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檢察院

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前身是廣東省人民檢察署粵西分署,創建於1954年7月。1984年6月,湛江分院更名為湛江市人民檢察院。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管轄徐聞雷州(原海康)、遂溪廉江吳川5個縣(市)院和霞山赤坎麻章(原郊區)、坡頭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05年3月成立)5個區院。

機構概述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現管轄著徐聞、雷州、遂溪、廉江、吳川、赤坎、霞山、坡頭、麻章、開發區10個基層檢察院,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共有幹警802人。
全院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幹警達97%,並有碩士6名,大學本科113名。

歷史沿革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前身是廣東省人民檢察署粵西分署,創建於1954年7月。1954年12月,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檢察署粵西分院,管轄15個縣院和湛江市院,其中台山縣於1950年建署(試點)。
1956年3月,更名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湛江分院,原管轄台山開平恩平3個縣檢察院劃歸佛山地區管轄。
1958年合清專區與湛江專區合併,至此湛江分院管轄16個縣院和湛江、北海市院,同年11月進行並大縣后,湛江分院管轄9個縣院及湛江、茂名北海3個市院,1961年春撤銷大縣恢復原縣建制。
1965年6月,原合浦專區劃歸廣西僮族自治區。湛江分院管轄11個縣院和湛江、茂名2個市院。1978年10月1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湛江分院重建,管轄11個縣院和湛江、茂名2個市院。1983年9月,湛江地、市合併,撤銷湛江地區,成立湛江市(地級),實行市管縣。原湛江所管轄行政區分為湛江、茂名兩個地級市,將陽春陽江2個縣劃歸江門市
1984年6月,湛江分院更名為湛江市人民檢察院。

內設機構


市院機關設辦公室、政治處、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反貪污賄賂局、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偵查一科、偵查二科、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科、監所檢察科、舉報控申檢察科(與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合署辦公)、民事行政檢察科、檢察技術科、法律政策研究室(與檢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行政裝備科、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老乾科等內設機構以及1個直屬行政單位司法警察支隊。

領導團隊


現任領導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和林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易華富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斌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輝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黃一虹

獲得榮譽


2020年7月,被最高檢表彰為“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表現突出單位。
2021年6月,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黨支部被授予“廣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6月,中共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支部委員會被授予“湛江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