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晚村
雍正七年被定思想罪的南陽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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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一下我這個老鄉!
呂晚村(1629—1683),名留良,字庄生、又名光綸,字用晦,號晚村,別號恥翁、南陽布衣,崇德(今崇福鎮)人。呂晚村是在死後49年,受湖南儒生曾靜反清一案牽連,被雍正欽定為“大逆”,慘遭開棺戮屍,家屬、親戚、門人一一治罪,無一倖免,終成文字大獄。
呂氏的民族節概與反清復明思想,多見於其著作《呂晚村先生文集》、《東庄吟稿》等。他的反清思想表現為激烈行動的,是康熙五年(1666)拒不應試,被革除諸生,當時朝野為之震驚。爾後,康熙十七年、十九年,兩次不應“徵辟”、決意出家為僧、遁跡吳興妙山,築風雨庵著書、講學。這一時期,可以看出持異端的知識分子還是有一定生存“自由度”的。
雍正七年(1729)的“曾靜案”,使呂晚村獲罪的原因主要是他的著作、日記和書信。他在日記中多有“謗議及於皇考”的言論,被定為“思想罪”。近有論者以為:清初屢興文字獄,而通盤由武力鎮壓轉向思想統制,則是從雍正開始。這一“思想統制”的結果,是終於轉移了有清一代的士風、大大加強了讀書人的奴性。
其實崇福鎮橫街名人很多,現在保護已經晚了,橫街上的很多古迹已經面目全非,居民們沒有保護的意識,鎮政府有心無力,所以很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