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定國
西漢時期丞相
於定國(前111—前40),字曼倩,東海郡郯縣人。西漢時期官員。漢宣帝劉詢即位,於定國上書分條奏請皇上,凡是當時曾規諫過劉賀的大臣都破格陞官。於定國因此而升任光祿大夫,平尚書事。幾年後,又改任水衡都尉,被破格提升為廷尉。甘露年間,於定國取代黃霸任丞相,被封為西平侯。於定國七十多歲時逝世,謚號安侯。
於定國字曼倩,東海郡郯縣人。他的父親於公曾任縣獄史、郡決曹等官職,判案公平,觸犯法網而被於公依法判刑的人,沒有因不服而心懷怨恨的。郡中的百姓為他立了生祠,稱作於公祠。
東海郡有個孝婦,年輕守寡,又無子女,很恭謹地奉養著婆婆,婆婆想讓她改嫁,她始終不答應。她的婆婆對鄰居說:“我這孝順媳婦事奉我很勤勞辛苦,我憐憫她年輕守寡又沒有子嗣。我年紀大了,卻這樣長時間地拖累年輕人,這可如何是好啊!”後來老太太為了不再拖累媳婦竟自縊身亡。老太太的女兒卻上告縣官說:“媳婦殺死了我母親。”縣吏逮捕了孝婦,孝婦辯解說不是自己殺害了婆婆。但在縣吏的嚴刑逼供下,孝婦最後竟屈打成招。此案上報到郡曹府,於公認為這個婦人奉養婆母十多年,以孝順聞名鄉里,一定不會是她殺害了其婆母。太守不同意於公的分析,於公竭力爭辯,最終也未能說服太守,於是他抱著判決書在郡曹府上大哭,並借口有病。太守最終還是以謀殺婆母之罪將孝婦處以死刑。孝婦冤死以後,郡中大旱了三年。後來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於公說:“那位孝婦不該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強行決斷,災禍恐怕是由此而生吧。”於是太守殺了一頭牛,親自前往孝婦的墳前祭奠,並為她立了墓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當年該郡五穀豐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於公。
於定國從小就跟隨他的父親學習法律,父親死後,定國也任過獄史、郡決曹等官職,後補廷尉史,並被推選與御史中丞從事辦理謀反者的獄案,因才智出眾辦案有方升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
後來劉賀被廢,漢宣帝劉詢即位,大將軍霍光兼任尚書事,他上書分條奏請皇上,凡是當時曾規諫過劉賀的大臣都破格陞官。於定國因此而升任光祿大夫,平尚書事,很受重用。幾年後,又改任水衡都尉,被破格提升為廷尉。
於定國於是拜師學習《春秋》,親自手執經書,面北而行弟子之禮。他為人謙虛恭謹,尤其敬重精通經術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來拜訪的人,定國都以平等禮儀相待,照顧周全,尊崇備至,因此,受到士人的普遍讚譽。於定國判案公允,儘可能體恤鰥寡孤獨之人,不是特別肯定的犯罪,都盡量從輕發落,格外注意保持審慎的態度。朝廷上下都稱讚他說:“張釋之任廷尉,天下沒有受冤枉的人;於定國任廷尉,百姓都自認為不冤枉。”於定國很能喝酒,連飲數石也不會醉,深冬時節請他辦案議罪,飲酒後更加精明。做了十八年廷尉后,升任御史大夫。
甘露年間,於定國取代黃霸任丞相,被封為西平侯。三年後,漢宣帝劉詢駕崩,漢元帝劉奭即位,因於定國是在職的先帝舊臣,漢元帝劉奭很敬重他。當時陳萬年任御史大夫,與定國共事八年,兩人議論政事沒有相抵觸的情況。後來貢禹代替陳萬年為御史大夫,與於定國政見多有不和,由於於定國比較明了熟悉政事,所以漢元帝劉奭往往認同於定國的意見。然而,漢元帝剛即位不久,關東連年遭受災害,百姓流離失所,大批湧入關內,有人上書皇上把責任推到大臣身上。元帝於是多次在聽朝之日召見丞相、御史,進宮受詔,逐條用職務責備他們,說:“地方上那些狡詐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盜賊不力而遭受責罰,任意懷疑加害良民,甚至使無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發現盜賊后,不立即去追捕,卻反而拘禁丟失財物的人家,使得後來百姓再受到盜賊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報告,因此使得災禍和惡劣風氣逐漸滋長擴展。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卻不加處理解決,不斷有上書鳴冤的人來到京城。由於二千石的官員選舉的下屬官吏名不符實,因此,令長丞尉諸官多不稱職。農田遭受災害,官吏不肯減免其賦稅,反而催收其租,以致百姓窮困加重。關東流民饑寒交迫,疾病流行,朕已下詔令官吏運輸糧食,打開倉廩,拿出庫藏之物,救濟災民,向災民們賜發了禦寒冬衣,這些措施恐怕不能夠維持到春天。現在丞相、御史你們打算怎樣彌補這些過錯呢?你們都要認真地分條陳述我的過失。”定國於是上書謝罪。
永光元年(前43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陽暗而無光,漢元帝又下詔分條責備說:“一個從東部來的郎官說那裡的老百姓因災荒父子不能相互照顧。這些情況丞相、御史你們這些主管大臣為什麼隱瞞不報告呢?或是從東部來的那位官員誇大其詞了?兩方面反映的情況為什麼有這樣大的差異,我希望了解其真實情況。今年的收成還尚難預料,一旦有水旱之災,後果很讓人擔心。公卿大臣你們有什麼可以防患於未然,或救難於已然的辦法沒有?請各位以實相告,不要有什麼忌諱。”定國見此詔書,內心惶恐害怕,於是上書引咎自責,並歸還侯印,乞求告老還鄉。漢元帝答覆說:“您輔佐我治理天下,不敢稍有懈怠休息,國家各種政事,都是由您總攬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現今我漢朝承接著周、秦以來窮困衰敝的局面,民俗教化衰落,百姓缺少禮儀,陰陽失調,災禍出現,不是單一的原因所引起的,推類考察古之所記聖人言行,尚不敢自己獨擔過失,更何況是平常之人呢!我曰思夜想,是什麼原因導致這些災難的,還是沒能完全搞清楚。經書上說:‘如果說天下有罪過的話,那麼所有的過錯都該歸在我一國之主的身上。’您雖身居要職,又何必獨擔責任呢?繼續努力監察郡國守相等地方官吏,不稱職的不要讓他繼續在位欺壓百姓。請您繼續主持國家大政,力求用盡你的聰明才智,還當努力進食,小心養護身體。”定國於是又上書說病情加重,堅決要求辭官歸鄉,漢元帝便賜給他四匹馬拉的可以坐乘的車、黃金六十斤,罷官歸家。又過了幾年,定國七十多歲時逝世,謚號安侯。
父:於公
子:於永(承襲了父親的爵位。於永年少時因嗜酒而多有過失,年近三十時卻改變志節修養品行,並依靠父親的蔭澤出任侍中中郎將、長水校尉。於定國逝世時,他遵照禮儀居家守喪,以孝道而聞名。於是以列侯的身份授任散騎光祿勛,官至御史大夫。並娶館陶公主劉施為妻。劉施是漢宣帝劉詢的長女,漢成帝劉驁的姑母,賢惠而有德行,於永也因賢良而被選為駙馬。皇上正準備拜於永為宰相時,於永卻逝世了)
孫:於恬(於恬不似其父祖那樣賢良,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行為)
於公高門
當初於定國的父親於公在世時,他家鄉的里門壞了,同鄉的父老要一起修理,於公對他們說:“把里門稍微擴建得高大些,使其能通過四匹馬拉的高蓋車。我管理訴訟之事積了很多陰德,從未製造過冤案,因此我的子孫必定有興旺發達的。”後來於定國果然官至丞相,於永也官至御史大夫,並封侯傳世。
《漢書-卷七十一·雋疏於薛平彭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