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望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望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望謨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望謨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望謨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望謨縣人民政府國防教育辦公室、望謨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望謨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望謨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正科級行政機構,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調節和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的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承辦州委、州政府、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審核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的請示,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政務信息化和公文處理工作。
(五)處理人民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執行。
(六)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處理建議,搞好政務信息收集、整理、統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縣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對全縣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負責相關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負責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擬發的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和上報備案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和各部門法治機構建設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監督行政執法,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行政賠償等事項;負責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
(九)對政府重大民商事行為、行政行為決策及實施進行法律論證;辦理涉及政府的民商事訴訟、仲裁及執行案件;參與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投資、政府採購等合同(協議)的洽談和其他重大經濟貿易洽談,起草、審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指導、協調政府部門和下屬政府法律事務;指導、協調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重大法律事務。
(十)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國防教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本縣國防教育規劃及具體實施方案;組織、指導和檢查本縣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全縣人防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製人民人防建設規劃和計劃,參與編製城市建設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制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負責人民防空專業隊伍整組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本地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規劃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十三)負責履行應急值守、組織協調、統籌管理、宏觀指導、信息匯總報送等職責,抓好縣應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協調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和部門應急組織機構、隊伍建設、物資儲備以及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以及省、州、縣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協調本縣外事僑務工作和重要涉外活動;負責協調處理縣內重大涉外、涉僑事務;開展外事僑務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外事接待和聯絡工作,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十五)負責縣政府接待工作,管理日常行政事務,提供後勤保障;負責縣政府資產管理、公務用車分配等工作。
(十六)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會場、縣政府領導辦公駐地的安全保衛工作,搞好縣政府大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臟治亂等工作。
(十七)負責《望謨縣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十八)負責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股文秘股政務信息股(人事教育股)行政股信訪接待室
負責做好上傳下達、左右聯繫工作,
隨時了解縣政
府和辦公室工作情況,電話答覆上級查詢,回答下級提出的能夠答覆的問題;做好各級各類來文來電的簽收、登記、傳閱和保管,並根據文電、報告內容的重要程度和緩急情況,及時、準確呈送有關領導閱批,對轉交其他部門的,要負責查辦、督辦、催辦;做好各種會議的通知和反饋工作,認真做好重要電話記錄,及時呈送主任和分管縣長處理;負責及時報送和寄出上級機關及縣政府、政府辦各類文件、函件,切實做好文件交接管理工作;完成當天報刊信件的分發任務;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做好上傳下達、左右聯繫工作,
隨時了解縣政
府和辦公室工作情況,電話答覆上級查詢,回答下級提出的能夠答覆的問題;做好各級各類來文來電的簽收、登記、傳閱和保管,並根據文電、報告內容的重要程度和緩急情況,及時、準確呈送有關領導閱批,對轉交其他部門的,要負責查辦、督辦、催辦;做好各種會議的通知和反饋工作,認真做好重要電話記錄,及時呈送主任和分管縣長處理;負責及時報送和寄出上級機關及縣政府、政府辦各類文件、函件,切實做好文件交接管理工作;完成當天報刊信件的分發任務;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縣政府重要工作報告、縣
政府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印鑒管理、公文處理和印發工作;負責縣政府和辦公室召開的有關會議資料和會務工作;隨同領導參加上級或下屬部門的會議,為領導準備資料、草擬發言稿、講話稿,並整理好會議記錄;認真收集、保管縣政府和縣政府辦文件的底稿及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召開的各種會議資料,按有關要求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立卷歸檔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圍繞縣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及
時、準確、全面地收集、處理、上報、反饋能反映全縣社會、經濟發展的共性問題和重大事件的信息,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服務,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含政務公開)和信息密級分類管理、統計上報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協助縣信息化管理中心推進全縣政務信息化工作及縣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大事記》和《望謨信息》的編髮工作;負責本單位機構編製、幹部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公務員管理登記、黨建、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本辦行政公務經費
的使用預算方案;草擬
申請工作經費、會議經費和各項專項經費的報告;負責接待和各種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各種資產、辦公用品和設施設備的購置與管理;負責職工工資發放,核實報銷出差人員的差旅費;負責縣領導辦公用房、會議室的清潔和水電供應;負責駕駛員及車輛的管理和檢修,合理安排出車事宜,確保公務用車安全;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會場和縣政府領導辦公駐地的安全保衛及整臟治亂等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特工作;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群眾來訪登記,重大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協調處理當班突發事件;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