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呂尼運動

克呂尼運動

10世紀末~11世紀天主教會內部的一次重大改革運動,因以法國克呂尼修道院為中心,故名。

基本概況


10至11世紀,羅馬教廷勢力衰微,教會私有化,教士墮落腐化。克呂尼修道院倡導改革,主張實行嚴格的禁慾主義,教士須過集體生活,教士不得婚娶,以防止教產私有化;禁止買賣聖職;要求獨立,反對世俗統治者任命主教和修道院的敘任權等。該運動得到西歐各國修道院的響應並接受克呂尼修道院的領導。克呂尼運動得到羅馬教廷的積極支持,教皇格利高利七世並親自指導運動。該運動加強了教會,尤其是教皇的勢力,從而引起神聖羅馬帝國和教皇的衝突,主要表現為主教敘任權之爭

發展過程


10~11世紀天主教會修院的一次重大改革運動,得名於運動發源地法國克呂尼修道院。
克呂尼運動始於克呂尼修道院第一、二任院長伯爾諾(910~927在任)和聖奧多(927~942在任)之時。他們提出僧侶必須遵守西歐修道院原有的本篤法規,強調守貧(不置私產)、守貞(獨身)、服從(服從修道院領導);主張嚴格隱修生活,整肅宗教禮儀;反對世俗勢力控制修道院及侵蝕其地產。克呂尼修道院取得特恩權,除接受教皇領導外,不受主教和世俗領主的管轄。克呂尼修道院的主張贏得不少教俗人士的支持。許多舊的修道院陸續按照克呂尼的模式進行改造,新的克呂尼派修道院不斷興建,形成克呂尼派。該運動最大時得到2000多所隱修院的響應。11世紀前半期,當聖奧迪洛任克呂尼院長時,克呂尼派運動已形成有組織有領導的修會。在修會中,克呂尼修道院院長成為名副其實的領袖;其他修道院稱下屬修道院,其負責人稱分院長。所有下屬修道院除隸屬於克呂尼外,不受任何主教與世俗諸侯控制;各分院長由克呂尼院長任命,並聽命於他。
11世紀中葉以後,教會改革運動迅速展開。以羅馬教廷為核心的改革派提出:神職人員嚴守獨身,不得婚配;各地主教由教皇任命,不得由君主敘任;禁止買賣神職;宣稱教皇權力至上,可廢黜君主。於是引起了教皇與神聖羅馬帝國的長期鬥爭。主要表現為主教敘任權之爭。克呂尼派支持教皇,在提高教皇權力和反對教會世俗化的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少改革派教皇,出身於克呂尼派修道院。如大力推行改革運動的格列高利七世,曾為克呂尼派修道院僧侶;加里斯都二世(1119~1124 在位),在克呂尼院長任內當選為教皇等。
12世紀中葉,克呂尼派修道院分佈於法蘭西、義大利、德意志、西班牙、英格蘭蘇格蘭波蘭,總數達 314個。12世紀中葉以後,隨著克呂尼派權勢顯赫,財富激增,以反對僧侶世俗化起家的修道院本身也世俗化了。克呂尼運動遂喪失其歷史作用,逐漸衰落。

社會影響


確立起了教皇政體,使教皇權勢不斷攀升,形成了中世紀盛期西歐獨特的社會面貌。 1049年克呂尼派的神職人員利奧九世成為教皇,從此改革派掌握了教廷實權。利奧九世登台後,即對羅馬教會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內容為:
(1)挑選一批支持他並有改革熱情的高級教士進入羅馬教廷,形成一個緊密的改革派集團,這個教廷核心集團的人選不再限於羅馬地區,而是擴大到了整個西方教會,教廷由此成了一個國際性的機構。
(2)依靠羅馬教廷的改革派擺脫羅馬貴族對教廷事務的控制和干預,利奧九世認為教會問題的癥結在於世俗權力凌駕於教權之上,奪回主教敘任權的第一步是反對買賣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