製和下達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建設用地預審和建設用地的審批管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開展城鄉規劃用途管控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城區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指導郊縣(市)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交通和市政工程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保護修復的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按照職能職責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組織研究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檢查、指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組織、指導、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製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地質礦產勘查項目;負責地質資源利用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並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依許可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市級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測繪和地理信息成果質量和利用;負責測量標誌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測繪行業管理。
(十四)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領域科技與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對外合作;負責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檔案的管理、利用和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對自然資源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督察、監察。依法查處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等領域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區(市)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和審批便民化服務等工作。
(十七)統一領導和管理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簡稱市公園城市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落實中央、省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統籌規劃,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現任領導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胡斌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唐曉東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佳張志國尹宏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唐玲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蘭正秋、曾九利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兼):金城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項玲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施尚書
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冉從貴
副巡視員:萬小鵬、羅克雄、庹黎明、陳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