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俊
清朝揭陽知縣
周士俊,清文宗咸豐三年(1853年),榆中縣金崖邴家灣出了一位有名的進士。他不僅謀政有方,而且膽識過人,尤為可貴的是清朝政府在洋人面前奴顏媚骨,對民事黑白不分的時候,他竟能以浩然正氣秉公辦事,這就是至今為人稱道的周士俊。
周士俊少年時家境貧寒,連私塾都上不起,叔父見他好學,便省吃儉用,將看水磨湊下的錢擠出來供他念書。周士俊的老師飽讀詩書,要求甚嚴。一次,老師在課後檢查周士俊背書,周士俊因遺漏了其中的幾句話,遭到老師的嚴厲批評。這次教訓后,周士俊學習大大長進,並於1853年高中進士,授為廣東長樂知縣。
周士俊赴任前,專門去向老師辭行,老師一見周士俊,要行跪禮,周士俊一把扶住,將老師扶坐到椅子上,自己則仍像學生時那樣垂手端立,懇請老師指點。老師說:“你現在做大官了,但要牢記兩句話,這就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周士俊恭敬地點頭稱是。
廣東長樂縣分上中下三坊,上、中坊由於土著居民和外來客商長期鬧糾紛,多次發生大規模的械鬥,不但死傷了好多人,而且一些村戶的房屋也被焚燒一光。周士俊到任后,經明察暗訪,採取果斷措施,將帶頭鬧事的人全部逮捕法辦,依法懲治了禍首,這才平息了事態,使上、中坊恢復了祥和與安寧。下坊雖沒有打架鬥毆的,可因地勢低洼,幾乎每年都要鬧水災。當災民攜物乘船遷避時,當地的一幫惡少便集結在一塊,乘機打劫搶掠,好多災民為此丟了財物不說,有的甚至被打傷、打死。周土俊聞訊后,專門成立了巡邏船隊,一遇水災便出動為災民保駕護航。周士俊愛民的美德便由此在長樂縣城傳開了。
不久,周士俊又調到番禺縣。番禺縣是當時廣東省省會,街市相對繁榮。由於清朝政府的腐敗,僑居此地的外國人常常為所欲為,許多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甚至當地中國人之間訴訟打官司時,理屈的一方只要向“洋吏”行賄,托他們走中國官員的“後門”,官司就能轉敗為勝。正是這個原因,在辦案中時常出現徇私舞弊的現象,造成許多冤假錯案。
周士俊到任后,聽到這些情況,很是生氣,同時也出自一個中國人的良知,決心好好整治一番。恰巧有一天碰上了一宗爭田訴訟案,周士俊派人查清真相后,立馬將理屈的一方抓了起來。還未等他出庭審判,他的頂頭上司——總督出面,要他趕緊把人放了。周士俊不解地問:“此人犯法,證據確鑿,未及審判,何能釋放?”總督不悅地說:“你知道些啥?此人是洋人打了招呼的,你得罪得起嗎?”周士俊抗爭道:“縣令不是洋官,大清朝也不是外國,在大清的領地,我拿的是大清的俸祿,怎麼能聽洋人的指揮?”總督被周士俊一席話頂得臉色鐵青,重重哼了一聲,拂袖而去。
周士俊按當時的法律對理屈者處以杖刑。一時間,周士俊不懼洋人的事迹在番禺縣的大街小巷傳播開來。但是,這件事也惹怒了總督,不久,總,督以“怒其強項,撤任閑住”罷免了周士俊。直到清穆宗同治三年(1864年),才讓他代理羅定知州。
羅定州同廣西交界,山勢險峻,林密竹深,加之道路縱橫,自古以來就是盜賊和土匪出沒的窩子。當地佳益圩有個綽號叫“王狂七”的人,集結匪徒,在這裡設卡抽稅,凡路過此地者均要按他的要求留下買路的銀兩,稍有反抗或不從,輕則搶掠財物、遭受皮肉之苦,重則喪命。同時,當地還有一個叫“戴永英”的人,設立了雷公會,糾合黨徒,四齣綁票勒贖,弄得人心惶惶,個個自危。
周士俊到任后,按照“擒賊擒王,各個擊破”的方針,先逮捕懲辦了會匪數人,又聯合官軍一起攻打雷公會的老巢,活捉了匪首戴永英。王狂七聞訊后吃驚不小,慌忙派手下爪牙陳兩頭口糾集嶺溪賊匪萬餘人,在兩省交界處築起堡壘,繼續張旗焚掠。
周士俊
就在這時,馮子材接到命令,朝廷派他到廣西赴任;同時,軍糧又短缺。周士俊知道,此次佳益圩雖未攻破,但王狂七元氣大傷,若就此罷手,待王狂七羽翼豐滿,勢必變本加厲,禍患無窮。因此,為了一方百姓,周士俊自籌了10天的軍糧,懇請馮子材多留幾天,以期將盜匪徹底消滅。馮子材為周士俊的義舉所感動,欣然應允,激戰了5天,終於攻破賊巢,殺死了匪首王狂七。籠罩在羅定川、嶺溪人民頭上的陰雲終於消散,當地居民無不拍手稱快。
戰事過後,周士俊又奉命拿5咖兩白銀救濟難民。他和隨從深入鄉村農戶,將遭受匪患、戰亂的難民一一登記、核實,併發放帑銀,深得民心。
其後,周土俊又被調到香山做知縣,不久又調至揭陽。揭陽農戶繳公糧很亂,周士俊設立了清田所,選公正的地方紳士和官方一同丈量土地,有田契的,呈驗管業;沒有田契的,進行補辦,並按規定的數目交公糧。多年在揭陽形成的弊端一下就被清理糾正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