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政府組建的新部門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依據《江西省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新部門。

2018年11月3日上午,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掛牌,省政府相關領導和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福平及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曹麒、局長上官新晨出席揭牌儀式,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及機關、直屬單位副處以上幹部參加揭牌儀式。

主要職責


(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藥品監督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制
定地方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並監督實施,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與許可管理。按許可權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並監督檢查,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註冊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行政許可、備案,負責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批發(含零售連鎖)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指導實施其他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以及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備案環節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七)負責執業藥師資格准入管理。配合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信息化建設、宣傳教育、對外交流工作。推進科技和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創新發展。
(九)負責指導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和規劃財務處
法規處
藥品註冊管理處
中藥監督管理處
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處
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處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處
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處
化妝品監督管理處
科技處
人事處(直屬機關黨委
藥品檢查監督辦公室

直屬單位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與投訴舉報中心
江西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江西省藥物研究所)
江西省藥品認證審評中心(江西省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江西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江西省藥品檢查員中心(江西省疫苗檢查中心)

辦公地址


南昌市北京東路1566號

現任領導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吳維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正廳長級):上官新晨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副廳長級):吳維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劉小俊

工作成果


2019年,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克服機構改革期間部門職責調整、工作人員流動等困難,對本省(區、市)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統一組織管理,指導協調市、縣級藥品監管部門、檢驗機構等單位,嚴格按時限完成抽檢任務;針對重點產品和重點場所實施抽樣,著力發現問題,強化抽檢效能;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時核查處置,控制風險,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2月,受到國家葯監局綜合司通報表揚。
2020年4月,獲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設領導小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設(綜治工作)先進單位”表彰。