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零陵公安分局位於該區的南津中路18號,其前身:1981年1月設永州鎮公安局;1982年成立永州市,設永州市公安局;1996年6月原永州市公安局更名永州市公安局芝山分局;2002年6月更名為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隸屬於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區委雙重領導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主管全區公安工作。其中綜合機構4個(指揮中心、政工監督室、警務保障室、法制信訪室)、10個直屬單位(刑事警察大隊、巡特警大隊、治安警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衛警察大隊、交警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經稅偵中隊、禁毒中隊、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和18個派出所。在編在崗民警434人(其中交警大隊89人) ,其中中共黨員413人,大專以上文化389人。主要擔負保護全區61萬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崇高使命。
零陵公安分局堅持命案必破,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對命案實行領導包干責任制,每案掛牌督辦。今年來,全區共發命案4起,已全部偵破,命案發案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共打掉各類涉惡違法犯罪團伙3個,依法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130餘名。2008年以來共破各類刑事案件1793起,同比上升57.3%;逮捕直訴513名,同比上升17%;查處治安行政案件2100起,同比上升63.4%;治安行拘留2270名,同比上升35.6%。高度重視和認真開展打擊“兩搶一盜”等侵財型違法犯罪,有力地遏制了入室盜竊、搶劫、搶奪等違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勢頭,2008年以來共偵破該類違法犯罪案件1035起,刑事拘留527名,批准逮捕469名。全力推進三基三化工程建設,不斷加大公安基礎設施投入,改變了無房派出所的局面,2009年購置了警車30餘台、警用自行車20餘台,電腦實現了人手一台,建立了網上綜合信息平台,實現了網上辦公和執法辦案, 構建先進的工作機制。和諧警民關係構建有了新突破,先後開展了“警民懇談”、 “兩追”和案件回訪。通過“警民懇談”活動,給群眾提供了一個傾訴和交流的平台,對他們提出的問題認真解決,明顯地拉近了警民之間的距離,有力地助推了警民和諧關係的構建。通過推出“破小案、追贓物、追逃犯”工作機制,讓民警在辦案中盡最大努力挽回群眾損失,破了案件讓人民群眾得實惠,讓人民群眾感覺到我們是設身處地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通過案件回訪制度,對報警群眾的滿意度進行調查,了解群眾的滿意度。推行案件回訪制度以來,我局對所有報警的1623個電話進行了回訪(其中有557個電話因停機等原因回訪未成),通過回訪,對我局接處警服務滿意的有1012人,不滿意的54人,滿意率達到95%。堅持強管理、嚴教育的隊伍管理方針,牢牢把握“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理念,持之以恆地抓好公安部“五條禁令”、“五個嚴禁”和省委政法委“六個嚴禁”等禁止性規定的落實,嚴肅警紀警規,強化督察檢查,嚴厲治理不作為、亂作為等侵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違法違紀問題,做到了發現一起,嚴格查處一起。借鑒廊坊等地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了精細化考評體系。通過考核,以工作實績來評價領導、隊伍和民警,隊伍更有凝聚力,民警的積極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大力整頓了紀律作風,從細節抓起,出台了《民警日常行為規範暫行規定》,重點抓好了著裝、點名、學習、例會、督察五項制度,每月對全局30個單位進行排名。抓隊伍正規化建設,狠抓民警的養成教育,要求民警牢固樹立“一切規範,規範一切”的意識,從我做起,從細節做起,在實際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習慣和作風。積極探索科學的警務勤條機制,2008年12月,啟動了機構調整工作,通過調整,內設機構由原來的38個精簡到30個,機關民警從原來的73人壓縮到49人,推動了警務前移、警力下沉,基層一線警力逐年增長,結束了無房、無車派出所的歷史;在城區,派出所警力平均在20人以上,25個社區都設立了警務室,嚴格確保了一區一警或一區多警;在農村,派出所的警力基本確保了每所至少5名民警以上,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設立了15個農村警務室,每個警務室派駐一名民警負責警務室工作。
1、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以及警銜的日常管理,民警的錄用、教育、培訓、獎勵、考核和管理、公安宣傳工作,本局內設機構負責人的任免事項和幹部調配、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現場監督,負責監督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受理控告、檢舉申訴、查處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維護民警合法權益。負責黨、團、工、青、婦工作。
2、指揮中心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負責公安統計、機要保密、通信等工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文電收發和檔案管理工作。
3、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4、法制信訪室
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民警的執法情況以及勞教呈報審批工作,參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1、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察破案和預防犯罪,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指導派出所的刑事偵察工作和刑事偵察的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防範和打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區級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下設內務中隊、技術中隊、偵查一中隊、偵查二中隊、偵查三中隊、禁毒中隊等六個中隊。
2、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治安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負責經文保系統、國家機密和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以及重要領導人的警衛工作。掌握內保單位敵情、治安情況和政治動向,研究制定對策、負責經濟民警的管理教育,及保安人員的教育、培訓。
下設內務管理中隊、公共秩序管理中隊、基層基礎建設指導中隊、危爆物品管理等四個中隊。
3、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防範和打擊經濟領城內犯罪,涉稅犯罪,維護稅收征管秩序。
4、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戶政管理和出入境管理工作。
5、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6、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內設五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2、法制股
3、交通秩序管理股
4、車輛管理股
5、駕駛員管理股
1、看守所
負責羈押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監管少數短期已決犯。
2、治安拘留所
負責執行治安拘留裁決和治安拘留對象的教育,對賣淫、嫖娼人員集中進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以及性病檢查、治療。
職責任務主要是:
(一)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
(二)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
(三)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四)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五)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
(六)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區、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
(七)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八)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九)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