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騰芬
朱騰芬
徠朱騰芬(1881-1932),字承芳,號馨梓,化名達三,清光緒七年(1881年)生於福鼎縣果洋村,辛亥革命元勛。
目錄
幼承庭訓,8歲入塾。光緒二十四年,參加福寧府試,中秀才,名列第一,被選送福建全閩師範學堂就讀。畢業后,歷任福鼎縣視學員、勸學所所長兼高等小學校長、禁煙局局長等職。他主張廢八股、研新學,主講《天演論》及西洋數理知識,為福鼎新學的啟蒙者之一。并力倡薄課捐、杜聚斂、重勸戒、嚴禁煙,廣印林則徐《禁煙奏摺》。光緒三十一年,考取官費留學生,入日本陸軍學校,繼轉東京政法大學。以品學兼優,得校長富井政章等賞識,介謁孫中山。同年加入孫中山領導的中國同盟會,致力於國民革命。
人物生平宣統三年(1911年)春,朱騰芬獲法學學士學位后,奉命回國策動武裝起義,到達上海時,得悉廣州提前起義失敗消息,便在上海民吁報宣傳共和民主政體和三民主義。民國元年(1912年),朱騰芬作為福建代表,赴南京參加中華民國成立大典,被委為教育顧問。不久,回閩任福建法政學校校長,並被選為福建省臨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會委員長。曾與議長宋淵源等5人上京,控告福建軍政府政務院院長彭壽松,參加驅彭鬥爭。民國2年(1913)國會成立,福建省推選朱騰芬為眾議院議員,與林森、宋淵源聯袂北上,與北洋軍閥展開議會鬥爭。他撰就《地方自治》一書,得孫中山首肯,向國會提出“地方自治”議案,獲參眾兩院通過。於是復被選為法典委員。當時袁世凱蓄謀獨裁,對議案置之不理,還動用武力解散國會。翌年春,騰芬憤然回閩,任福建法政學校教授,不久又赴上海講學,參加討袁護法鬥爭。民國5年(1916)8月1日,國會第一次復會,朱騰芬回京制憲。時內閣總理段祺瑞黷武專橫,迫散國會。朱騰芬著論數斥,段屢加威脅。他義無反顧說:“吾天職護法,死何足懼”民國6年6月5日,朱騰芬隨議員南下參加護法。同年9月,他抵穗參加非常國會第一次會議。孫中山當選為大元帥,組成軍政府,委朱騰芬為大元帥顧問。是時,軍政府籌謀北伐,朱騰芬向孫中山歷陳收復閩省大計,被委為福建民軍宣撫使。他奉命與胡漢民、汪精衛勸說廣東省長朱慶瀾,借其20個營兵力,由陳炯明率領攻閩。朱騰芬返福建,以孫中山名義相號召,遊說於民軍各部首領間,終於說服他們剋期向安溪、漳平、平和、寧洋、華安等地進攻,切斷福州同汀、漳一帶的聯繫。不久,攻下汀、漳兩屬縣份。招撫事成,朱騰芬回粵復命。此間,西南軍閥陸榮廷、唐繼堯、岑春煊等勾結非常國會中部分議員,試圖改組軍政府以取消孫中山的領導地位,還私自與北京政府講和。朱騰芬揭其陰謀,又與鄒魯等人發動廣東教育界掀起倒唐、陸、岑運動。卒因勢力不敵,此舉未能挽回危局。民國10年(1921)4月,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委朱騰芬為大總統顧問、政務院參議,獎給二等大綬嘉禾章。民國11年6月,段祺瑞倒台,朱騰芬進京任國會法典委員會副主任。民國13年10月,段祺瑞復任臨時執政。朱騰芬素來惡段,決計不與共事,乃於民國14年攜眷返閩,從事實業造福鄉梓,進行嵛山島的開發。是年冬,朱騰芬集資10萬元,並徵得政府同意后從內地移民800多人,在嵛山島上建立墾殖公司,自任總經理。至民國17年,共開闢水田30畝、園地2300畝、茶山1000餘畝、林場10000餘畝。並在島上放牧牛羊,發展漁業生產,還兼營醫療和商業。從此,荒島人煙大集,繁榮一時。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后,在京元老屢招騰芬再出任職,然騰芬戀其開發事業,寫詩婉辭道:“莫道彈丸難為武,且看斯業益斯民。”民國21年(1932)初,朱騰芬病篤,自擇墓地於嵛山墾殖公司後門山。冬歿。后嵛山人為他立祠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