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江西省教育廳直屬的考試機構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是經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整合原江西省高招辦、中招辦、自考辦基礎上合併組建成立的副廳級事業單位,隸屬於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考試院作為江西省教育廳直屬財政全額撥款副廳級事業單位,是江西省各類學歷教育考試的政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自學考試、成人高考、高中學業水平測試考試、各類證書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統一負責。

主要職能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教育招生和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參與擬訂全省教育招生、考試政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招生、考試和錄取的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普通高校(含碩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升學考試的命題和招生錄取工作。
(二)、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課程設置計劃,管理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自學考試學籍管理,頒發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三)、承擔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各類考試和與教育相關的其它專業證書考試,承擔教育部和境外考試機構委託在省內組織的各項國際交流考試工作,承擔有關部門及單位委託的與教育有關的其它考試。
(四)、指導有關考點的建設,指導考風考紀建設,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考試違紀舞弊事件。
(五)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考試工作;承辦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的成立,標誌著江西省教育考試事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今後江西省包括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入學考試、自學考試、高中畢業會考、英語四六級考試以及其他社會考試在內的各項教育考試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都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負責。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的直接指揮下,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國家、省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堅持“安全、公平、規範、有序”和“穩中求進”的原則,系統謀划、穩步實施江西省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切實規範招生秩序,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堅持“科研先行、科技引領、以人為本”理念,以“服務考生、服務院校、服務社會”為宗旨,以“公開、公正、公平”為目標,努力為考生、家長和社會提供優質服務,使之成為體現江西省特色的考試招生管理中心、國內一流的招生考試中心,社會信賴群眾滿意的考試服務中心,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機構設置


辦公室

(一)文秘計劃室
1、綜合協調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和行政日常工作,協調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內各部門工作關係,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對外有關事務的協調、聯絡工作;
2、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文件審核工作;
3、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新聞發布、機要保密工作;
4、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事項的安排、重要決定的督辦;
5、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信訪工作;
6、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精神文明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7、負責審核、匯總、整理並公布省內外普通高等學校(含初中畢業生入口的高等職業院校)和成人高等學校在江西招生分校分專業計劃及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自學考試指導性招生計劃。負責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管理、錄取新生名冊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室
1、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車輛管理、安全保衛、日常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
2、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務公開、計劃生育、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
3、負責統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辦刊物及自考教材的征訂、發行和管理工作。
(三)財務室
1、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國有資產管理和設備採購工作;
2、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各類考試、錄取經費的收繳工作;
3、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事業經費預算編製和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發放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
(一)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室
1、負責擬定全省年度普通高校(本、專科,下同)招生考試政策、規定;
2、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的報名、政審、體檢(含軍檢)、制卷、考試、評卷工作,牽頭組織高招集中錄取工作;
3、負責全省自主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收飛行員、單考單招等特殊形式招生工作;
4、負責少數民族考生,“三僑子女”考生以及享受優惠政策等考生的資格審查、公示工作;
5、負責省內外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匯總、公布和考生填報高考志願的諮詢、宣傳及招生科研等工作;
6、負責編輯《高考天地》雜誌等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管理室
1、負責擬定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報名、考試、評卷工作,審核、檢查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錄取工作;
3、負責協調、組織公安政法幹警招錄考試等工作。
(三)藝術體育招生管理室
1、負責擬定全省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招生考試政策、規定;
2、負責組織實施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招生全省統一專業考試及藝術類評卷工作,負責審核、檢查藝術、體育類錄取工作;
3、協調組織外省院校在江西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
4、負責組織體育、藝術特長生的統一測試和資格審查、公示及錄取等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與社會考試處
(一)成人招生管理室
1、負責擬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的報名、制卷、考試、評卷工作,牽頭組織成招集中錄取工作;
3、負責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宣傳及科研等工作。
(二)社會考試管理室
1、負責組織實施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各種等級證書的考試組考、評卷及證書發放等工作;
2、負責組織實施境外機構委託的有關證書考試的組考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各類資格證書考試的組考、評卷、證書發放,社會考試項目的開發、宣傳及科研等工作;
4、負責教育部考試中心、江西省教育廳授權的其他考試的組織管理等工作。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處
(一)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管理室
1、負責擬定全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中招,下同)工作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各地組織實施;
2、負責全省中招的組考、考務及管理工作;
3、統籌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指導並協調全省各市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組織全省高等職業院校、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招生錄取工作;
4、負責全省中考宣傳及科研等工作。
(二)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室
1、負責擬定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各地組織實施;
2、負責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考、考務及管理工作,辦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入、成績轉遷等工作;
3、負責組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庫,編印各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統計與分析報告;
4、負責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管理,質量監控與考試評價工作。

自學考試處

(一)考務管理室
1、負責擬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招生簡章和政策規定;
2、負責編製和公布全省自學考試開考專業、課程考試計劃和報考簡章;
3、負責遴選開考專業主考學校,審定本省指定的教材資料;
4、負責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工作,負責助學單位的資格審查、綜合評估、註冊與年檢、招生督查與指導工作;
5、負責組織實施自學考試報名、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
6、負責自學考試的政策宣傳、諮詢及考試科研等工作。
(二)考籍管理室(4人)
1、負責自學考試考生成績、考生檔案管理,考籍轉移工作;
2、負責辦理自學考試考生轉考、免考手續;
3、負責自學考試畢業生信息查詢、畢業生證書核發等工作。

信息處

(一)數據管理室(3人)
1、負責建立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和自學考試、社會考試以及中招、中考等各類考生報名、信息採集等資料庫;
2、負責建立各類考試成績和各類考試證書發放資料庫;
3、負責各類考試網上評卷、統分和成績錄入、複核等工作;
4、負責各類學校招生網上錄取數據的整理、統計、報送工作;
5、負責對各類考生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和信息資源開發工作。
(二)系統管理室(3人)
1、負責各類學校招生網上錄取系統的技術保障工作;
2、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招生考試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3、負責院辦公自動化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維護與信息安全;
4、負責組織全省招生考試管理軟體的開發、完善和應用培訓;
5、負責制訂各類考試的考點規範化建設總體規劃、基本規範、技術標準及考點建設等工作。

現任領導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委員、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劉潤保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副書記、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院長:肖輝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副書記、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曹正龍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伍悅生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紀委書記:雷傑華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余芳霖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黨委委員、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王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