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制度

王學坤提出的提案中的內容

農民退休制度,是2020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王學坤提出的提案中的內容。目的是將推行農民退休制度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顯著標志,讓65周歲以上的農民能夠“洗腳上田,老有所養”,充分享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帶來的成果。

社會反響


農民退休制度,讓65周歲以上的農民能夠“洗腳上田,老有所養”,的確能夠說到億萬農民的心坎里。而據報道顯示,王學坤委員提出的“建立農民退休制度”21日立即引發了輿論熱議。誠如有的網友表示“本該如此!”。其實,從情理角度來講,農民也是一項職業,他們辛苦了一輩子,享受養老退休待遇未嘗不可。

相關試點


2003年,中國出現“退休農民”。青島市城陽區66歲的農民辛豐橋近日從區勞動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一個紅色的存摺,今後憑這個存摺就可以每個月從銀行領取87元養老金了。從2003年9月21日起,青島市有1萬多名農民開始步入“退休農民”的行列,他們是青島市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的第一批受益者。
在農民能否退休問題上,既然青島已經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相信在不遠的將來,全中國所有的農民都可以享受到同樣的待遇。要實現這樣一種並非遙不可及的夢想,需要建立全國性的農民退休制度,然後才能逐步推行。

相關法律


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發展歷程


2009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謝德體就提出建立農民“退休”制度,提議政府出台政策:規定年滿60歲的農村人口退出土地經營,由政府根據養老保障實際需要發放養老金,緩解現實就業壓力。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張亞忠提出,農民作為第一產業的從事者,和其他行業類比,也宜有退休或轉業。

主要內容


一是農民達到一定年齡之後開始領取養老金,享受醫保等其他保障;
二是身體從土地中解放中來,不再下地勞動。

提出背景


2020年,在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背景下,如何讓廣大農民“老有所養”,確實是一個亟待破解的難題。
長期以來,年輕人大量外流,農村留守老人越來越多,再加上農村養老機構較少,他們的生計、日常照料和情感慰藉缺失等問題日益凸顯。因為擔心“老無所依”,不少六七十歲的農民仍在四處找活干。
中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社會,農民為中國社會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讓農民群體共享社會發展成果,讓他們擁有更多的獲得感、更體面的晚年生活,是小康社會的題中之義。

提出爭議


武漢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呂德文認為,退休制度是建立在職業化的基礎之上的。我們國家的農業制度包括國有農場制度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國有農場職工具有職業化特徵,但廣大農民基本上都是自耕農,不完全是職業農民。大多數農民都是半工半耕,且農民已經有多元的社會保障。他認為,可以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但設立農民退休制度完全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