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衝突
馬歇爾衝突
經濟學家馬歇爾經濟理論中關於規模經濟和壟斷弊病之間的矛盾的觀點。馬歇爾認為:自由競爭會導致生產規模擴大,形成規模經濟,提高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又不可避免地造成市場壟斷,而壟斷髮展到一定程度又必然阻止競爭,扼殺企業活力,造成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因此社會面臨一種難題:如何求得市場競爭和規模經濟之間的有效、合理的均衡,獲得最大的生產效率。 “馬歇爾衝突”適用於收益遞增(成本遞減)的行業,如電信業、銀行業。
人們總是難以避免在兩難中選擇,對19世紀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來說,又何嘗不是如此。這位劍橋學派的掌門人在對價格機制的詮釋方面,表現得才華橫溢,但面對規模經濟和競爭活力兩者之間顧此失彼的矛盾,卻顯得一籌莫展。是去追求規模經濟而寧願扼殺競爭的活力?還是為了保持競爭的活力而去犧牲規模經濟?馬歇爾將這道世紀難題留給了後人。在此之後,圍繞著這個問題,經濟學家們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辯論,並逐步形成了一門新的經濟理論——產業組織理論。
經濟學的中心議題是資源的配置問題
馬歇爾衝突理論
具體地說
一個社會有限的經濟資源是如何達到最合理分配的呢?西方經濟學認為,擔此大任的是價格和競爭。價格以及由價格而來的利潤就像一盞信號燈,指示著哪種商品生產、哪個產業部門的資源分配過多或資源分配不足。分配過多則生產過剩,價格下跌,無利可圖;分配不足則供不應求,價格上漲,獲利豐厚。這樣,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追求個人利益的競爭就會使資源從無利可圖的地方轉移出來,投向獲利豐厚的部門,從而達到資源在產業間的合理分配,使社會生產和社會需求趨向均衡。
同時,在生產同一種商品的勞動者之間,還存在著勞動生產率、進而表現在生產成本上的差別。那麼,成本較低的生產者就可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產品,贏得更多的顧客和市場佔有率,從而使它的生產能夠進一步擴大,佔有更多的資源。相反,那些成本較高的生產者就會在競爭中失去顧客,失去市場,並最終失去手中的資源。這樣價格和競爭又可以向效率更高的生產者分配資源。由於價格機制的引導作用是自動的,無需任何人費心勞神,因此,只要保持充分的競爭,經濟資源的配置最終總能達到最優。正是基於這種看法,西方經濟學認為,自由競爭是一切經濟活動和經濟進步的原動力。這一信條後來經過馬歇爾的包裝和詮釋,顯得更加完美和誘人,以至於時至今日,人們仍然把維護自由競爭作為經濟學的第一要務。
經濟學歸根結底是一門指導人們如何作出選擇的學問,作出選擇之所以必要,首先是因為現實世界存在的誘惑太多。19世紀後半葉,工業革命的颶風席捲整個世界,致使企業規模的迅速擴大在技術和物質上成為可能。於是,人們開始對規模經濟抨然心動。所謂規模經濟,通俗地講就是大規模生產帶來的好處,這裡所說的經濟,實際上是指節省、效益或者好處的意思。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很多的工業部門具有規模節約的特點,即隨著經濟規模的擴大,其單位產出的平均成本是不斷下降的,生產越多,平均成本越低。在這種具有規模經濟的產業中,與其讓很多企業相互競爭,每家都生產一點,誰都吃不飽,平均成本居高不下,倒不如把全部生產都交給少數幾家,甚至是一家企業,讓它(們)開足馬力,社會需要多少就生產多少,把平均成本降到最低。
以長途電話為例
如果允許許多企業開展競爭,去鋪設各自相互重疊的通訊網,無疑會導致經濟資源的巨大浪費,讓其中的一家企業擴大規模,將所有的業務都交給它經營,反而對整個社會都是有利的。充分享有規模經濟,對提高一個企業,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經濟效益,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義。根據1959年英國學者馬克西和西爾伯斯通對汽車工業的研究,當一種車型的年產量從1000輛增加到10萬輛時,單位成本將下降55%。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特別是近十幾年來,國際企業兼并浪潮風起雲湧,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追求規模經濟。
不幸的是,每個產業的市場規模都不是無限的,當有限的市場規模和企業追求規模經濟的行動碰在一起時,必然導致生產越來越集中,企業的數目不斷減少。最終有可能形成一個獨霸市場的壟斷寡頭,從而使它獲得人為操縱價格的力量。即使在少數幾個企業佔有某一產業大部分生產的壟斷市場上,它們為了避免在競爭中兩敗俱傷,也常常可以通過合謀或組成卡特爾等形式,控制這一產業的價格,扭曲市場配置資源的機制。
再比如 某一產業的生產能力出現了過剩
如果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一部分資源就應從該產業中退出,但由於市場壟斷扼殺了自由競爭,處於壟斷地位的企業就有可能通過在暗地達成協議,來限制產量,維持固定價格,使這些企業在開工不足、設備閑置的情況下安然無恙地生存下去,不發生資源的移動。這顯然是一種巨大的浪費。反過來,如果某一產業的生產能力不足,壟斷寡頭又通過設置種種壁壘,阻止資源的流入和新企業的出現,從而使自己安享超額利潤。這樣,一旦壟斷價格得以形成,企業間的價格競爭就不存在了,壟斷企業的市場地位就會相對穩定下來。競爭的壓力大大減小了,企業追求技術進步的動力也就相應地減弱了。列寧在他的《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一文中曾舉過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美國有個歐文斯發明了一個能引起制瓶業革命的制瓶機,德國制瓶工廠主的卡特爾收買了歐文斯的專利權,可是把這個發明品擱起來遲遲不用”。
一句話,大規模生產的好處令人垂涎欲滴,但追求規模經濟的結果往往導致壟斷的發展。它將使價格機制失去作用,資源的市場配置機制遭到扭曲,自由競爭這一經濟發展的原動力被人為地扼殺,整個經濟活動失去了活力。規模經濟和競爭的活力之間這對難分難解的矛盾,最早是由馬歇爾在他的名著《經濟學原理》中揭示的,因此後人稱這對矛盾為“馬歇爾衝突”。
長期以來
經濟學家對於如何克服“馬歇爾衝突”進行了不懈的探索。1940年,英國經濟學家克拉克提出了有效競爭的概念。在他看來,所謂有效競爭就是一種將規模經濟和市場競爭活力有效地協調,從而形成一種有利於長期均衡的競爭格局。但克拉克沒有論述實現有效競爭的客觀條件和衡量標準。
三個標準
我國學者王俊豪在總結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有效競爭的三個標準:
第一,有效競爭是競爭收益大於競爭成本的競爭;
第二,有效競爭是適度競爭,即介於競爭不足和競爭過度之間的競爭;
第三,有效競爭滿足規模經濟的要求,競爭企業生產規模處於適度規模的範圍,即處於最小經濟規模和最大經濟規模之間。
綜上所述,有效競爭就是要兼顧規模經濟和市場競爭活力,有效競爭是適度規模和適度競爭的結合,有效競爭是克服“馬歇爾衝突”的有效途徑。
1932年,貝利和米恩斯發表了《近代股份公司與私有財產》一書,詳盡分析了20年代到30年代美國壟斷產業和寡頭壟斷產業的實際情況,並對股份制的發展更易使資金集中到大企業手中,從而造成經濟力集中等問題進行了實證分析,為以後產業組織理論體系的形成提供了許多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
1933年,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張伯倫和英國劍橋大學教授羅賓遜夫人同時出版了各自的專著《壟斷競爭理論》和《不完全競爭經濟學》,不謀而合地提出糾正傳統自由競爭概念的所謂壟斷競爭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