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共同發展
區域共同發展
這種發展觀點認為,區域間要實現共同發展,就必須保持各個產業間的平衡發展關係。非均衡發展觀認為,產業間或區域間發展上的短期均衡,是一系列不平衡發展形成的。 (3)非均衡協調發展非均衡協調發展是實現區域共同發展的一種重要學說,有的學者用協調發展概念。
目錄
如何實現區域共同發展呢?目前主要有3種發展模式:
(1)均衡發展
均衡發展也稱平衡發展。這種發展觀點認為,區域間要實現共同發展,就必須保持各個產業間的平衡發展關係。因此,區域經濟發展要推動所有產業部門同時發展,齊頭並進;要保持各個區域之間發展的平衡。同時,要通過推動各個產業和區域的發展,實現國家和區域經濟全面和持續的增長。均衡發展觀點的政策,就是主張國家在生產力布局方面應該以落後地區為重點,或者在資源分配上主張搞地區平均主義。這種均衡發展觀滲透了“小農自然經濟觀念”,它是“試圖追求一種理想的均勻和無差異的平等和平衡。”從新中國建立到改革開放之前,我們在區域經濟發展中,基本上就是按照均衡發展觀進行產業布局和國家投資的,即國家採取以實現全國經濟布局相對均衡、縮小區域經濟差異為直接目標的均衡發展戰略。
(2)非均衡發展
非均衡發展又稱不平衡發展。這種發展觀承認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存在的客觀性,它的理論根據就是區域經濟發展具有不平衡性,在經濟發展的長期過程中,產業之間、區域之間一直處於不平衡狀態。非均衡發展觀認為,產業間或區域間發展上的短期均衡,是一系列不平衡發展形成的。它反對在資源配置上對各產業、各地區採取無差別的平均主義的做法,主張遵循並自覺利用不平衡發展規律,實現有區別、有重點、有選擇的不平衡發展戰略。因此,非均衡發展觀主張,發展區域經濟要集中力量率先發展關聯效應大的產業部門,並以其為核心引導和擴大對其他產業部門的投資。在地區發展方面,要優先發展相對發達地區,通過它們來支持和帶動其他欠發達地區的發展,最終實現區域共同發展。
在我國,區域非均衡發展觀強調國家生產力布局和投資應遵循不平衡發展規律,並主張實行以三大經濟地帶為地域單元的梯度推移政策。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為擴大對外開放,加強與世界經濟的交流,利用世界經濟重心逐步東移給我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機遇,同時也為了實施漸進式區域推進政策,國家採取了優先發展東部沿海地區的非均衡發展戰略。從“六五”計劃開始,國家按照三大經濟地帶謀划全國的經濟布局,並提出要積極利用沿海地區的現有基礎,充分發揮它們的特長,帶動內地經濟進一步發展。“六五”計劃至“八五”計劃期間,國家在投入上重點向沿海地區傾斜,更重要的是國家對沿海地區在改革開放政策方面給予傾斜,這些無疑對全國經濟實現持續快速發展起了保障作用。但是,由於不平衡發展論在強調對不同產業和地區實行有差別、有重點、有選擇的政策時,沒有注意到適度傾斜和協調發展的重要性,非均衡發展戰略的實施也引發了一系列區域經濟問題:一是全國區域經濟差異進一步擴大,區域之間的相對差異和絕對差異都出現加速擴大的趨勢;二是區域經濟結構趨同問題凸顯出來;三是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增多,區域經濟秩序紊亂。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均衡發展戰略,還是非均衡發展戰略,都未能有效地解決區域經濟差異問題,即沒有很好地實現區域共同發展,同時也沒有真正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因此,近幾年針對以上兩種發展戰略的片面性,一些學者提出了非均衡協調發展理論。
(3)非均衡協調發展
非均衡協調發展是實現區域共同發展的一種重要學說,有的學者用協調發展概念。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並要求“加強東、中、西部經濟交流和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經濟區和經濟帶”。協調發展概念中包涵著非均衡的含義,它較好地處理了在區域共同發展中的效率與公平關係。非均衡協調發展應成為我們制定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戰略的基本指導思想。
非均衡協調發展思想的核心內容,就是適度傾斜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在國家所掌握的資源十分有限的條件下,為了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保持國民經濟的適度增長,就必須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採取重點開發的形式,並在資源分配和政策投入上對重點開發地區和重點產業實行傾斜。但是,國民經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各地區之間、各產業之間都存在著一定的有機聯繫和相互依存關係,經濟發展需要保持協調,於是就要求國家實行的這種傾斜政策必須適度,必須以保持協調發展為前提。保持地區間和產業間的協調發展,應作為判斷傾斜政策適度與否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