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青族

穿青族

穿青族是一個主要分佈在貴州省西部的畢節、安順、六盤水、黔西南等地的民族。穿青族一般叫穿青人,穿青人早期叫“里民子”,也叫“羨民”或“縣民”,後期叫“穿青”。之所以稱為“土人”,是因為他們“居土日久”,是明朝漢族征南將士與當地土族的後代,“因而自認和當地漢人有區別,傳統服飾尚青色,普遍使用貴州通行的官話,解放后,穿青人要求承認其為少數民族。例如貴州的穿青、廣西的六甲等。”(見1978年9月,政協全國委員會民族工作組《關於我國民族的識別問題》)

穿青人是一個主要分佈在貴州西北地區,人員相對集中的“未識別民族”。在部分穿青人的家譜、墓碑記載和傳說中,他們的祖籍是“江西吉安府廬陵縣”。其淵源存在諸多爭議,近年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研究。

現如今,穿青人主要分佈在貴州省的畢節市、貴陽市、安順市、六盤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等六個市(州)所屬的二十多個縣(市、區)。此外雲南鎮雄一帶也有人自稱是穿青人,可惜的是如今他們身份證上的民族欄標註的大都是白族,雲南省境內的官方數據已無穿青人這一待定民族。根據2000年的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穿青人人口數量約六十七萬人,其中,畢節市的織金納雍兩縣在當時已分別超過二十萬。

民族成分


關於穿青人的民族成分問題,1955年全國人大民委曾派工作組作過一次調查,結論是:“穿青人是漢人,不是少數民族。”這個結論不被穿青人接受。又因其與布依族仡佬族有相似之處,欲把其歸於其中一族,也未得到穿青人的首肯。1982年省民族識別工作隊組織了原在納雍縣政協工作的穿青人王景才等人參加的穿青識別組作了歷時三年多的調查,得出了“穿青是一個單一的少數民族,不是漢族”的結論。

歷史


在穿青人的家譜記載和傳說中,他們的祖籍是“江西吉安府廬陵縣”。納雍縣姑開鄉田壩小學校長龍勇翻開龍姓家譜,堅持認為他們祖先是1374年明洪武“調北征南”時從廬陵縣與張、王、李、郭、陳等13姓一道入黔的。而省民族識別工作隊認為這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記載。一是江西民間並五所謂“調北征南”移民到黔的傳說。二是江西地方志更無此類記載。三是穿青人的家譜與吉安相同姓氏的家譜聯不上宗(穿青人的家譜,除明代以後有關世代和遷移的記載可信外,有關歷史事件及其祖先的官爵等記載均與史實不符)。四是穿青人的文化特徵與吉安地區群眾的文化特徵並無特殊的相同之處。江西人普遍供奉許真君,穿青人卻無供許真君的;那裡歷史上雖然也供過五顯神,但都是把它作為“邪神”來供的,而穿青人把它當作“福神”、“恩神”來供奉。五是明初雖然有成批的軍民進入貴州,但經查證與穿青人毫無關係。省民族識別工作隊認為穿青的先民是貴州“土人”,土人早在宋代已居黔東,元代已居貴陽。明初以後由於明軍的進逼,居於貴陽附近的一部分“土人”又逐步流入水西,才發展為今天的“穿青”。而留居貴陽及貴陽以東的那部分“土人”,明清以來則逐步漢化或融入其他少數民族。水西的明代地方史志稱其為“土人”,清代又稱其為“黑民子”,因其“衣尚青”,故“又曰穿青”。

分佈


穿青人主要分佈在貴州省西部的畢節、安順、六盤水、黔西南等地、州、市所屬二十多個縣,1954年普選登記有24.8萬人,第五次人口普查自報填寫穿青人族稱的約67萬人,其中半數以上聚居在織金、納雍兩縣,每縣均超過20萬人。
從居住地域來說,穿青與各民族處於大雜居小聚居的狀況。但在一些主要的聚居區如織金、納雍等縣,他們居住的村寨連綿百餘里。在其餘各縣,“雜村不雜戶”的穿青村寨比比皆是。

語言


穿青人曾使用的一種漢語方言“老輩子話”這種方言現仍流行於貴州的黔南和黔東南地區現已少聞。但大多數地區還保持著這種方言的痕迹,如“f”變“h”,“ian”變“ie”等,一聽便知是穿青人。由於穿青先民較早接受漢文化的影響,母語消失,這種“老輩子語”是否是獨立民族語言的痕迹,尚未查出確實證據。現在他們都普遍使用了貴州通行的客家官話。

文化


穿青人的表面文化特徵——服飾在大部分地區雖然已近於消失,但在一些邊遠偏僻地區還明顯可見。他們的信仰——五顯壇至今還普遍牢固地保持著。節日、婚姻、喪葬等方面的習俗多數與周圍各民族不同。其民族意識與民族感情十分強烈。

家庭組織

穿青人的家庭是父親家長制(男弱女強的家庭,女方也可主持家計)。家庭的規模小至夫妻二人組成,大至四、五代人同堂。兒子分居后,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家庭的男女分工和對財產支配較平等一般是男子管外務,女子管家務,有“家有千貫,男掌一半,女掌一半“的傳統習慣。”穿青“婦女不纏足,是家庭中的主要勞動力,打柴割草、栽秧割谷、餵豬養雞、趕馬馱煤、喝牛耕地,屋裡屋外的活都干。因此,史志稱他們”耕作多婦人為之“、”婦人勤苦男兒樂“、”男逸女勞‘。
穿青人的家庭遺產繼承,一般是兒子有份,姑婆無份,過繼兒得一半,隨娘兒無權繼承(也有作過繼兒看待的)。姓氏稱謂隨父不隨母。

信仰

穿青人把山魈作為圖騰,在許多生產、生活用具上刻鏤圖像,點化浮形。把猴作為與民族相關的動物,不許隨便提到,侮辱更是禁忌,否則被認為是不敬祖宗,辱沒先人的行為。山魈是猴的一種,乾隆《黔陽縣誌》有解釋云:“楚俗多奉三霄,有天魁、雲霄、洞霄諸號,即山魈之訛也。”這反映了穿青人原始圖騰信仰的一些情況,到後來發展為圖騰信仰一五顯華光崇拜,只要穿青人生息的地方,就有這種崇拜的物質體現--“五顯廟”和“五顯壇”。穿青人所祭祀的“五顯神”兵馬是猴類山魈,即傳說中山裡的獨腳鬼怪。他們以猴為圖騰崇拜。過去每年農曆的正月初五到十五,穿青人都要由他們的巫師披上熊皮裝扮成山魈模樣,各村各戶追逐驅趕瘟疫,裝扮的一對青年男女要隨行演唱。現 在他們在每年的新春時節也還要以一村或數村為單位組織穿青人的青年男女,到各家各戶演唱花燈,以祈求平安。(夷堅志)稱“獨腳五通,蓋魈類也”;又稱“考之傳記,所謂木石之怪夔罔兩及山魈是也,見其本形至者如猴猱”。說明五顯神是由山魈演變而來,穿青人崇奉五顯神,實際上就是崇奉山魈,與他們的猴圖騰崇拜一脈相承。因此,穿青人迎山魈、慶五顯,實質是紀念他們的祖先,祈求祖先降福於子孫。如慶五顯中的“山魈殿”一則戲,演唱的全是他們的祖先“山魈人馬”給地主豪強“施主”種田服役的生活,唱詞有“一錘鼓,一錘鑼,山魈人馬上山坡,放火燒山尋舊路,下河打魚尋舊船,拉著舊人說舊話,重新收拾舊家園”;“開溝放水小郎君,辦理溝渠光生生,……打起雷公下大雨,流到施主大田頭”;“穀子熟得滿壩黃,山魈人馬在商量,爐中打把鐮刀鋸,山魈人馬割一場”等。所反映的農耕活動和“山魈人馬”的身份,與《太平廣記》中反映的“山魈”極為相似。“二郎段"一則戲,許多演唱則充滿著祖先崇拜——男性生殖器崇拜,要用紙做成一節象徵男性生殖器的”墨狀”來”迎神”、”請神”,與"仙娘“戲舞,同時唱一些淫穢的歌詞,慶壇結束后還要將這些”墨狀“栓在五顯壇上供奉,求神綠佑子孫發達,就是這種祖先崇拜的表現。

婚俗

穿青人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同宗或同姓嚴禁通婚。也保有“姑舅表婚”和兄終弟及的轉房制習俗。男女青年婚前戀愛自由。穿青人的婚俗從說親到結婚後的回門,規矩繁多,民間通常有十八禮數之說。如姑表聯親、背雞認親、以鵝押禮、打親鬧親、砍親路和照親路、草鞋陪嫁、披露水衣和戴雨帽、趕親、討奶母錢和送梳頭油、新娘站花、挑水試新娘、井邊回門等。筆者所在的村,結婚是寨中最隆重的事情,從最初的提親到確定婚期,要歷時數年之久。到了婚禮舉行的時候,從籌備到成親,時間跨度需要月余,是一個冗繁複雜的過程

喪俗

穿青人的喪葬也有一套富有特色的程序:穿青人的老人過世,有草鞋薦亡、竹棍報喪、買水浴屍、墊雞鳴枕、火把送葬、鵲窩掩井、拔牙等七種習俗。就拿其中的買水浴屍為例,即老人逝世后,由孝子帶上香、紙和金屬幣到井邊或河邊買水。到時邊燒香、紙邊哭死者,然後將金屬幣投於井中或河中,再從井裡或河裡取一桶水帶回家,先舀一碗放在神龕上,余用給死者洗身,孝子還要喝一點洗屍水。晚上孝女孝媳用柳條蘸神龕上的水灑放死者,邊灑邊哭囑死者:“要喝陽間清涼水,不喝陰間迷魂湯”。

服飾

穿青人喜穿細耳草鞋或反雲勾鼻花鞋,腳扎青色綁帶,穿三節衣,兩節袖的滾花邊大袖衣,拴腰帶,戴大勾耳環,梳三把頭。所謂三節衣,兩節袖的花衣服。即衣身用青藍二色的布接連拼湊而成,上節青色至腰。下節藍色至小腿。衣腳用寸許寬的白布鑲邊,衣襟鑲寸許寬的雲勾花邊;衣袖的主袖之外套兩層活動套袖,一層比一層短,袖口大,外面套肩袖口更大,形如古代武士的護肩甲。每一層袖口均綉有雲勾花邊,看去如三節連成;衣袖是活動的,有二三層,穿時釘上,翻二留一或全翻於肩上,故有反托肩或外托肩之稱。
穿青人姑娘的服飾與穿青婦女的服飾不同之處是:不用青藍二色連接,用全青色或全藍色,白布鑲邊,雲勾花邊鑲衣襟,白布或雲勾花邊鑲袖口,衣袖不上套袖。上述服飾,由於舊社會推行民族歧視政策,強令改裝,是以解放后穿青人服飾在大部分地區與漢族已無大區別。

跳菩薩

穿青人慶祭五顯壇的活動,俗稱“慶壇”或“跳菩薩”。每年的農曆九月至臘月期間,凡是許下願信或父子、兄弟分家亦或人畜不旺,災病侵擾的人家都要舉辦一場跳菩薩活動。以前是三年兩頭跳,現一輩人多隻跳一次,由父親把“壇”分給兒子,無兒無女的人家不得供奉五顯壇。慶壇活動時間原為五天,現簡化為三天,第一天起壇、第二天慶壇、第三天收壇,由穿青人中專門的宗教職業者“先生”(或稱“道士”)主持。先生有宗派之分,稱為“佛家”、“道家”、“佛串道”、“儒壇”等,一般七至十三人為一班,班頭稱“掌壇師”,每一班都有自己的“祖師牌”。

習俗


打磨磨秋:也叫打丁字秋,在村旁草壩上立四尺多高的一根樹樁,樁橫頂一根六尺木棒,樁棒接觸處能轉動,玩時橫棒兩端各一人,腳尖點地而轉,越轉越快,樂趣甚濃。
滾龍秋:也叫車秋,在場內立一丈多高的兩根木棒,一根棒橫連接中部,另一梯狀架穿其心而轉。玩時架上兩端各一人,坐好扶穩,上下翻轉,好像盛開蓮花,驚險有趣。
高秋:也叫鞦韆,在高架或樹上掛兩根繩系一橫板,人踏板扶繩,越浪越高,如輕燕穿雲。解放前人們迷信,認為命不好(不生男孩)的人家,夫妻可去同浪高秋,並用鞦韆架木作床枋,便可生男孩。
滾罈子:大人小孩均可作玩,尤以小孩上山放牛在草地上嬉玩為多。其形式為二人背靠背坐下,各自雙手抱緊雙膝,而後一向左、一向右互相讓過往後翻滾,將抱緊的雙膝相對翻起朝天一左一右讓過,在不同的方位復原靠背坐式,又繼續翻滾,誰的手散了,或者朝天的腳碰住對方而翻不過去,誰就輸了。
翻羊馬:有“側翻”、“背翻”和“仰翻’工種玩法,側翻由二人面對,互相兩手交叉抱住腰部,向側你抱我雙腳朝天側翻落地,站穩后我又抱你雙腳朝天側翻落地,如此反覆抱翻,越翻越快,誰抱不翻誰輸。“背翻”是二人背靠背站立,將兩手翻肩反扣,你彎腰背我仰面雙腳朝天翻落於地,站穩后各自扣手轉身還原背靠式,我又彎腰背你仰面雙腳朝天翻落於地,如此反覆翻立。“仰翻”是二人面背站立,你後仰我彎腰互相抱緊腰部,我抱你雙腳朝天同時後仰讓你雙腳翻落於地,你又抱我雙腳朝天同時後仰讓我雙腳翻落於地,如此反覆抱翻,誰抱不翻或落地後站不穩,誰輸。
打拋:打拋是一種穿青人老少皆宜的體育活動。拋是一個用棕絲搓成細繩,再象裹毛線團一樣挽起的拳頭大小的園球,外層用麻繩象鎖繡球一樣網牢結實,這樣編織的球,有一定彈性,可以拍打跳躍。若二至三人玩耍,就用拍的方法進行,如皮球一樣,誰拍跳的次數越多誰贏。若玩的人多,比如四、六、十人,可編隊如籃球比賽一樣進行,與籃球不同的是籃球奪搶要以上蘭板投進數多少為好,然打拋則是搶到拋后,可以在手中拍打二、三下后即要拋到自己隊員手上,往返循環,否則為犯規。這樣球體既可以拍打,又可以拋執,所以活動的名稱就叫“打拋”。
打崗:打崗又叫打火草崗。主要引火工具是火鐮,火鐮的引火物又是火草,火草去引火也頗費工夫。火草是一種彩色植物,白葉白徑,所用的火草是火草葉所剝出的白絨絲,曬乾的才是火鐮打火的很好引火之物。因此,穿青人愛以此葉絲為貴重之物賭輸贏。
放茅草打架:該遊戲僅為二至三人或四至五人所玩。玩法是單個人或二至三個編成隊,將老茅草莖或蕨草莖韜成一個一個的小勾勾,或三個五個,或十個八個,可二人對斗或分組對斗,雙方用草莖勾對勾對拉,拉斷的為輸,拉不斷的為贏,直到把所有草勾拉完再定輸贏。獎懲的辦法是:在約定數量內,贏家用中指與拇指崩成弓樣,對準輸家的額頭或手握成拳的手背關節猛彈,贏多少數,彈多少下,彈額頭名叫“彈腦崩”,彈手背關節名叫“彈波落蓋”。
此外尚有翻(划)豆腐乾、打風車、跳四門、摔跤、搶鵝蛋、扯皮蜂、打麻辮等多種活動,表演起來也很有風趣。
攆母豬窩:此遊戲為二至五人所玩。遊戲條件是,在一塊較平的場地上,不限多寬,只要參加人員能夠坐下即可。中間劃一個一公尺左右的圓圈,圍著圓圈按人數多少挖上每人三個拳頭大小的圓坑,並在圓坑之外與一個圓相等的位置挖上一條小槽,簡稱為“河”,每人手執十五塊小圓石子分成三組,每個圓坑內放五顆,到此,就做好了遊戲準備。遊戲開始,若只有兩個人玩耍,就划噓噓拳定先後,譬如划剪刀帕子或划老鷹吃雞,或倒大小拇指等定;要是人多,就用划手板手背來定,贏者按先贏后贏的順序進行遊戲。
遊戲方法先贏者先將自己面前第三個圓坑內的五顆石子抓起往後的圓坑內放,每坑放一顆,趕到“河”也放上一子,直至放空為止。再由第二人接著第一人放完石子的圓坑內抓上石子再走,第三者第四者接著走,直至最後一個走完為準。其中,凡所放石子到“河”時剛好放完,這就叫“落河”,“落河”者為輸,即剝奪再“走”的權利。該遊戲直到“走”到只剩最後一個不“落河”者為贏家,一般贏家可獲一定獎勵。
打雞兒棍:組、三組、四組、五組、六組共打。活動條件是一大一小兩根短棍,大的根叫“雞母棍”一般長1.5市尺,手錘把樣粗細,小的一根叫“雞兒棍”一般長約0.5市尺,拇指粗細。有“雞母棍”和“雞兒棍”后,就在一平坦地方(田土或荒坡都行,一般應有半個籃球場面積方可)的一頭靠中一點,用兩塊石頭平行擺著或在地上挖一個槽作為“雞窩”。
打法:也是划噓噓或手板手背拳來定先後,無論是對打還是多人打,兩組或是多組打,划拳贏家坐莊把“雞兒棍”橫架在“雞窩”上,用“雞母棍”直翹“雞兒棍”凌空飛出,划拳輸家在場子里去接“雞兒棍”,若接著“雞兒棍”(不落地),莊家則下台讓划拳輸家來坐莊,,若接不到“雞兒棍”,莊家將“雞母棍”橫搭在“雞窩”上,輸家可從雞兒棍落地的原地上撿起“雞兒棍”站在“雞兒棍”落下的原地,將“雞兒棍”丟去打“雞母棍”,要是打“雞母棍”下“雞窩”,莊家輸,自動下台,由接棍的輸家變作莊家,莊家變作輸家;要是接“雞兒棍”的輸家用“雞兒棍”打不著莊家的“雞母棍”下“雞窩”,則莊家用“雞兒棍”橫架在“雞母棍”上打出,(這叫打橫擔),若輸家接到,莊家輸自動下台,若輸家接不到,由輸家在“雞兒棍”落地的原處把”雞兒棍丟回“雞窩”邊,莊家可用“雞母棍”在空中接打“雞兒棍”,若打出多遠,就從“雞窩”邊用“雞母棍”比量長度,一棍就計一個數,如比量的數不足規定的總數量,則可以用“雞兒棍”放在地上,把“雞母棍”拿在手中將地下的“雞兒棍”擊起打出,有多遠就從擊打處比量,如前面數加後來(宰耗子尾巴)數滿了規定的總數量,莊家就贏了這個回合,輸家就沒有趕的機會;如數量不足,輸家可以變為莊家,莊家又變為輸家。如此反覆進行比較,誰家先贏,誰家就拿起“雞母棍”在“雞窩”邊將“雞兒棍”從空中打出,打出多遠,就按比賽之前規定輸家從“雞窩”邊跳拜拜腳(拜拜腳即一隻腳提起后倦,一隻腳著地跳行)到“雞兒棍”處,往返幾趟以示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