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縣公安局
三台縣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有關規定、決定;領導、部署、監督和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負責公安隊伍管理、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監督檢查公安隊伍建設有關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調查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工作對策,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防範、控制和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四)加強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按管轄許可權辦理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案件。
(七)預防、制止違法犯罪,偵察刑事案件。組織實施公共複雜場所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依法處置危害社會安全的重大群體鬧事、騷亂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群體性突發事件。
(八)負責城區主要街道、廣場和重要場所的治安巡邏工作,依法查處現行違法行為;負責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
(九)管理交通秩序,維護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
(十)組織實施對來我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督、保衛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基層治保組織的工作。
(十四)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開展情報分析研判、信息系統建設、情報平台運行管理、建立情報工作規範、情報交流會商工作。
(十七)參與全縣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組織指揮武警內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九)指導森林公安業務工作。
(二十)承辦縣政府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綜合管理機構
1、政治處
2、宣傳工作室
3、警務保障室
(二)執法勤務機構
1、指揮中心(辦公室)
2、情報信息大隊
3、治安管理大隊(加掛食品藥品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4、刑事偵查大隊
5、交通警察大隊
6、巡特警大隊
7、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8、科技信息通信大隊
9、出入境管理大隊(加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10、禁毒緝毒大隊
11、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12、法制大隊
13、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14、警務督察大隊(加掛紀檢監察審計室牌子)
(三)監管場所
1、三台縣看守所(加掛三台縣拘役所牌子)
2、三台縣拘留所
(四)公安派出所
三台縣公安局潼川派出所、琴泉派出所、北壩派出所、塔山派出所、龍樹派出所、石安派出所、富順派出所、新德派出所、中太派出所、永明派出所、中新派出所、新生派出所、魯班派出所、觀橋派出所、安居派出所、建中派出所、向陽派出所、紫河派出所、西平派出所、古井派出所、八洞派出所、建平派出所、樂安派出所、立新派出所、蘆溪派出所、靈興派出所、金石派出所、新魯派出所、花園派出所、老馬派出所、劉營派出所、建設派出所、黎曙派出所、凱河派出所、幸福派出所、萬安派出所、斷石派出所、郪江派出所、秋林派出所、三元派出所、永新派出所、樂加派出所、東塔派出所、百頃派出所、高堰派出所、金鼓派出所、柳池派出所、忠孝派出所、雙勝派出所、菊河派出所、寶泉派出所、雙樂派出所、廣利派出所、協河派出所、曙光派出所、玉林派出所、上新派出所、下新派出所、雲同派出所、里程派出所、光輝派出所、爭勝派出所、前鋒派出所、進都派出所。(目前,實際運行的有38個派出所)
(五)森林警察大隊
地址:三台縣潼川鎮小學下街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