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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縣狗肉
沛縣特產
沛縣狗肉,江蘇省徐州市沛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沛縣狗肉又名黿汁狗肉,是沛縣有名的地方傳統特色名菜。黿汁狗肉呈醬紅色,色澤鮮亮,味美醇香,肉質韌而不挺,爛而不膩,可謂色、香、味俱佳。沛縣因此而成了古今聞名的“狗肉之鄉”。沛縣狗肉以涼食為主,食時用手撕肉不用刀切,其味尤佳。
2010年3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沛縣狗肉”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沛縣狗肉成品色香味獨特,別具風味,呈棕紅色,色澤鮮亮,氣味濃香,味道鮮美,入口韌而不挺,爛而不膩,無腥異味。沛縣狗肉不帶皮,不用刀切,用手撕。
沛縣狗肉
沛縣狗肉還具有很強的滋補作用,常食狗肉老年人能防痰、抗衰老、延年益壽,青少年能促進生長發育,提高智力。
沛縣全狗宴
紅燒黿汁帶皮狗肉
相傳,劉邦做泗水亭長后,得知樊噲殺了老黿,非常氣憤,將樊噲切狗肉之刀全部收走,且令他今後不準用刀。樊噲無奈,只好把狗肉用手撕碎出售。故“沛縣狗肉不用刀”的吃法千古流傳。公元前195年,漢高祖劉邦平定淮南王英布叛亂,途經故里沛縣,宴請鄉親,以狗肉作飲,酒酣,賦《大風歌》:“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2010年,沛縣狗肉生產規模達100萬條,年產9000噸。
2010年3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沛縣狗肉”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沛縣狗肉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江蘇省沛縣龍固、大屯、楊屯、沛城、胡寨、魏廟、五段、張庄、張寨、敬安、河口、棲山、鹿樓、安國、朱寨、新城區、能源開發區等17個鎮(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16°41′-117°09′,北緯34°28′-34°59′。
• 特定生產方式
沛縣狗肉燒餅
(2)肉狗養殖基地環境應符合GB/T18407.3的要求,遠離城鎮、公路,基地周邊無“三廢”企業,無污染源,犬舍清潔衛生,及時進行犬病防疫,嚴禁使用違禁藥品。
(3)肉狗飼養管理安全控制:肉狗生產疾病防治,堅持“生物疫苗防疫為主,治療為輔”的原則,發現病犬及時隔離治療,定期地面噴灑消毒液,藥物選擇符合《無公害食品畜禽飼養獸葯使用準則》。
制訂嚴格的消毒制度:周圍環境一月全面消毒1-2次,圈舍每天沖刷一次,狗糞每天清掃兩次,舍內7-15天消毒一次;基地大門、生產區門前均設有消毒池,嚴禁人員隨便出入,進出人員必須消毒後方可進入,生產區拒絕參觀,技術人員、飼養員進生產區必須更衣換鞋消毒才可進入。
種犬、肉犬均定期驅除體外寄生蟲,分別於25日齡、55日齡、85日齡三次驅蟲,成犬3個月根據糞檢結果進行針對性驅蟲。
種犬、肉犬一律嚴格按照免疫程序注射疫苗;新引進種犬隔離觀察一個月無病、健康、經防疫後方可進入生產區;凡發現病犬一律轉到病犬舍隔離治療,康復后經技術人員批准方可回飼養區。
投喂的飼料為植物性飼料、動物性飼料;採用玉米、小麥、蔬菜、雞蛋、魚粉、骨粉、氨基酸、多維、食鹽等配合飼料,按照肉狗生長營養需要製成適口的全價飼料,符合DB3203和NY5072的規定。
肉狗養殖基地有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質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健全進貨、生產加工、產品質量檢測、銷售等生產記錄。記錄長期保存。
• 質量安全規定
明確登記產品市場准入所遵循的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名稱、具體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
沛縣狗肉熟食產品
(2)“沛縣狗肉”包裝規格有160克/袋、200克/袋、220克/袋、250克/袋。
(3)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名稱、商標、條形碼、食用方法、貯存指南、單位名稱、單位地址、產品標準編號、生產日期(批號)、數量、毛重(千克)。包裝材料須整潔,符合衛生要求,無破損。
(4)運輸工具必須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車輛運輸,禁與有毒、有害或有腐蝕性的物品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止擠壓、碰撞、烈日暴晒、雨淋。裝卸時應輕搬輕放,嚴禁拋擲。
(5)產品應儲存在乾燥、通風的倉庫內,不得與有毒、有異味、有腐蝕性貨物混儲,避免光直射和靠近熱源。可冷藏保存或常溫保存,常溫下鋁箔袋包裝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