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亭口
軒亭口
軒亭口,自古以來一直是紹興的鬧市區,其位於府橫街的東端與南北的“大街”(建國后易名為“解放路”)的接合處,形成丁字路口。因為古代已在此建有軒亭口,故得名。
追溯紹興軒亭口的歷史,清乾隆年間悔堂老人所著的《越中雜識》一書,對於它的淵源已經有所記載。《越 中雜識》凡二卷,
軒亭口
如今的軒亭口三維圖(2009年)
秋瑾紀念碑
緊貼“大街”並與之平行的府河,是一條界河,河西是山陰,河東為會稽,直到民國元年(1912),山會兩縣才合併為紹興縣。這條府河曾經是紹興城內南北向的水上交通幹道,為人們洗澡、買賣、上下船等生活、生產所需,沿河兩岸即山陰大道(“大街”,今為解放路)、會稽大道(“南後街”、“北後街”,今猶存);臨河一側陸續建築一些踏道(埠頭),其中古軒亭口的埠頭最大,人稱“越王埠”。不過,當時多數埠頭就像紹興城內許多河道一樣,是沒有名字的。原來,唐末藩鎮割據,常有戰爭發生。乾寧三年(896),錢戰勝董昌,建立了吳越國,定杭州為西府(實為首都),越州為東府(實為行都)。他駐節越州,其王宮就建在卧龍山(今府山)東南側。從杭州等地到越州,就在此上岸,從越州去杭州等地,也在此下船,故稱“越王埠”。有人撰文說:“越王勾踐經常在此登舟,因此該埠稱為越王埠。”這鐘說法是值得商榷的。越王埠在錢蒞(離)紹時,是一個專用碼頭,平時和紹興的其他埠頭、踏道一樣,軒亭口附近的居民出門迎親、訪友、走親、旅遊、看戲、掃墓、出喪等,多在此下船;鄉下人用舟船將菜蔬、瓜果、魚蝦等農副產品、水產品載到這裡,與城裡人交易買賣。更有甚者,連農民換糞換灰的船隻也泊此地。舊時,農民在田地里所施的糞肥、草木灰之類的有機肥。糞溺、草木灰對城鎮居民來說,除了少數大戶人家有後花園,少量需要往蔬菜、瓜果、花木雍施外,幾乎是廢物,而對鄉下農民來說,單純依靠農家自身“產出”,肯定是無法滿足施肥需要。於是,農民搖著料船進城購買。由於他們手頭缺的是銅板等現錢,因而進城時所帶的多是自己所種植的瓜果、蔬菜,所以,城裡人和鄉下人常常採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做成交易,(換)料船、換灰船的名字也因此而來。鄉下農民之所以用船來裝載,全在於糞料、灰肥運量大,他們不得不考慮運輸成本;而紹興是水鄉、水城,河道縱橫交織,四通八達。故用舟船,多走水路,就可以節約不少成本,減輕農民自身的負擔。由於那時的運糞船都是敞開式的農船,有些農戶又裝載得滿滿的,萬一行船稍有碰撞、起伏搖擺,便會漫溢到河裡,造成一定的水質污染;而那河 水,又是市區居民每天淘米洗菜洗衣所必用。好在那時的水質好,且又是流動著的活水,所以,人們對此情景也習以為常,不足為奇了。
軒亭始建於唐,后歷經滄桑,屢廢屢建,至宋時改建為“和旨樓”。據考,早有酒城、醉鄉之譽的紹興,在宋代已出現了“村醪處處熟”、“無處不酒家”的盛況,地處市中心的軒亭口是一塊黃金寶地,拆除廢舊的候軒亭,改建高檔酒樓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清嘉慶五年(1800)九月,軒亭口一帶不慎發生火災,風大火急,延燒甚廣,給當時所造成的損失十分慘重,連軒亭原址建築也蕩然無存。山陰縣民向當局請願,“此處古為越王登舟之所,軒亭亦因年久為居民所佔,后又輾轉相售,今皆成灰燼……”。知縣裘世應民之請,率眾買地,重建軒亭和越王埠。
軒亭口
上世紀七、八十年底,筆者走訪數十人次,向周建人、朱仲華、姚靄庭、陳於德、高世梁、張處德、陳卜昌等“老紹興人”,調查了解包括魯迅、秋瑾在內的紹興地方文史資料,其中清末有關軒亭口及其周邊的主要情況有如下一些:
軒亭口
軒亭口看秋瑾紀念碑
有一個名叫單阿和的紹興人,居住在紹興東昌坊口周家新台門門房,剛當警察就被分配在軒亭口值崗,他是秋瑾被殺時的目擊者和見證人,是他在第一時間將這一噩耗報告給周建人和他的母親魯瑞:“一看是秋小姐,我不禁心裡一驚,渾身發起抖來。殺人我也看得多了,但從來沒有害怕過。這次不知為什麼,秋小姐我是認識的,人很好。女人也要殺頭嗎?我抖個不住,趕緊跑開,遠遠地跑到別的崗哨去。但是,我還是靜不下來。天蒙蒙亮,我想再去看她一眼,就到軒亭口,這時,只看到無頭的屍體,和地上的一攤血。”單阿和還痛苦地說:“聽說還賣了人血饅頭。”這對周建人他們一家是一個晴天霹靂。說到買賣人血饅頭的事,在當今的人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荒唐。不過在清末,有些人患肺癆,這在當時是一種治不好的難症,沒有醫治肺病的良藥。愚昧的人們(包括庸醫)以為,吃了人血饅頭方能治好肺癆。看樣子,魯迅也了解當時出現的用人血饅頭治肺病的“方子”和蠢事,他在著名小說《葯》一文中已有生動的描繪,筆者也毋庸贅述了。其實,類似的愚昧事情在外國也發生過,如俄羅斯,就有用絞刑處死犯人的繩索燒成的灰作為葯來治病。殺害秋瑾一事激起人神共憤,知府貴福等涉案人員,後來要麼沒有好的下場,要麼沒有好日子過。殺害秋瑾的劊子手名叫楊阿嘉(音),自知罪孽深重,他晚年出資建造紹興南渡橋等算是贖罪了。
清光緒年間,軒亭口周邊有許多店鋪。
它的西北角是大生南貨店,其經理(俗稱“大貨”)染上鴉片惡習,一天到晚躺在卧床上騰雲駕霧;手下的夥計則乘機偷盜營業款。姚靄庭與其他小朋友就此編了一首順口溜,唱道:“大貨吃烏煙,夥計偷銅錢。大生南貨店,倒灶(紹興地方話,倒閉,關門的意思)在眼前。”
大生南貨店西鄰的永思堂書鋪是姚靄庭父親於清光緒癸已年(1893)開設的,規模極狹,新舊圖書約是三七開,該書鋪靠印行紹興府屬八縣的曆本牟利。據說,蓋有紹興府衙的大紅官印還有避邪的作用,所以每年農曆的十二月生意最好。姚靄庭8歲那年看到過來書鋪買書的秋瑾,還向她行過禮。秋瑾摸著姚靄庭的頭,勉勵他好好讀書,將來報效祖國。秋瑾一離開書鋪,姚靄庭還急問過父親:“秋先生是男人還是女人?”可是第二年六月初六早晨,秋瑾便在軒亭口遇害。姚靄庭聽說后,急忙從富民坊家裡跪到軒亭口,並從人縫裡擠進去,“只見秋先生穿著玄色紗衫躺倒在地上,頭已不見,腳穿皮鞋”,還露出雪白的腳膀,遺體旁流淌著一灘鮮血。
光緒癸卯年(1903)正月,徐錫麟也在軒亭口創辦了一家“專售新書”的特別書局。在當時近10家紹興書鋪中,特別書局與王子余創辦的萬卷書樓(倉橋街)、徐以孫創辦的墨潤堂書苑(水澄橋),在當時算是規模最大、程度最高、專售或主要銷售新書報的書鋪,最能吸引有新思想的讀者。時在南京江南水師學堂(洋務學堂)讀書的周作人,也光顧過特別書局,如1903年1月19日的《周作人日記》載述:“禮拜一。晴。上午……又至軒亭口源隆市在內特別書局購《紹興府學堂課藝》一本,洋四角,八折,實三角三分。回家已午。”
福全山秋氏在軒亭口西南角開過雜貨店,官府在軒亭口殺了人,秋氏行善積德,會捐獻草席覆蓋到暴露在街頭的死屍身上。秋瑾被殺后,他也是如此。在他眼中,秋瑾還是他的本家。王鶴照老人生前曾回憶:“從前婦女判死刑,最重是絞刑,殺頭是(絕對)沒有的。秋小姐殺頭后,許多人流淚,商店排門也不開了。秋小姐就義那年,紹興城裡盛傳一首民謠《十不防》:‘……四不防,秋瑾殺頭也不防’。”紹興人此處所說的“不防”,就是想不到,出乎意料的意思。這首《十不防》,唱出了紹興人民對秋瑾先烈的同情和惋惜的心聲,也表達了紹興人民強烈譴責清政府殘酷鎮壓革命黨人的憤激之情。
巾幗英雄
紹興城內的石板路歷來為世人所稱道,不過,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市政建設的需要,它逐漸完成歷史使命。民國二十二年(1933),大江橋至清道橋這段紹興主要街衢率先拓寬、改建為寬達6米的瀝青路,兩旁的人行道則改澆各寬2米的水泥路。是年11月,籌建多年的“秋瑾烈士紀念碑”也在秋先烈的“正命之地”——軒亭口落成。“秋瑾烈士紀念碑”——這七字碑名,由時任浙江省省長的張靜江題寫,碑文則有光復會首任會長蔡元培所撰,國民黨元老和著名書家于右任所書。
建國后,紹興大街改名解放路,並以東街口清道橋為界,有南北之分。1976年至1980年,紹興縣政府拓寬西咸歡河口至大江橋段解放路,此府河也因此成為地下涵溝。此後,該路不斷向北延伸、拓寬。紹興供銷大廈、國商大廈、華誼大廈、越都大酒店等現代化商廈先後矗立兩旁。2002年,市政府又拓寬了西咸歡河口以南的解放路,並不斷向南延伸。解放路依然是紹興最繁華的商貿街,而軒亭口的歷史地位也日益為後人所珍視。1981年,“秋瑾烈士紀念碑”恢復原貌。其中的碑文在“文革”初期,被愚昧無知的紅衛兵用水泥塗抹、刮平,後來只能根據紹興魯迅紀念館提供的碑文拓片重新鐫刻。解放路拓寬后,“秋瑾烈士紀念碑”成了街心建築物,它已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得到了妥善的保護。紀念碑東側新建了小型的秋瑾紀念廣場,由紹興籍雕塑家王大進雕塑的漢白玉秋瑾立像,面西昂首挺胸,傲然屹立,身後照壁上鐫刻孫中山手跡“巾幗英雄”四個字。這一切,都表明秋瑾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軒亭口也成人們敬仰膜拜巾幗英雄的聖地。
1907年7月7日,浙江巡撫張曾揚得知徐錫麟刺殺恩銘消息后,下令紹興知府貴福逮捕秋瑾。10日,秋瑾已知安慶起義失敗消息,憂泣內室。並知清兵將到,指揮大家掩藏槍彈,焚毀名冊,疏散學生,有人勸秋瑾躲避,秋瑾不定,決心殉難。
山陰縣令李鍾岳平素對秋瑾學問文章極為稱許,常持其“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示其子道:“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因此對捕人之事極表反對,故意延宕時間,讓該校師生逃走。
7月13日午後,貴福將其召至府署,厲聲曰:“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言訖將巡撫兩次電令,擲於面前,拂袖而入。下午4點,鍾岳會同撫標兵管帶率兵前往,破校門而入。秋瑾端坐室內,桌上放手槍兩支,但沒有抵抗,束手就擒。貴福提審時秋謹百問不答,只說她也常到大通。並送過對聯。貴福不敢再問,將她交李鍾岳審訊。
14日午後,天陰雨濕,凄風動幕,李鍾岳在花廳審訊,破例為秋瑾設座,鍾岳即與秋瑾對談。秋瑾乃縷縷陳述。鍾岳隨手授以筆。令錄供詞,秋瑾提筆僅寫一“秋”字,如指頂大;鍾岳令其再寫,秋瑾乃順筆寫成“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即舉世傳頌的絕命之言。鍾岳再讓她自述經歷,秋瑾首肯,索鋼筆墨水,立成千餘言。二人談話2小時之久,寂靜異常,不知者疑為會客,絕不象審問犯人。李鍾岳向貴福報告審問情形,貴福怫然不悅曰:“你待她若上賓,當然不招,何不用刑訊?”李鍾岳表示礙難用刑。貴福謂:“你看著辦吧!”當晚貴福向張曾揚報告,張下手諭,就地正法。
15日凌晨二時,貴福向李鍾岳下令,並派心腹監督執行。三點,鍾岳將秋瑾女士提出,告曰:“我本欲救你一命,但上峰必欲殺你,我已無能為力。我位卑言輕,殺你非我本意,你明白否?”言時,淚隨聲墮,旁立吏役,亦相顧惻然。秋瑾答:“公祖盛情,我深感戴,今生已矣,願圖報於來世,今日我惟求三件事:一,我系一女子,死後萬勿剝我衣服;二,請為備棺木一口;三,我欲寫家信一封。”鍾岳一一應允。秋瑾遂不再言語,從容步行,赴軒亭口。於7月15日早4點就義,終年3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