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公安局

政府部門

依據法律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機構職責


具體職責:
1、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部署全縣的公安工作,為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2、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4、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5、組織、協調和參與偵破、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6、負責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案、事件的偵破。
7、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裝備等服務,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8、指導全縣公安消防、警衛部隊的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內設機構20個,派出所基層24個。

政辦室

負責指導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全面掌握民警政治思想動態,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政治思想教育、組織發展;負責文秘信息工作,搞好綜合服務;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警銜的日常管理,職工檔案管理及工、青、女王、團、計劃生育等工作。

宣傳股

負責宣傳公安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宣傳公安工作開展情況和公安隊伍建設情況;廣泛開展法制教育,不斷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監督、理解和支持。

老幹部股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委監察室

監督檢查公安民警執行黨紀、政紀情況,進行經常性的黨紀、政紀和紀律教育,負責受理內部人員違犯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違犯政紀的案件,保證黨的組織和黨員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的原則辦事,依法辦案、廉潔自律、反對腐敗、防止各種不良傾向的發生。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違反財經法紀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或追究責任的建議。
紀檢委與監察室合署辦公,在局黨委和行政領導直接領導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全縣公安機關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秘書股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負責審核並起草重要文件和會議報告,協助局領導做好公安業務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接待、文電收發運轉、文印、檔案管理;負責雙擁工作的落實;負責總值班工作。

指揮中心

負責接收群眾報警、舉報,隨時調整警力,統一指揮,擔負各種突發性案事件的預防、制止和處理。

通信股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通信器材、通訊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系統建設及其聯網工作。

控申股

負責處理、查辦上訪信件和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接待來人來訪,了解掌握全縣各個時期信訪工作動向,並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和對策。

法制室

主要負責公安內部的法律審核、行政應訴及內部的執法監督,防止隨意執法、濫用法律賦予的權利而侵犯公民及法人的利益。

戶政股

對全縣人口進行登記舍理,負責對全縣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出生、死亡、遷出、遷入、變更、更正、人口位置、重點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的發放、管理查驗以及資料檔卡的管理和邊境證的簽發工作;證明公民身份,維護公民權利,並為國家制訂各項方針、政策和計劃提供可靠的人口資料。

後勤股

制訂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裝備的計劃、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申報、分配、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及其他專項撥款,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基建和房產、國有資產管理等。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掌握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反動會道門和非法組織、非法刊物的活動、國際恐怖活動、境外反動勢力的滲透活動,以宗教為掩護的犯罪活動,民族分裂活動等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情報資料,提出對策,嚴密偵察控制;負責出入境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

刑事警察大隊

掌握、分析全縣刑事犯罪情況,及時提出加強同刑事犯罪作鬥爭的措施.,負責全縣刑事偵察和刑事技術工作,直接參與全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勘查、法醫鑒定等工作;處置暴力恐怖案件或其它特大刑事案件等。

治安警察大隊

掌握和研究全縣社會治安動向,直接參與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協調處置,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維護公共場所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治安秩序。

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全縣城鄉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傳教育、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和車輛安全檢驗、駕駛員考核及力、理有關證、牌、照等工作,做好交警隊伍的培訓和管理。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偵辦公安部規定的75種經濟犯罪案件。

看守所

對羈寸甲的人犯進行管理教育,保證人犯安全,預防人犯逃脫,負責人犯的押解、勞動改造。

拘留所

負責對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人員實施拘留和管理教育。

拘役所

負責對被判處拘役的犯人實施羈押和管理教育。

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和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派出所機構

(1)鄉鎮派出所(23個)
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掌握社會治安情況,預防、制止違法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查處治安案件,保護髮案現場,就地查破或協助偵察部門查破案件,指導城市街道和鄉鎮企業等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保會做好防盜、防特、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有輕微犯罪行為的人進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2)水利派出所
除擔負其它派出所相同任務外,負責趙灣、高丘、陡坡等大中型水庫各項設施的安全,預防、制止和查處各種破壞水利設施的案件,制止各類為水利工程使用而引發的治安案事件,保證全縣漁業、水產等經濟開發工作的正常開展和治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