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位於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市洛邦鎮附城村13組政法小區,負責全州轄區內重大案件一審審理和普通案件二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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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於貴州省中南部,有漢、布依、苗、水、壯、侗、毛南、仡佬等37個民族,總人口370萬人,少數民族佔54%。黔南山青峰奇、風光絢麗,名勝古迹眾多,民族文化悠久,民俗風情濃郁,旅遊資源十分豐富,已建成磷化工、建材、冶金、煙草、種養業、旅遊等七大支柱產業為主體的國民經濟體系。
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前身為獨山專署司法科。1951年貴州省法院獨山分院成立。1955年獨山分院改為都勻專區中級人民法院。1956年,國務院撤銷都勻專區,建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專區中級人民法院改稱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現下轄都勻、福泉二市,甕安、貴定、龍里、惠水、長順、獨山、三都、荔波、羅甸、平塘十縣,共12個基層法院。現有在編幹警120人,其中少數民族幹警59人。內設21個職能機構,即辦公室、政治部(組織科、人事科、宣教科、老乾科)、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審監一庭、審監二庭、執行局(庭)、研究室、書記官室、法警支隊、司法行政處、技術室、監察處、審判管理辦公室、對外宣傳科、檔案科。下設事業編製機構1個網路管理中心。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