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理論

1884年詹姆士、蘭格提出的理論

威廉·詹姆士在1884年發表的文章中提出,情緒體驗主要是身體變化造成的。丹麥心理學家卡爾·蘭格(Carl Lange)幾乎在同時發表了相似的理論,因此這被稱為“詹姆士-蘭格理論”。這一理論主張:“當身體產生(生理)變化時,我們感受到這些變化,這就是情緒。”他們強調情緒的產生是植物神經系統活動的產物。後人稱他們的理論為情緒的外周理論。

簡介


中國古代把情緒理解為人性的波動和擾亂,有“情,波也;心,流也;性,水也”《關尹子》;“性之有動者謂之情,性之有喜怒猶如水之有波浪”(程頤),以及“性是未動,情是己動,心包括己,未動”(朱熹)之說。早期的情緒研究是由哲學家、神經病學家、神經生理學家和心理學家分別進行的。研究方法包括直覺理解主觀經驗、生理變化的測定和表情行為的測量。
心理學各學派都重視情緒的研究,它們都以自己的理論體系和觀點來解釋情緒。現象家心理學家傾向於直接研究主觀經驗,他們在對世界、對他人、對自己的體驗方面作過許多描述,試圖以此了解人類情緒的本質。行為主義者一貫反對主觀的和內省的方法,他們把情緒看作是一種遺傳的“模式反應”,這種模式反應包括總的身體機制的變化,尤其是內臟及腺體系統的變化。
精神分析學派則又提出無意識情緒,快樂原則,焦慮理論及防禦機制等獨特的概念。這些理論對於現代情緒理論的發展有相當的影響。現代情緒理論傾向於從認知和信息加工的觀點來研究情緒。另一些學者則從情緒的適應價值探索其對人類生存和心理發展的作用。在情緒研究的發展中,比較有影響的情緒理論有以下幾種:

詹姆斯朗格理論

有些人認為情緒激發起行動,我們哭泣是因為難過,逃跑是因為害怕。詹姆士-蘭格理論則給出相反的解讀:刺激引發自主神經系統的活動,產生生理狀態上的改變,生理上的反應導致了情緒。一些實驗支持了這一理論,例如人為操縱受試者的表情,受試者可以感受到相應的情緒。這些實驗也被應用在治療中,例如大笑療法、舞蹈療法。
詹姆斯-朗格的情緒理論引起了一系列的實驗研究,但是得到了許多與他們的理論相反的事實。例如,在實驗室給被試注射腎上腺素,激起發抖、心率加速、血糖增加、呼吸急促等懼怕情緒所特有的機體變化,但被試並不一定體驗到懼怕的情緒;相反,人為地中斷情緒特有的機體變化,也一定會導致情緒的破壞。這些實驗證明,情緒不只是自主神經系統支配下的機體變化的知覺,它還受到更高級的神經中樞的調節和支配。鑒於這種理論首先提出了生理變化是情緒過程不可缺少的因素,推動了情緒生理機制的實驗研究,因而有其重要的歷史價值。
蘭格認為,情緒是內臟活動的結果。他特彆強調情緒與血管變化的關係:“情感,假如沒有身體的屬性,就不存在了。”“血管運動的混亂、血管寬度的改變以及各個器官中血液量的變化,乃是激激情真正的最初原因。”蘭格以飲酒和藥物為例來說明情緒變化的原因。酒和某些藥物都是引起情緒變化的因素,它們之所以能夠引起情緒變化,是因為飲酒、用藥都能引起血管的活動,而血管的活動是受植物性神經系統控制的。植物性神經系統支配作用加強,血管擴張,結果就產生了愉快的情緒;植物性神經系統活動減弱,血管收縮或器官痙攣,結果就產生了恐怖恐懼感此,情緒決定於血管受神經支配的狀態、血管容積的改變以及對它的意識。
情緒理論
情緒理論

丘腦情緒理論

坎農-博德學說強調大腦皮層解除丘腦抑制的機制,把詹姆斯-朗格對情緒的外周性生理的研究推向中樞性生理的研究,著重情緒在腦中的定位機制是有貢獻的。然而他們的理論仍然是不完整的,如忽視了大腦皮層對情緒的作用,以及外周性變化對情緒的重要意義。後來的研究進一步證明,整合情緒衝動的重要中心是下丘腦。1954年J.奧爾茲和 P.米爾納用微電極進行“自我刺激”的實驗,證明在下丘腦、邊緣系統及其臨近部位存在著“獎勵中樞”和“懲罰中樞”。目前,一般認為,情緒的複雜生理機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下丘腦、邊緣系統、腦幹網狀結構的功能,大腦皮層調節情緒的進行,控制皮層下中樞的活動。
由外界刺激引起感覺器官神經衝動,通過內導神經,傳至丘腦;再由丘腦同時向上向下發出神經衝動,向上傳至大腦,產生情緒的主觀體驗,向下傳至交感神經,引起機體的生理變化,如血壓升高、心跳加快、瞳孔放大、內分泌增多和肌肉緊張等。使個體生理上進入應激準備狀態。例如,某人遇到一隻老虎,由視覺感官引起的衝動,經內導神經傳至丘腦處,在此更換神經元后,同時發出兩種衝動:一是經過體干神經系統和植物神經系統到達骨骼肌和內臟,引起生理應激準備狀態。二是傳至大腦,使某人意識到老虎的出現。這時某人的大腦中可能有兩種意識活動:其一,認為老虎是馴養動物,並不可怕。因此,大腦即將神經衝動傳至丘腦,並轉而控制植物性神經系統的活動,使應激生理狀態受到壓抑,恢復平衡;其二,認為老虎是可怕的,會傷害到人,大腦對丘腦抑制解除,使植物性神經系統活躍起來,加強身體的應激生理反應,並採取行動儘快逃避,於是產生了恐懼,隨著逃跑時生理變化的加劇,恐懼情緒體驗也加強了。因此,情緒體驗和生理變化是同時發生的,它們都受丘腦的控制。
情緒理論
情緒理論

認知生理理論

當代信息加工理論接受了這種觀點,並認為對信息的知覺分析和概念判斷之間的不協調是情緒的原因。20世紀60年代,S.沙赫特和J.E.辛格進行了一項實驗研究,他們用藥物誘發出被試的某種生理狀態,並為各個被試布置了不同的情境。結果證實,激起了同樣生理狀態的被試,由於在不同情境中對同一生理狀態的不同認知性解釋,就產生了不同的情緒體驗。因此,沙赫特和辛格認為個人對自己情緒狀態的認知性解釋是構成情緒的主要因素,經刺激所激活的生理變化是構成情緒的次要因素。他們還認為,泛化的生理反應決定情緒經驗的強度,而情緒的性質則由對情境的知覺所決定。沙赫特和辛格的理論又可稱為認知-生理結合說。

認知評價理論

情緒理論
情緒理論
R.S.拉扎魯斯進一步把阿諾德的評價擴展為評價、再評價過程;這個過程包括篩選信息、評價、以及應付衝動、交替活動、身體反應的反饋、對活動後果的知覺等成分。他認為情緒是一種綜合性的行為反應,稱之為“反應綜合征”;每種情緒都包括生理、行為和認知3種成分反應。這3種成分在每種特定的情緒中各自起著不同的作用,而又相互作用、互為因果。它們的不同組合是構成各種具體情緒模式的特定標誌。拉扎魯斯強調,個體心理結構(包括信仰、態度、人格特性等)是認知因素的決定條件之一。在個體心理結構中,社會文化準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人的評價和反應方式。他提出文化對情緒的影響有4種途徑:①通過對情緒刺激的知覺和評價;②文化直接地影響表情;③通過由情緒概念的影響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和判斷系統;④通過行為的常規儀式。
阿諾德和拉扎魯斯的認知-評價學說端正了西方傳統心理學和傳統哲學把情緒視為"原始的"、“本能的”、不可駕馭的東西,因而是和理智互相對立、互相排斥的概念。它承認情緒有生物成分和進化適應價值,但更著重於情緒受社會文化情境的制約,受個體經驗和人格結構的影響,而這一切都體現在每時每刻的認知評價之中。

動機分化理論

動機理論家從進化的觀點論述情緒。C.E.伊扎德認為,情緒是新皮層發展的產物,隨著新皮層在體積上的增長,情緒的種類也不斷增加,面部肌肉系統的分化也越來越精細。他強調,生命的進行和情緒的分化、發展之所以一致,是因為情緒在生存和適應上起著核心的作用。情緒的適應價值在於它使有機體對環境事件更敏感;情緒在意識中的存在,保證對環境事件現成地去反應,情緒還激起肌體的活力,去對付那些對有機體會帶來後果的信息。
情緒理論
情緒理論
伊扎德認為,情緒的完整概念必須包括情緒體驗、腦和神經系統的活動以及面部表情模式 3個方面。他認為面部具有潛在的極度敏感的感受器,表情是血管變化刺激面部感受器而產生的敏感反應。面部表情信息向腦的反饋引起皮層皮下的整合活動而產生情緒體驗。他提供了一個情緒-認知-運動的反應模型;描述了在激活情緒的過程中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以及所涉及的個體內部過程:知覺、記憶、想象、由面部-姿勢而來的本體感受作用和肌體適應行為的運動反應、內分泌和其他自主性活動以及全部神經肌肉系統的自發活動,從而比較全面地看到了激活情緒的認知、生理和運動各種因素。情緒的一般過程以整合的方式作用於認知和運動系統,人格整合依賴於這3者的平衡。情緒的動機-分化理論比認知理論更注意情緒的作用。情緒對認知的發展和認知活動起著監督的作用。在情緒-認知-運動的相互作用中,情緒是認知發展的契機;它激發人去認知、去行動。例如興趣激起探究行為,決定認知的選擇性和方向。而痛苦、憤怒或緊張情緒則使認知活動變得刻板和狹窄,限制知覺和思維,並干擾利用線索和採取變式。
情緒是意識中最重要的構成因素。從發生上說,意識的發展是遺傳程序結構、生物機制的成熟和從個人-環境相互作用而來的學習的功能。嬰兒知覺的發展還不足以向意識提供足夠的信息輸入。嬰兒意識中接受的大部分感覺材料來自內感受器和本體感受器;這兩種刺激對最初體驗的產生是關鍵性的。因此,意識的第一個結構,在性質上是感情性的。人類基本情緒的性質的不變性,保證了它在意識中的構成物作用,也保證了意識的自我知覺的性質。情緒對人格整合提供動機。伊扎德提出人格是包括著相對獨立而又相互作用的 6個子系統的複雜組織。
這6 個子系統是:體內平衡系統、內驅力系統、情緒系統、知覺系統、認知系統和運動系統。 6種人格子系統組合為 4種等級的動機。它們是內驅力、情緒、感情-知覺、認知相互作用和感情-認知結構。這 4種動機中起核心作用的是感情性過程,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最終形成帶有一定傾向的人格結構。

評定興奮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阿諾德(M. R. Arnold)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了情緒的評定-興奮學說。這種理論認為,刺激丨情景並不直接決定情緒的性質,從刺激出現到情緒的產生,要經過對刺激的估量和評價,情緒產生的基本過程是刺激/情景——評估——情緒。同一刺激/情景,由於對它的評估不同,就會產生不同的情緒反應。評估的結果可能認為對個體“有利”、“有害”或“無關”。如果是“有利”,就會引起肯定的情緒體驗,並企圖接近刺激物;如果是“有害”,就會引起否定的情緒體驗,並企圖躲避刺激物;如果是“無關”,人們就予以忽視。
阿諾德認為,情緒的產生是大腦皮層和皮下組織協同活動的結果,大腦皮層的興奮是情緒行為的最重要的條件。她提出情緒產生的理論模式是:作為引起情緒的外界刺激作用於感受器,產生神經衝動,通過內導神經上送至丘腦,在更換神經元后,再送到大腦皮層,在大腦皮層上刺激丨情景得到評估,形成一種特殊的態度(如恐懼及逃避、憤怒及攻擊等)。這種態度通過外導神經將皮層的衝動傳至丘腦的交感神經,將興奮發送到血管和內臟,所產生的變化使其獲得感覺。這種從外周來的反饋信息,在大腦皮層中被估價,使純粹的認識經驗轉化為被感受到的情緒。這就是“評定-興奮學說”。

三因素理論


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心理學家沙赫特(S.Schachter)和辛格(J.Singer)提出,對於特定的情緒來說,有三個因素是必不可少的。第一,個體必須體驗到高度的生理喚醒,如心率加快、手出汗、胃收縮、呼吸急促等;第二,個體必須對生理狀態的變化進行認知性的喚醒;第三,相應的環境因素。
為了檢驗情緒的三因素理論,他們進行了實驗研究。把自願當被試的若干大學生分為三組,給他們注射同一種藥物,並告訴被試注射的是一種維生素,目的是研究這種維生素對視覺的可能發生的作用。但實際上注射的是腎上腺素,一種對情緒具有廣泛影響的激素。因此三組被試都處於一種典型的生理激活狀態。然後,主試向三組被試說明注射后可能產生的反應,並做了不同的解釋:告訴第一組被試,注射后將會出現心悸、手顫抖、臉發燒等現象(這是注射腎上腺素的反應);告訴第二組被試,注射後身上會發抖、手腳有些發麻,沒有別的反應;對第三組被試不做任何說明。接著把注射藥物以後的三組被試各分一半,讓其分別進入預先設計好的兩種實驗環境里休息:一種令人發笑的愉快環境(讓人做滑稽表演),另一種是令人發怒的情境(強迫被試回答瑣碎問題,並強詞橫加指責)。根據主試的觀察和被試的自我報告結果,第二組和第三組被試,在愉快的環境中顯示愉快情緒,在憤怒情境中顯示出憤怒情緒;而第一組被試則沒有愉快或憤怒的表現和體驗。如果情緒體驗是由內部刺激引起的生理激活狀態決定的,那麼三組被試注射的都是腎上腺素,引起的生理狀態應該相同,情緒表現和體驗也應該相同;如果情緒是由環境因素決定的,那麼不論哪組被試,進入愉快環境中就應該表現出愉快情緒,進入憤怒環境中就應該表現出憤怒情緒。實驗證明,人對生理反應的認知和了解決定了最後的情緒體驗。這個結論並不否定生理變化和環境因素對情緒產生的作用。事實上,情緒狀態是由認知過程(期望)、生理狀態和環境因素在大腦皮層中整合的結果。環境中的刺激因素,通過感受器向大腦皮層輸入外界信息;生理因素通過內部器官、骨骼肌的活動,向大腦輸入生理狀態變化的信息;認知過程是對過去經驗的回憶和對當前情境的評估。來自這三個方面的信息經過大腦皮層的整合作用,才產生了某種情緒體驗。
將上述理論轉化為一個工作系統,稱為情緒喚醒模型。這個工作系統包括三個亞系統:一是對來自環境的輸入信息的知覺分析;二是在長期生活經驗中建立起來的對外部影響的內部模式,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期望;三是現實情景的知覺分析與基於過去經驗的認知加工間的比較系統,稱為認知比較器,它帶有龐大的生化系統和神經系統的激活機構,並與效應器官聯繫。
這個情緒喚醒模型的核心部分是認知,通過認知比較器把當前的現實刺激與儲存在記憶中的過去經驗進行比較,當知覺分析與認知加工間出現不匹配時,認知比較器產生信息,動員一系列的生化和神經機制,釋放化學物質,改變腦的神經激活狀態,使身體適應當前情境的要求,這時情緒就被喚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