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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塔爾

維吾爾族樂器

薩塔爾,維吾爾族弓拉弦鳴樂器。漢文史籍稱塞他爾,歷史悠久,外形與彈布爾相似,音色明亮,可用於獨奏、合奏或為演唱“十二木卡姆”伴奏。流行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傳十四至十五世紀已流傳在南疆喀什一帶,後傳至北疆和東疆,清代列入宮廷回部樂,稱塞他爾。《律呂正義后編》:“司二弦一人,回名塞他爾”。

神話傳說


薩塔爾是維吾爾族拉弦樂器,相傳遠古時候,安拉用泥巴捏成人,讓靈魂進入人體時,靈魂不願進入黑暗的人體,安拉便製作了一把薩塔爾置於人體,奏出美妙動聽的樂曲。靈魂聽到這動聽的音樂,便情不自禁地跳著薩瑪舞,進入了人體。

樂器簡介


薩塔爾
薩塔爾
薩塔爾通體木製,通長1380 毫米左右,共鳴箱為長瓢形,由整塊桑木挖槽而成。上蒙薄木板,琴碼上方兩側各有新月眉 狀音孔一個。琴桿碩長,並嵌以骨質花紋裝飾。上以絲弦纏就品位十八個,音箱面板上設有 五個高音品位。十至十四個音柱分別置於琴柄正面和左側面,上拴一根金屬主奏弦和九至十 三根金屬共鳴弦,碼右側上翹,致使主奏弦遠離指板。演奏時豎置琴身於左腿之上,右手持馬尾弓擦弦發聲,左手按品位改變音高。主奏弦常規定音為d或c,共鳴弦的定弦法因人、因 地、因曲而異。右手常用連弓、分弓和頓弓等技法。左手按弦以食指為主,兼用中指、無名指和小指,技法 有揉、滑、顫、帶等多種。高音區音色尖銳,略帶金屬聲;中音區音色明亮優美;低音區音 色渾厚,略帶沙啞聲。主奏弦音域可達兩個八度以上。

樂器歷史


薩塔爾[維吾爾族樂器]
薩塔爾[維吾爾族樂器]
清史稿》所載“塞他爾”的形制雖然與當代薩塔爾相近,但主奏弦為兩根絲弦,且“以手 冒撥指或木撥彈絲弦、應鋼弦取聲”,屬撥彈類樂器。可見其與當代薩塔爾為“同名異實”的兩種樂器,卻和當代維吾爾族、烏茲別克族撥彈樂器彈布爾及當代塔吉克族彈弦樂器塞依吐爾相近。考“塞依吐爾”、“塞他爾”、“薩塔爾”當為同一名詞的不同音譯。塔吉克族的“塞依吐爾”雖有五根弦,卻被組合成了三組(裡弦二根一 組,中弦單獨一根,外弦二根一組),維吾爾族彈布爾亦然。它們的原始狀態可能只掛三根 弦,被稱作“塞依吐爾”合情合理,被稱作“彈布爾”,當據其演奏技法而謂之,彈撥—— 彈布爾。由彈弦而演變成為拉弦在各個國家、各個民族的樂器發展史上並不罕見。拉弦樂器薩塔爾和撥彈樂器塞依吐爾(彈布爾)形制相近,極有可能存在著演變、發展的關係。
薩塔爾是流傳在新疆南部喀什、和田、莎車、庫車等地的大型古典音樂套曲《十二木卡姆》和流傳在新疆東部吐魯番地區的《吐魯番木卡姆》的主要伴奏樂器。

歷史發展


歷史較為悠久,據1854年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撰寫的《樂師史》(古維文手抄本)中記載,早在十四、十五世紀時,維吾爾族民間已經出現這種樂器,並已有著名的演奏家了。它最早流行於南疆喀什、莎車一帶,後來逐漸傳至北疆各地。清《皇朝禮器圖式》將其列入宮廷回部樂,稱其為塞他爾。《清史稿》(卷一一)載:“塞他爾,形如匕,絲弦二,鋼弦七,木柄通槽,下冒以革。面平背圓,柄有線箍二十三道,如琵琶之品。以九軸綰弦,柄端二軸綰絲弦。……以手冒撥指,或木撥彈絲弦,應鋼弦取聲。”這一記載與後來的薩它爾已有很大區別。20世紀50年代,薩它爾又流傳到哈薩克族聚居的邊城伊寧。如今它已流行全疆各地,成為維吾爾族喜愛的拉弦樂器。

形制結構


民間傳統的薩它爾,形制和維吾爾族彈弦樂器彈布爾非常相似,外觀像一支長柄水瓢,通體用桑木製作,全長130厘米~148厘米(圖)。共鳴箱呈瓢形,系用一整塊桑木挖鑿出腹腔后,其上蒙以桑木薄板而成,面板上部開有出音孔。琴桿較長,呈半圓形柱狀體,上端為琴頭,平頂無飾,正面和左側設有九至十七個T形弦鈕,下設山口。琴桿正面為按弦指板,其上纏有十八個絲弦品位,有的還在面板上設有高音品位。面板下部中央置有木製長橋形琴馬。張有九至十七條金屬弦,其中右側第一條外弦為主奏弦,使用銅弦,其餘均為鋼絲共鳴弦,弦的下端繫於尾柱上。琴弓為木製弓桿,張以馬尾弓毛,與小提琴弓近似。

種類劃分


無品薩塔爾(perdasiz satar)
古老的薩塔爾。起源於維吾爾族民間。用紫桑葚製作,通體無裝飾無品。琴首正面演奏弦紐有一,共鳴弦紐有三。琴首與琴桿左側設置共鳴弦紐有八。用銅絲弦。音韻清朗優美。用G譜表記譜。
定弦
演奏一弦一音g,共鳴十一弦十一音g a b c1 d1 e1 g1 a1 b1 c2 d2。
音域
g~d2。或演奏弦定弦c1,共鳴弦定弦c1 d1 e1 f1 g1 a1 b1 c2 d2 e2 g2。c1~g2
古典薩塔爾(klassik satar)
用紫桑葚木製作整體,品相尚好者有精美的骨角飾紋。琴面正面設置演奏弦紐有一,共鳴弦紐有三,調音小弦枕二。琴首與琴桿之左側設置共鳴弦紐有九。琴桿設置調音小弦枕有四。設品十八。初用銅絲弦,今用鋼絲弦。音韻清明柔美。用G譜表記譜。
定弦
演奏一弦一音c1,共鳴十二弦十二音c1 d1 f1 g1 b1 c2 d2 g2 a2 b2 c3 d3。
音域
c1~g3
改革薩它爾(jislah satar)
又稱中音薩它爾,維吾爾族弓拉弦鳴樂器。流行於新疆自治區。
20世紀50年代末,新疆烏魯木齊市依堤伯克樂器廠在維吾爾族音樂工作者的協助下,製成改革薩它爾。琴體仍用桑木製作,較傳統薩它爾稍短,全長120厘米。共鳴箱較大,系用十一塊木板條經浸泡、烤彎后拼粘而成,正面蒙以拱形魚鱗松薄板,以抗琴弦壓力。琴箱最寬處20厘米、最厚處14厘米。琴桿稍短,上窄下寬,正面增設了一層按弦指板,其上的品位也由絲弦或牛筋弦品改為固定塑料品。有的還增加了木製縛弦板。張十三條琴弦,主奏弦採用大提琴弦,定弦c,十三條共鳴弦定弦分別為:c、c、d、e、g、a、c1、d1、e1、g1、a1、c2,音域c—c2,有兩個八度。音色明亮渾厚。與此同時,還製成高音薩它爾,琴體全長87厘米,共鳴箱等部分相應縮小。
改革薩它爾可用於獨奏、合奏或伴奏。它與高音薩它爾在樂隊合奏或伴奏中,音色和諧、音響效果良好。獨奏的曲目不多,常採用“木卡姆”的音樂,較著名的有《木夏烏熱克木卡姆間奏曲》等。在樂隊合奏中,常為“木卡姆”和“麥昔若普”伴奏。演奏“木卡姆”時,多以“彈弦”奏法開始,待歌聲出現后,才用弓拉來伴奏。它演奏“木卡姆”的散板序唱,多採用長弓、連弓,音調悠揚、節奏自由;而用短弓、快弓演奏“麥昔若普”樂曲時,旋律歡快、熱烈活潑,富有濃厚的地方色彩。

演奏方法


薩塔爾[維吾爾族樂器]
薩塔爾[維吾爾族樂器]
演奏時,奏者多席地盤腿而坐、將琴箱豎置於左腿上,左手持琴按弦,右手執馬尾弓在弦外拉奏主奏弦。共鳴弦不拉奏,只起音響共鳴作用,以增強音量和豐富音色。由於琴桿較長,音位較寬,左手常以食指為主,兼用中指和無名指按弦,小指使用較少,尤其食指在 演奏中起著主要作用,無論是級進還是跳進的旋律,都習慣於食指按弦。薩它爾是維吾爾族民間藝人演唱“十二木卡姆”的主要伴奏樂器,由主唱者自拉自唱,所以主奏弦的定弦也多隨演唱者的嗓音而定。在喀什、莎車和伊寧等地,主奏弦多定弦為c或d,音域c—c2或d—d2 。共鳴弦定弦為:G、c、d、e、g、a、c1、d1、e1、g1、a1、c2或c、d、e、g、a、c1、d1、e1、g1、a1、c?2、d?2。高音清脆、中音明亮、低音渾厚。弓、指法技巧較為豐富,常用的弓法有連弓、分弓、長弓、短弓、頓弓、跳弓和碎弓等;指法有揉音、擻音、打音和滑音等。在維吾爾族人民的音樂生活中,薩它爾已成為離不開的拉弦 樂器。獨奏曲有《拉克木卡姆太孜邁爾乎里》等。著名演奏家有吐爾迪阿洪、烏買爾阿洪等。

現存狀況


在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中國樂器博物館里,收藏著一支維吾爾族的薩它爾,全長139厘米。共鳴箱瓢形,用一塊桑木挖制而成,蒙以桑木薄板為面,琴箱長39厘米、最寬處16.5厘米、最厚處15厘米,面板上方開有四個圓形小音孔、呈菱形排列。琴桿桑木製,長100厘米,上端為琴頭,平頂無飾,設有十三個T形弦鈕(正五左八),正面弦鈕下方設有山口。琴桿正面為按弦指板,中、下部纏有十六個牛筋弦品。面板下方置硬木製長橋形琴馬,張十三條金屬弦。此琴制於1958年,工藝較為精細,琴箱背板上鑲嵌有黑白相間的骨製圖案花紋,通體髹以棕色油漆。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贈予的藏品。已被載入《中國樂器圖鑑》大型畫冊中。

近代名人


近現代著名薩塔爾演奏家有吐爾迪阿洪、吾買爾阿洪等,其主要獨奏曲目為古典音樂《十二木卡姆》各部木卡姆中各首敘誦曲和敘事歌曲的邁爾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